生活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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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太渴望光了。
  什么光都可以,因为每当太阳落山而没有月亮的夜晚——即便有月亮,村子里任何人家的土坯房里也是暗沉沉的——那种黑暗和黑暗带来的沉寂让他无比压抑而虚无,彼时他还对这两个词语一无所知,但后来的生活不止一次提醒他,这两个词语的本义,早已深深根植于他的童年之中。柜子下面的煤油瓶里,只剩下浅浅的一瓶底煤油;柜子上的煤油灯中,不光煤油很少了,用破旧被子的棉絮捻成的灯芯也短得不能再短。灯芯几乎无法再触及瓶底的那点儿煤油,以至于点燃它的时候,火光总是像将死之人最后的一口气,随时要熄掉。
  就是这半死不活的灯光,每天晚上也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
  这半个小时,忽明忽暗的屋子中,总是祖父在用羊毛纺毛线,然后用毛线织成厚厚的棉袜子。他的手在纺锤上一拨,一缕羊毛就在旋转中拧成粗粗的线。祖母在用大头针缝补一家人破烂的衣服,间或是她停下针脚,急促地咳嗽。祖母多年哮喘,呼吸声粗重如风箱,他怀疑她的肺填满了整个胸腔。五岁的他呢?什么也不干,只是趴在用高粱秸秆皮做成的炕席上,死死地盯住灯芯的那点儿光亮。他眼睛里的饥渴,似乎要把那盏灯吸进去,让自己整个内部充满光明。他知道,这灯火很快会越来越暗淡,暗淡到跟夜色差不多的时候,祖母就停下手里的活儿,把灯芯向上捻一捻,光芒立刻又盛大起来。然后祖母会说,夜了,该睡觉了,一口气吹灭全部的光。
  他怀着无限的不甘心躺在荞麦皮填充的枕头上,鼻腔里是尘土和油腻的味道,看着用旧报纸糊成的屋顶一片黑乎乎发呆。看久了,黑暗中会浮现出一些光斑,他以为那是灯的幻影在闪烁。它们飘忽不定,在每次眨眼之间,都如幽灵般变化形状和位置。他曾经听外出打工的叔叔说,在遥远的城市里,根本不用煤油灯,全是电灯,有一根细细的灯绳,只要一拉,满屋子就充满了光亮。“一盏电灯顶五十盏煤油灯。”叔叔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都是发光的,能看得清牙齿上黄褐色的烟垢。他的烟头在夜里闪着星火。
  五十盏煤油灯,那得是多盛大的光芒啊,就像是……晴天时正午的太阳吧?
  白日的山坡上,他也曾躺在土堆旁,眯起眼睛细细看太阳。它实在是光芒耀眼啊,能把这世界的每一处都照亮,即使有照不到的地方,也会浸润着随光芒而来的温暖。那时候,他还远不知道地球是圆的,而且是绕着太阳旋转的,地球总是一半光芒一半黑暗。他更不知道有极昼和极夜,黑暗和光明从来没有真正对半分,它们你进我退,消消长长。他曾跟小伙伴们设想,用他们珍藏的罐头瓶子把白日过剩的阳光装回去,好用来晚上照亮。但是不管他们把瓶盖封得多么紧,那些光最后都随着太阳一起逃逸了,他们留不住它。后来,他想了另一种方式,并且没有告诉那些一起玩的伙伴。在田野里,他脱光了衣服,让自己的身体全部裸露在阳光之下。凭着不多的生活经验,他已然知晓,如果照多了太阳,皮肤会变黑一些。所以,小小年纪的他,已经试图靠着悖论来攫取自己的利益——身体越黑,那么他吸进去的阳光就越多。
  但是他终究失败了,他永远没有伙伴中的李乌龙黑,他黑得如同一块发光的煤。多年以后,他读高中的时候才会明白这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乌就是黑,黑是李乌龙的命运,不是他的。也同样是在多年以后,他才想通,自己少年时在老家渴望的并不是光,而是另外一些东西——比如,如何度过漫漫黑夜,如何超越所见即所得的乡村世界,如何打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牛羊进圈人们睡觉的规律。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不可名状的渴望,简单点说,就是他的心和脑袋足够大且足够空,他希望有什么新东西来填满它们。新东西,不是田野、庄稼和村子里的一切。

2


  就是在那一年的秋天,他看见一辆辆大卡车开进狭窄颠簸的村道,把一根又一根直且圆的木头放到路边和荒野,每两根之间隔了一百米左右。他们追逐着烟尘滚滚的汽车,看健壮的工人们把圆木从车斗上滚下来。工人大声吆喝,让他们躲远点,他们跳着脚躲开,却并不远。他们问这些工人,这些木头是干什么的呢?难道是用来打家具的吗?难道是用来做棺材的吗?在他们所经历的时间里,那些被砍倒的树,最后都只做了这两类东西。一个光头的工人说,你回去用水瓢舀一瓢又凉又甜的水给我,我就告诉你。他馬上飞奔回家,用洋井压出凉水,用水瓢端着跑过去。可惜因为跑得太急,半路洒掉了一多半,那个工人笑着一口气喝完了水,跟他说:你们村子要通电了,这是电线杆。
  天啊,这件事是一个晴天霹雳,话语的光芒闪电一样刺痛了他的眼睛。村子通电,每家每户可以装电灯了,夜晚再来临的时候,他们就有了永不熄灭的光明,他们就有了可以自己掌控的太阳。这个消息飞快地传遍了整个村庄,全村人的晚饭都吃得兴奋异常。
  他们开始每天走在那些村子中的圆木上,比赛看谁更快且不掉下来,后来就单腿蹦,一根木头也可以如此有趣,只因为它即将作为电的支点,把光从遥远的地方引过来。每一次跳跃,都好像是被电到后的反应——读初中时,班级里的电线常常裸露在外,他们会故意碰那根电压小些的零线,手指在火花中被弹开,全身一片酥麻。他们像火花一样闪耀。后来,那些圆木被埋进土里,竖起;然后是电线被连上,包括他家门口的。因为大门口到屋子的距离有点远,父亲不得不砍了园子里的一棵树,支在院子中,电线才接到他们屋檐下。
  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十五瓦的灯泡已经拧在棚顶,灯绳被他偷偷拉过无数次,但是电还没有来,还在遥远的某处。晚上六点钟,正是羊群回村的时候,他在院子里一遍又一遍地数家里的几十只羊。他感到它们的叫声也与以往不同,他忍不住问那些羊:你们知道即将有电了吗?它们用统一的语言回答他。突然间,前院人家的后窗里透出了一种和煤油灯完全不同的光亮,然后是西院。那一刻他其实是错愕,继而反应过来,大声地喊着:来电了,来电了!他冲进屋里,拉下灯绳,但电灯并没有亮起来,他又拉了好几次,屋子仍然是黑的。父亲说,可能是灯泡的问题,也可能是线路的问题,他去找电工。   父亲和电工迟迟不回来,他蹲在墙头上,看着前前后后的院子都亮起电灯,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处在黑暗漩涡的中心。这是他第一次心中生出绝望的情感,他想自己被光明抛弃了,仿佛所有同来的伙伴都已经走出困境,只留他一人在深幽的山洞中。他回头看了看黑漆漆的屋子,母亲正从里面拎出一桶猪食,走到不远处的猪圈去喂猪。他觉得这一刻自己和猪没有什么不同。他感受到了绝望,但尚不知道命名它的词语,情绪淹没着语言,以至于此后的生活中,每当绝望感再次降临,他都要重新回到这种心境。没有什么能稀释它,这是浓缩到极致、具有了物质性的情感体验。
  天气已经很凉了,他蹲得双腿发麻。母亲拎着空桶喊他回去,他从墙上向下跳,却栽倒在地上。他在地上躺了半分钟,麻木的腿才恢复知觉,坚持着站起来,就听见木大门响了,父亲和电工一起走了进来。
  今天真是忙死了,电工说,不是线路有问题,就是灯泡有问题。
  这是大事,父亲说,来电是大事。
  电工检查了半天,换了个灯泡,拉了一下灯绳。堂屋亮起来了,尽管对这种光明期待已久,他还是被晃得眼前一片白茫茫,然后是带着金光的黑色,那是眩晕的感觉。他闭着眼睛好一会儿,再睁开,才看清眼前的一切:整间屋子似乎比正午时分还要清晰,红漆脱落的扣箱,舅舅用一块块木块拼接起来的写字台,土炕上的席子炕头处已经发黄发黑,顶棚上旧报纸的大标题写着“亚洲雄风”,屋地的坑洼里积存着一些黄泥水……还有镜子里的自己,黄而稀疏的头发,黄而干瘦的脸,裤子膝盖处的破洞,畏畏缩缩的眼神。那一刻,他感到有些羞愧,他竟然有点儿后悔拥有电灯的光亮了,它让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处境有了认知。这神奇的光芒所照耀的,不只是村庄里的黑暗部分,更是他自身的暗面,尽管那时他对贫穷、无知和愚昧这些词语一无所知,但这些光所放大的自身的斑点,还有那张脸上的神情,那双眼睛所透露出的那颗少年之心,他却能直接地感知到。电和光所带来的世界越丰富、越高大,他就越贫乏、越卑微,此后他的命运就是通过不断的努力,去抵抗(更准确地说,是遮掩)这种贫乏卑微。这是一篇尚未展开但已经写好了提要的论文,他既要遵循它的逻辑,又渴望着去逃逸。
  电和光依然是短暂的,每天他们都只能亮一个小时左右。在这光芒之下,他们吃饭洗碗,铺上被褥,就要把灯关掉。因为每一度电,都需要金钱来支撑,而金钱中凝结的是农人的筋骨和汗水,而它们并不值钱。这一点,他早早知晓。

3


  在光电来临之后,许多变化悄然发生。
  不知道哪一天开始,有细若游丝的新事物进入脑海,比如那个河南来的倒爷,比如去沈阳打工的叔叔,再比如祖父把他仅会的几个民间故事反复讲述。他不知道听了多少遍魔、怪、鬼,以至于走在村子的夜路上,会觉得每一个动静都是它们发出来的。他眼前的顶棚,被这些新事物一块一块地掀开了,尽管屋顶之上仍然是黑夜,但这黑夜毕竟比土屋子浩大茫茫得多了,何况有明月星辰,在天际引逗着他。在此时,他已经找到了一生对虚空的那种最初的热爱,他要投向它,他要填满它,他终将葬身于它。
  他渐渐开始懂得,除了南山坚硬的石头,北山密密的树林,村路上牛羊的叫声和粪便,田野的庄稼和野草,家人邻里愁苦的脸,这世界还有另一半,不对,是另一个更大的部分——那些虚构的、遥远的、从来不能被看见而只能被想象的事物。在此之前,他能够体验和表达的情感是如此简单——“疼、痒、困、饥饿、累、难过、快乐”——而且是不能命名的,没有能指的,他的世界只有眼前的世界,所有的事物都是可见可感而不可言的。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他竟然可以感受到别人和别处——和周围一切人都不同的别人,跟村庄一切都不同的别处。他以为,这些都和电的到来有关,是这种光芒刺破了某个透明的屏障,那些遥远的事物,才沿着电线入侵到他的生活里。在回溯中,他必须选择“入侵”这个词。
  第二年的春天,是一个多年不遇的大旱之年,他再不敢脱光衣服去吸收阳光了,因为它太烈了,而田野的泥土都像是在热锅里炒过,皮肤一挨上去几乎能听见滋啦一声,有烤焦的气味。白日光芒太盛,以至夜晚的那点电灯之亮都显得暗淡,他躺在土炕上 ,能听见被暴晒了一整日的土坯房的土墙,发出了轻微的爆裂之声。这声音混入父亲的喊声和母亲翻来覆去唠叨的声音里,他就会再次感到皮肤的灼热。
  他上小学一年级,某天中午,一个消息在只有十几个人的班级里传播开了:据说,隔壁村子即将要唱大戏了。他对戏曲的认识,全部来源于祖父的那台半导体收音机。同样是在夜晚,收音机开启的时候,会发出微弱的蓝光,两根天线伸展着,捕捉来自远方的电波,转化成奇妙的声音。他记得更清楚的是,每次声音微弱时,祖父都会掏出收音机的电池,让他使劲咬一咬,说小孩子身体好,自带电量,咬一咬可以把身体里的电传一点儿给电池。那两节电池已经布满齿痕,坑坑洼洼,他就选择比较宽的部分再咬下去。他的舌头和牙龈在接触到电池时,感到一种带着微凉的涩,他分不清是自己把电量输送给了电池,还是刚好相反。再装回去的时候,收音机的声音的确变大了些,他心里便会想,也许明天应该更多晒一点太阳,储存更多一些点儿电。
  他听到了像是鸭子嗓音的人在讲评书,高手们在树梢屋顶上飞来飞去,飞花成器,摘叶伤人。他心生向往,自己偷偷装了两个沙袋绑在腿上,也想练成飞毛腿。轻功自然不可能练会,但他坚信有人会飞,那些人在村子之外。他还听到有人咿咿呀呀地唱二人台、京剧,只能偶尔听懂几个字。他觉得,那些人一定都是大舌头,或者舌头像某些蛇一样是分叉的,以至于不能顺畅完整地把话说完。人们为什么要花钱请这样的人来村子里演出呢?难道,天上掌管云雨的龙王只能听懂这样的话?后来,他渐渐晓事,知道请戏班唱戏,就是为了给龙王带来欢乐的,让他高兴了,好下起雨来。原来神仙也怕寂寞,跟他一样。从此后,他便对神仙没有了崇敬和向往,他们并不比村干部高明多少,如果只有殺猪宰羊唱大戏他们才肯行云布雨,岂不正如要给村干部买烟送酒他们才开一张去外地的介绍信?
  真正寂寞的当然是人。他多年以后才能想明白,人们既是因为抱有求雨的幻想,也是想借一个名言正顺的机会去欣赏那些咿咿呀呀,看那些每天流浪在大地上的外乡人,给日复一日不变的生活祈求一点新鲜感。这是十里八乡的节日,重要程度超过春节,学校甚至都要放假,老师们也无心上课。他跟着家里人一起,赶着马车去看戏,幸运的时候,还会得到两毛钱买瓜子或糖葫芦。其实他看不清戏台上化了妆的演员,也听不懂他们唱的戏文,他就像当初盯着煤油灯那样盯着他们——他们真像一根根肉做的灯芯啊,在木头搭的戏台上踱着步,摇头晃脑,给他带来微弱的陌生之光。   唱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庄稼地的旁边出现了一群穿戏服的人,表演古老祖先们的花前月下、宫廷沙场,收音机里的电波,幻化成眼前的实景,这是一种魔法。这种魔法远远超过走四方变戏法的人手里的戏法,尽管他依然对帽子里蹦出的兔子和鸽子惊奇。若干年后,他会把这一种场景写进小说或散文里,在追溯细节的同时,也在重新构造它——那个做文章的书生,唇红齿白;那个踏春的小姐,明眸善睐;那个滑稽的小丑,上蹿下跳;那个简易的戏台,竟然演尽了人间的悲欢离合。于是,他再在电影院中看到任何所有的人生,都不会感到吃惊,他觉得自己在少年时已通过戏台,知晓了上千年的沧桑。
  天依然干旱,连牛羊都不愿意上山吃草,山上也没有多少草。锣鼓声和二胡声消失,唱戏的人坐着三轮车突突突离开了,搭戏台的木头被拆下来,堆在荒地上。田野山河,一切归于灼热的平静。半个月后,他再次路过那里,因为前几天终于降雨,荒草疯长如喷泉之水,已经把所有木头湮没了,似乎那些异乡人从未来过,那些故事从未在此上演。然而那些唱戏人的影子在他心里扎下了根,他再也不能满足于民间故事里的种田人、放牛人,连鬼怪也失去了原有的魅力,他确切地知晓这世界还有更多神秘有趣的东西,在遥远的山外。
  这些人的光芒,如同魔法,让无数无生命之物开始活起来,让许多逝去之人再次呼吸、讲话。那些从小学课本上读到的内容,从白纸黑字变成心中幻影。然而他是多么无知,只能靠仅有的经验去构造这些事物,他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中体验到了异己的情感,比如书生进京赶考时的别离,比如勇猛大将沙场上将死之际,他的心与他们一起黯然和悲怆。从此,他一生都将热爱现场感,热爱置身其中才能感受的艺术,热爱和每一种现实的正面接触。他产生了强烈的冲动:走出山野,或者灵魂出窍,去跟更多有趣而伟大的灵魂对话。一瞬间的激动之后,他获得的只是绝望,因为他看不到任何出去的路,通向乡里、镇里的路当然有一条,但那绝不是为此时的他所造的。他的路只能是村小学和家里,还有山上那些牛羊的小道,此时他的伙伴,仍然只有草木和鬼怪。

4


  意外总是在你已经放弃幻想时到来。
  第二年的春天,几乎是同样的季节,天气更炎热干旱。人们早已从去年的经验中知道,老天爷似乎并不喜欢咿咿呀呀的大戏,他们想看新东西。不是已经用几根细线把那个叫做电的神秘力量拉进村里了吗?那么和它相关的一切都开始成为可能。
  传说许久的电影放映队就要来了,还是为了求雨,还不仅仅是为了求雨。
  他已记不清第一场电影放映的是什么片子,但全村人搬着小板凳,坐在露天土场上等候的场景清晰如英雄纪念碑的浮雕。他不愿意也无法追溯细节,描述出来对任何人都没什么新鲜感,也没有意义,他只是怀想整个村庄人的欢腾和夜晚静谧之间的对峙。巨大的荧幕支起来,电线从最近的人家拉出来,放映机摆好了,新的魔术师——电影放映员把一卷放映带嵌入机器。依然是光影的魔术,一束光柱照着薄薄的胶片,白色荧幕上开始浮现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全部生活。真是不可思议,有人在一块白布上再造了这世界,或者说,整个世界浓缩在了一块白布上;不止于此,那里如此之薄,但比我们真正身处的世界要更多、更丰富。他同所有人一样,看得如痴如醉,既是为这光影的神奇,更是为那些故事。侠客的刀剑,敌人的炮火,奔跑的男女,飞驰的汽车,云朵上的飞机,没有哪样东西不是全新的。
  他还跟伙伴们一起,好奇地走到荧幕的后面去。后面有什么呢?后面是同一个故事的镜像,是左和右的颠倒。正是从此时开始,一种有关悖论的概念根植于他内心,成为他后来看待所有事物的基本心理结构——世界和生命的本质即是如此。若干年后的某些时候,细细阅读自己写过的文章,他发现了这种心理结构,然后开始了漫长的追溯,最终他找到的就是这块白布。他还想起,自己曾经站在荧幕的一侧边缘去看,他看到的是两块被压扁的光影。没错,这就是他内心对一切事物的总体看法,相反相成相对相伴的所有事物,被挤压到一个平面上共存了。现代物理学会证实他的这些看法,有些科学家们认为存在另一个维度的宇宙空间,在那个宇宙中,有另一个我们生活着。这不正是电影荧幕所蕴含的魔法吗?
  源于对故事的饥渴和天性耽于幻想,他更喜欢看荧幕上那些虚构成分多的故事,比如武打片和故事片,而不喜欢战争片。他对于成年男性的美好幻想,都是江湖中的侠客;对于美好女性的幻想,都是古装的女子。所以,我们可以说他也有着流浪情结吗?一人一剑一马,断肠人在天涯,这场景确实令他神往,因为当他在夕照中赶着羊群下山的时候,与这样的场景是多么相似。他站在村子后面的低矮山头,怀里抱着刚出生的羊羔,看着不远处的村庄炊烟升起,听见狗吠连连,就会感到一阵恍惚,仿佛那并不是他生活十年的地方,那是电影荧幕里走出来的。羊羔咩的一声,黑色珍珠样的羊粪蛋让他回到现实中,那群羊已经到了山脚,就快钻进别人家的玉米地了。于是他开始飞奔,把刚才的一切都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夕光给他的影子留下一条宽阔的尾巴。
  进村的时候,看见了一根高高的木杆被竖起来,简直跟树一样高,木杆上支着银白色的两个东西。他预感到,有更新的事物降临了。
  一个亲戚家买了全村的第一台电视机,而且是彩色电视机。他简直无法想象,从此那个虚幻的光影世界就被定格在这个盒子之中,每晚七点开始,向人们展示五彩斑斓的新世界。他无数次跟祖父一起,坐在亲戚家的炕边上看电视。几年后,自己家也买了一台彩电,他能裹在被子里更舒服地看了。那时候的电视除了周日,白天沒有节目,晚上只是七点到十二点有节目。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拥有了魔盒,也就拥有了召唤虚构人物的能力,哪怕这些虚构人物是被另一些人预先塞进去的。就像从小看到的变戏法的流浪人,从帽子里掏出了兔子和连绵不绝的手绢,他知道在本质上是一种障眼法、一种记忆,但他就是沉迷于此。他从这魔盒里获得的,远远不是时间的消磨,而是空间的无限扩展——他的心可以大于整个宇宙。
  如同看电影时产生的疑惑,他也会愚蠢地绕到电视机后面——只有黑色的壳子,并没有人物的倒影。如果说,他对电视有什么不满的话,这应该算是最重要的一点,它是一个立体,一个完全无法压缩的立体。他有点不能接受这件事。   还是那个有钱的亲戚,几年之后又置办了第一台卡拉OK机。在一个夜晚,他跟着大人们走到他们西屋,一个叔叔插上电,打开机器,又拿出两个话筒,他们开始唱歌。他早已忘记是什么歌了,让他感到触动和好奇的是,那些平时老实腼腆的庄稼汉们,都像是喝醉了酒,一个个跟着音乐摇摇晃晃地唱着。哦,他们在唱郑智化的《水手》,苦涩的沙吹痛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这些每天种田的人、放羊的人,哪里会知道水手的感觉呢?但是他们仿佛体验过海风吹过。他想参与但不知该怎么参与,只能跟着哼几句记得的歌词,然后瞬间一惊,他自己也像是喝了酒。他不知道人为什么会在这种场合发生变化。等他读大学时看了一些书,会知道唱卡拉OK如同某种神秘的仪式,不是宗教类似宗教,能在一秒钟把人无意识深处的某些特征唤醒。

5


  这一切有关光影的魔术,对他此后的全部生活而言,都还只是个开端。真正的精华部分是从文字开始蔓延的。十二岁,他已经认识了不少汉字,能抱着一本残破的汉语字典看完整本书了。在那个偏远的村庄里,他唯一能看到的书是小学生作文选。他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些简单的故事,还在自己的作文里仿写,更早一些时对于光的饥渴,改换了形式再次从他心里生发。若干年后,有一个时期他回忆起这段经历,无比痛恨小学生作文选,觉得是它教坏了他写作文。但是又过了一些年之后,当他能够写出一些自己想写的文字了,某次回到家里,在角落翻出那些薄薄的小册子,竟然重新津津有味地读了一遍。他获得了完全不同的阅读感受,有些悲哀也有些庆幸地发现,自己所写的那些故事其实并未脱离小册子里的套路,自己阅读时所看到的那些作品也是如此。
  文字是他的魔法棒,有了它,他将不再依赖有形的光和电,不再等着别人,自己就可以去构造新世界。某天,父亲拿回家两本厚厚的武侠小说。母亲做饭,让他蹲在灶前烧火,他抱着其中一本看得着了迷。添火呀,母亲用锅铲敲他的头,饼都烙不熟了。他猛然间放下书,抱起一捆玉米秸秆塞进灶膛里,火苗刷地一下从灶膛里伸卷出来,把他的眉毛头发烧焦了,眼睛也隐隐灼痛。可他仍然不愿意放下那本书,他想知道那场比武最终谁赢了,想知道到底究竟谁是天下第一。他所日渐熟悉的几百个汉字,竟然可以排列出如此迷人的故事。
  再厚的书,也会很快看完的,连封底的定价都读过两遍之后,他陷入了极大的故事饥渴之中。从未有一种饥饿感如此强烈,抓心挠肝,他四处寻找可以替代的事物,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这乡野的一切都不能替代阅读的快感。他开始追逐每一个能看见的字,他只找到了糊墙的旧报纸。旧报纸也是好的,只要有字。他先是站在土炕上,低头、平视、仰头全部看完了;他又搬来一把椅子,站在上面看顶棚上的报纸。报纸糊得横横竖竖,看得时间太久,他的脖子歪得无法转弯。还有几次从椅子掉下,头撞在了黄泥抹的窗台上,眼睛冒起了金星,那些刚刚读过的汉字全都飞舞起来,像夏日夜晚聚集在灯泡周围的小飞虫。此刻,他的脑袋就是那颗发着光的灯泡,吸引着所有的汉字围绕着它飞舞,无数形象和事件浮荡在夜空里。他想起自己当年拼命晒太阳,想把阳光储存在身体里,现在,他终于确认自己体内确实有光,但不是来自太阳,而是来自那些字,那些故事和群山之外遥远的城市。
  他读完了整个村里的所有字,甚至别人家那仍然没有被风雨侵蚀掉的斑驳的春联,甚至小卖店橱窗里的包装纸,甚至灰堆里的烟盒,甚至山坡上乡政府用白色石头垒的“计划生育,利国利民”……然后什么都没有了,他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这种绝望,超越了他后来高考落榜和失恋的绝望,因为他感到一扇打开的门重重地被关上,再也看不到开启的可能。许多年后,他读到卡夫卡的小说《城堡》,看到土地测量员K永远走不进那扇专门为他设立的大门时,他恍然心惊,那正是他少年时无书可读的感受。
  几年后,高一课间操,他钻到了桌子底下,逃过了班主任探照灯一样扫视的目光。同学们都去做操了,整个教学楼里只剩他一个人,空荡寂静如声音被吞没的宇宙。这是他第一次逃课间操,起因就在于同桌桌洞里的半本杂志。其实下课铃打响之前,他只瞄到了三个字“令狐冲”,他本能地觉得这是一个武侠故事,少年时封存的阅读渴望被点燃,星火瞬间燎原,冲动不可遏制。
  一切都安静了,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打开了那本书。不,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只有一半的杂志。文字密密麻麻如蚂蚁,他开始去捕捉它们。那一段正写到,令狐冲受了伤,体内几股真气乱窜,带着仪琳小师妹一起去守护恒山……他看得如重锤击胸,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故事?半本杂志戛然而止了,他几乎魔怔,他问同桌这本杂志哪里来的,能不能找到全本。同桌说,他是从一个亲戚家偷来的,只有半本。
  他差一点哭出来,他感到自己将死于浅尝被止的饥渴。

6


  命运似乎早已经注定,就像他读的故事里的套路,每一种毒药都追寻着它的解药。有一天,他浑浑噩噩中走出校门,发现马路对面支起了一间铁皮屋子,上面写着几个字:租书亭。而且,他看见那个正在擦铁屋子玻璃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一个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他本是出于礼貌过去打招呼,亲戚也是出于礼貌让他随便看看,他于是看到铁屋子里满架子的书,主要是武侠,还有一些港台的言情小说。一瞬间,他感到恍惚,有一种不真实感,直到他看见书架里的一册《三杰八俊十二雄》。他兴奋地抽出来,果然是自己看过的那本书,如逢故人。
  那個戛然而止的世界,就这样被意外接续上了。他在这里重新见到了令狐冲,他正在几本叫《笑傲江湖》的书里依剑而立,笑盈盈地,身后是华山、嵩山、恒山和一整个江湖。他走上前,令狐冲笑着抱拳。他也抱拳说:令狐兄,久等了。这才是新大陆,他看遍了整个镇子租书亭的武侠小说,为了五毛钱一天的租书费,他每天只吃四个馒头,就着从家里拿来的咸菜和免费的白水。他还买了一个简易的手电筒,只为了在宿舍熄灯后躲在被窝里看。因为这些故事的缠绕,每一节课都像是漫长的酷刑,他只能看见老师的嘴在动,听不清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整个精神都被虚构的人物占据了,现实里的人们和事物缥缈虚幻,他陷入了一种迷狂状态。   远不止于此。也是在这段时间,他跟着同学去了台球厅和录像厅,很多书中看到没看到的故事,幻化成影像。很多事物合二为一了,包括肉体的生长所带来的本能,武侠小说中男主人公被众美女所爱的假想,录像带里搔首弄姿的女性,班级里正在发育的女同学们隆起的胸脯,黑夜里春梦所遗留的液体,这一切都在重塑着他的身体和精魂。那么强烈的一种“我与这个世界”的感觉开始诞生,他发现自己正在用这种方式再一次蜕掉了坚硬透明的壳,他终于恍恍惚惚地感觉到了那个单独的“我”,那个作为一种本体意识的“我”。若干年后,他在大学中读了康德海德格尔笛卡尔,才会明白这一次诞生的重要性和危险性。我思故我在,我在故我思,不,思和在并非是先后逻辑关系,它们就像——就像那个从边缘看过去的电影荧幕,统一于一个平面之上,它们就是他的悖论。
  他感受到了的那种撕裂,像是从一个肉体里撕扯下另一个肉体。在这个意义上,他雌雄同体,他生下了自己。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身体上的欲望,只能把它植入进所有故事的幻想之中;他无法也不应该获得某个女性的身体和灵魂,他只能用一种更形而上的方式去替换,这后来被称作想象、意淫。他不可避免地幻想着自己是故事的主人公,武功天下第一,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内心深处,他又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幻觉,就像——就像那块上演了无数故事的荧幕,关掉放映机之后,它只是一块矩形白布而已,是巨大而凝固的空无。想要消解这空无,你的放映机就不能停,光就必须不断造出影像。燃烧啊燃烧,激情的故事和青春的肉体就是火和油,它们烧出来上千度的高温,他在锻造,他在涅槃,他在重生,但前提是,他得挺过这深入骨髓的火焰而不化为灰烬。
  所有的武侠小说都看完,所有的言情小说都看完,他的故事饥渴症已经病入膏肓,但再没有能延宕在这种欢乐的毒药,他即将热死于寒冷的冬季。许多个夜晚,下自习之后,他翻越学校的栏杆,衣衫单薄地行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寒风刺骨,脚下未融化的雪已经冻成冰状,他觉得,只有这冷风才能消心中火热饥渴。最终,他所能走进的还是那些灯光昏暗的租书亭。
  他是多么幸运,在最需要下降的时候看到了千钧之重,一种宁静之力,浸润到他的肌体的魂魄之中,从此,水里有糖了,梦里有酒了。他在一个租书亭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本厚达几百页的书,黄色封面,上面是五个字《平凡的世界》,封底是作者的头像。这本书太厚了,里面的字特别小,但是凭借他在这两年阅读的经验,越是厚的书、小的字,就越证明这本书不一般。他最先看到了那篇名为《早晨从中午开始》的后记,就是这一刻,那个武侠世界的大幕缓缓拉上,与此同时,另一个世界的大幕徐徐开启——现实,和他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不仅仅是源于幻想的现实,一种从脚底的泥土里生长出来力量到来了。
  这个人为了写这部书而死,这个人死于他伟大的理想和一百多万字的作品。一百万啊,这是他当时所能理解的最大的数字,因为它就捧在他手上,一个挨着一个地排列着,构成几百个人的命运——黄土,窑洞,石头,煤炭,信天游。他正燃烧着,这时一股巨大的冷风降临,他瞬间被以火的形式冰冻。所以,他在沸腾的同时冰冷着,在燃烧的瞬间融化着,在喷薄的时刻凝固着。这是一种堪称伟大的交错,经历了名为天堂的炼狱,并因此终于把自己身上的魔鬼和天使压缩到一起。从此之后,他或许仍不能清楚地分辨、控制它们,但他能在无论多混沌的情况下认出它们,和它们进行谈判、媾和。
  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平凡的世界》之于他成长的意义并不会如此之大,但它代表着一个开端,一种新的力量不由分说地进入他正在形成的意识之中,这是永不可解的蛊毒,他成了它的宿主,他们一起长大、丰盈。他花了一周的时间,把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又花了两天时间重读了一遍。他并未因此而幻生不切实际的冲动,这本书只是帮助他擦了擦窗子,让他更清楚地看清了窗外的新世界——没错,新世界如此平凡,以至于他不由自主地认为那就是他的世界。
  很快,他在这家租书亭的角落里还发现了莫泊桑的《俊友》《羊脂球》,还有几大卷的鲁迅文学奖作品选,他阅读了《黄金洞》《挑担茶叶去北京》《厨房》等等。等到快四十岁的时候,他在电影院里看漫威的电影《复仇者联盟》,编导把所有旗下的超级英雄都汇集到一部电影里,他就会想起自己那段疯狂驳杂的阅读时间。令狐冲和张无忌、项少龙和甘十九妹、孙少平和羊脂球,等等,这一切人物共存于他混沌而单纯的大脑,以至于他的梦里总是由这些虚构人物和生活人物一起组成。他还会想起,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此后他所阅读的每一本书,不管是好书坏书,书里的人物都会在他第一次轻轻念他们的名字时活过来。他们都是真的,甚至比他在日常中所见的人物还要鲜活。哦,他终于掌握了一种古老的魔法,能够随意召唤书中的人物进入他的脑海或梦境。他们还会附着在他的老师、同学、家人、饭馆服务员、公交司机等人身上,一个虚构的世界开始侵入他原来的现实世界,它们重叠交融,彼此清晰而又难分彼此。
  有一天,他忍不住问那个租书亭老板,这些书都是哪里来的?老板说,在北京批发来的,一块钱一斤。他惊骇莫名,忍不住去想象那个批发市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老板说,他坐汽车到北京,然后再倒公车到大兴的图书批发市场。“那里有三个中学操场那么大的图书市场,所有的书都成堆地摆着,一块钱一斤随便挑。”他无法想象,不是无法想象三个操场,而是无法想象三个操场的书。那里堆着成吨成吨的故事啊,那里有成千上万个人物被封存在书页之中,等着他去解除封印、吻醒沉睡者。
  他当然会幻想自己置身在这个地方的情况。他会掏光身上所有的錢去买书,钱不够了他可以卖掉所有的衣服,甚至他红色的年轻的血液,只要让他一斤一斤地买书。如果他买了几百斤书,他又该怎么扛回去呢?他会像少年时在家乡山野上扛草或庄稼的方式,把一捆扛几百米放下,再回过头去扛另一捆,如此循环往复,从北京走回内蒙古北部的小镇。他到家时一定已面目沧桑,而那些书和书中的故事,却永恒不变。再后来,他读到了捷克作家赫拉巴尔的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小说里的主人公在一个地下废旧书收购站工作,每天用压缩机把各种各样的图书打包。他就会想起租书亭老板跟他描述图书批发市场的情景,他已经在想象中,经历过那种“过于喧嚣的孤独”了,他应该为此痛哭一场、大醉一场、酣睡一场。   他回想这段生活,认为那两年的时间里自己精神状态是不正常的,是一个精神病人,一个疯子。因为他除了看这些故事,什么都不在乎,什么学习成绩,什么考大学,甚至他暗暗喜欢的那个女孩都不重要了。那是一种迷狂,那个偏远的北方小镇根本容纳不下他的激情,他所想象的世界大于已知的全部宇宙,那是他一个人的大江大河大时代。

7


  因为数以万计的书的“喧嚣”,北京作为一个拥有无限可能的地方,在他心中确立了关键地位。继而有更为细节的东西从北京流传到小镇上来了。他落榜复读,临近元旦时,班级组织新年晚会。同班的另一个复读生说,他有一个哥们,正在北京上大学,那个哥们参加学校社团时排了一个剧,讲述大学生活的。同学说自己也想元旦时复制一下。作为既不会演戏又边缘的人,他根本无权参与这么特别的演出,但是他是观众,他看到自己熟悉的同学在教室中央表演,说着奇怪的台词:人在江湖飘啊,谁能不挨刀呀,一刀砍死你呀……这时候,他和那些演员同学之间的距离瞬间变得十分遥远,这种话语在他的生活中,甚至在他疯狂的阅读中,都从未出现过。唯一与此类似的,只能是香港的无厘头电影。他刚刚建立起来的一个秩序被打乱,许多正儿八经的话语开始自动变腔变调,但他无人可说。他在武侠小说里所看到的江湖,从此成为一种前现代景观,而他,已经借助着复制的模仿的拙劣小品,窥视到了后现代的身影。
  因此,他必须要去北京。
  他来到北京,已经是2001年。
  在此前一年的暑假,他正在一个同学家里。他们坐在板凳上看电视,屏幕正在直播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投票现场,当主持人宣布“北京”时,他跟同学竟然激动地拥抱起来。真是奇怪,其实他那时并不了解奥运会是一个什么会,也不太了解申办成功意味着什么,就是单纯地觉得高兴,因为这件事跟北京有关。八年后,奥运会举行时他已在北京待了七年,这七年的时间里,奥运这个词语许多次进入他的生活,他深刻地意识到,一个历史事件对个人生活的渗透有多么复杂而深刻。
  他走进学校的图书馆,一架又一架摆放整齐的书,在等着他去阅读。图书批发市场的景象被庄严的图书馆替换,他从书架走过,耳朵里想起不知哪位老师的名言:“大学四年的时间,即便你没有认真读书,仅仅是把图书馆里书的书名和目录看了一遍,你也能学会很多知识,甚至是重要知识。”他当然不会耽于去读书名目录,他浏览那些书,把它们借回去,摆在床头。有朋友送了他一本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因为她买了之后完全读不下去。他也读不下去,但硬着头皮读。他读到了康德最著名的论断之一——二律背反,他很快想起那张凝聚了光影的白布,他感觉自己的生活被这个词缠绕上了。他翻更多书找到了有关它的无数解释,但并不能实实在在地明白说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他不再相信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一切不是转瞬即逝就是转瞬即变,像钟摆,摇到左边,马上就回到右边。
  这时候,他也遇到了后来成为生活必需品的网络。宿舍上网一个月要六十块钱,对一个每月只有二百五十元生活费,还是贷款的人来说,六十块钱太多了,何况买一套电脑要四五千呢?于是,他只能跑到学校的机房去上网,一个小时两块钱,每周去上几个小时解解馋。后来,宿舍里的一个兄弟买了电脑,全宿舍的人都插空去玩。他也去,主要是用不太靈便的打字技术,把自己写的那点东西敲进去,存在软盘里。现在的人已经不能理解只有一兆空间的软盘了,插在台式机的读盘器,存下文字。这种软盘经常坏掉,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他把那些东西都发到邮箱里备份。他还花钱到打印店打印出来,看着自己的碎碎念变成方方正正的铅字,他觉得它们不一样了——他早已知晓文字的魔力,如今他正不断靠近这魔力。出于虚荣,或者别的不太好说出来的考虑,他把这些东西给别人看。有人说,一个靠贷款生活的穷学生,花那么多钱去打印店打印,简直是不可理喻。
  后来,他拿到了一笔奖学金,他狠狠心靠这个买了一台二手的笔记本。是IBM的,因为交不起网费,就算能上网,也慢得不得了,其实只能用来打字。每次开机的时候,他看着黑色的界面滚动的代码,仿佛这台电脑要从很远的路走过来,就像他走了二十多年,才走到它面前。
  他真正被网络俘获,是在大四那年。因为做了一个校园论坛的斑竹,他能够趁机去一个教研室的办公室里,用那里的电脑上网。他看见了什么?一个新世界,不,一个旧世界,也不对,是一个新和旧不断衍生、消融的世界。他不免想起,在几年前,读书的镇子上第一次有了网吧,他跟着一个高中同学进网吧的情景。就连他的QQ号,都是这个同学帮忙注册的。那时候流行在网上加陌生人,然后互相交流,他甚至后来还给几个网友打过电话。他感觉电脑屏幕发出的莹莹的光,就像是他童年时在乡村里看到的煤油灯的光,只有通过它,他才能看见更多的事物。光再一次以其他的方式,成为他生活的路标。
  他把很多时间都花在看电影上了。那时候,网上有很多FTP站,能下载大量的电影。他囫囵吞枣地能下什么看什么,下完就看,看完就删。
  他看了什么呢?他看了《巴黎最后的探戈》。这是他第二遍看这部有名的片子了。第一次是跟一百多个同学一起,在一节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上。那是一间巨大的教室,就是他开学时听诗人们朗诵的那间,有四百个座位,他坐在中间靠后的位置。那门课的老师走上讲台,说这节课放电影,大家都欢呼。电影开始了,马龙白兰度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和巴黎市区的样子从远远的屏幕上透过来,他感到了一种类似于少年时小镇凌晨的清冷。巴黎的街道上,人群穿梭,鸽子低飞,城铁摩擦铁轨,就像他后来某一次读一个叫本雅明的人《拱廊计划》和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还有罗兰·巴特的《埃菲尔铁塔》时感受到的那样——也可能只是这些事物在他头脑里形成了互文,它们互相支撑,互相阐释,帮助他建立有关巴黎的一切。然后,他们看见了白兰度和那个女孩有些变态的性爱。他并不是一个过度单纯的男孩,早已经知道人间事,但是和一群人在大屏幕上一起看做爱,总是感到很怪异。白兰度苍老的肉体和女孩鲜艳的肉体,伴随着一些叫喊,还有所有观看者压抑的气息混响在阶梯教室里。这时,有一个女同学站起来,愤怒地说,这是什么电影!气冲冲地走了出去,然后又有几个同学走了出去。   仿佛一个装满活性气体的气球被捅破了,每个人心里有的那点尴尬,终于变成了一种集体性的尴尬。接着,大家反而放松起来,最难熬的半个小时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可以好好去看这部电影了。他觉得这有点像一群陌生人走进公共浴池,刚开始脱衣服的时候,都有点不自在,但等所有人都泡在大澡堂子里时,这种不自在就会随着污垢被一点一点清洗掉。
  这间大教室,几乎是一个注定改变他的观念的地方。刚进入大学的时候,他曾坐在最后一排,看着前面下方讲台上,诗人们轮番上台朗诵诗歌。对于刚从乡村来到北京的土小子来说,那些诗他听不懂,那些充满了吃喝拉撒睡的生活他也从未经历过。诗人们长得和他想象中不一样,有光头,有长发,也有美丽的女孩子。一些身体器官从女孩子们的嘴里爆出来,像鞭炮爆响,他听得心头猛跳,脸红耳热。然后,他们竟然在舞台上喝起了啤酒,一边喝酒一边朗诵。到那天为止,他都没有真正知道诗是什么,但他看见了诗人。他后来会接触成百上千个诗人,他们都不会像这次这么像诗人。
  等他第二次独自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他一点也没有肉体的冲动,只是感到一种压抑,一种悲伤,一种从遥远的异国他乡和另一个虚拟时空而来的悲伤。他不明所以,又好像深谙其道。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他哭了。
  也是在那段时间,他在师兄们宿舍的电脑里看到了真正的毛片。宿舍都是八人间,狭窄逼仄,还有一张大桌子占去了屋里的三分之一。电脑仍是较老的样式,显示器后面有着巨大的隆起,屏幕微微凸起。他当然不再记得具体看见了什么,反正就是异国的男女在做爱交媾,场面直接火爆,也肯定激起他们身体的冲动。后来,他躺卧在靠窗的床上,想起这些片子和《巴黎最后的探戈》里性场景的不同,在迷迷糊糊之中,他感到自己窥见了艺术真理的影子。只是,他抓不住它,就像他暗恋的人,只有在闭着眼睛的幻想中,他才能拥有她,一旦他睁开眼,不是看到虚空,就是看到她在别人的臂弯了。

8


  抓不住的那片影子日夜跟着他,像一个古老的咒语,或者,像他童年时听到的一个故乡传言。在那个村子里,人们对黑夜怀有无限的热切和惊恐,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和它有关。其中一个说,小孩子是不能吃猪尾巴的,如果吃了猪尾巴的肉,就会在走夜路的时候听见自己身后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但你回头,身后却空无一物,这被人们称之为“后惊”。吃猪尾巴,会长出“后惊”,猪尾巴在故事中变成一种无形的跟随者,惊扰你的道路。所以,每一次家里在杀猪的时候,他都躲在不远的地方看着那根细小的尾巴是否被扔掉。在乡下,怎么会有人扔掉这么大一块肉呢?它总是被堆在卸好的猪肉堆里,码放在仓房里的大水缸之中。吃的时候,母亲会从中挑一块拿到堂屋,在案板上当当当地切、剁。等他再次看见肉,已经是桌子上的碗里了。吃着吃着,他就会心里一惊,“我嘴里的这块肉不会是猪尾巴吧?”饭后,他悄悄跑到仓房去看,那根弯曲且冻僵的猪尾巴,蜷缩在肉堆里。他才放下心来。
  现在,他感到自己长了“后惊”了。那些少年时读过的故事、见过的人、有过的记忆,都在不断地惊扰着心神。他只能以一种象征的方式,不断地回头去看身后的声响——他开始追溯童年和少年,他开始把目光弯转向自己的体内,他开始在意所有镜子里的倒影,这些行为很多落实为纸上的黑字,一颗一颗,都像是黑猪毛组成的。
  新学期,学院里开了一门选修课。他走进教室的时候,发现人特别多,讲台上的老师满脸堆笑,语速奇快,而且妙语连珠。听了两节课,他才明白這是一堂西方文论课。很多他在图书馆里翻过的理论,在这门课里变得立体而形象起来,特别是有关精神分析方面的。他开始着意去找精神分析的书看,从弗洛伊德到荣格到拉康到德里达到齐泽克,看得似懂非懂。这些书的真正效用在于,他再也不会听到“后惊”了,那个影子隐匿了,他知道它还在,但已不会影响他日常的心神。他只是一个病毒携带者,除非极其特别的条件下,他不会发病。
  他仍然记得,有一天跟一个宿舍的兄弟看贾樟柯的《小武》。他跟他坐在凳子上,等着集资买的那台DVD机播放录像。他看到了一个比读高中时的小镇好不了多少的山西小城汾阳,看到了小武吊儿郎当的生活,他心里有一种恍惚,如果自己没有读大学,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后来他又看了贾樟柯的《站台》。心里想,这是什么电影呢?不就是照着生活本来的样子拍了一下吗?有天晚上,他跟几个师兄聊天,一个师兄说,来大家都说说中国有哪些人能成为世界级的大师。他想了想,一个也说不出来,不是认为中国没有人能成为大师,而是他根本就不晓得有什么人物。那个师兄说,我觉得贾樟柯肯定能成大师,他太牛逼了。他有点蒙,但从此之后他开始知晓,自己二十几年所建立的那个审美观念,那种对世界的整体性认识,太落后了。那段时间,他还没什么收入,但开始收集各种影碟。在北京的新街口,还有另几个地方,到处都是光碟店,成千上万的光碟码在箱子里,贴在墙上,你能在这里找到全世界的电影,好莱坞大片、香港影片、艺术电影。后来这些小店几乎一夜之间消失,变成了卖服装的,没有人再收藏光碟了,因为你可以在网上随意下载。
  现在他已人到中年,还留着那些可能永远也不会再次播放的光碟,翻找东西的时候看见了,他会一张一张摩挲它们。摩挲的时候,心里会生出哀愁,在二十几岁最好的青春年纪,他是那么热爱这些沉闷的故事,那么饥渴地吸收全世界的人。而现在,他身宽体胖,却更愿意到电影院去看爆米花电影,主要是挑喜剧片看。尽管他也被那些情节逗得哈哈大笑,可走出电影院的时候,他的内心不但没有变轻松,反而是更低沉了。他感到和年龄不相符的疲惫,这种疲惫像一个嗜睡症患者的瞌睡,总是不分来由地侵袭他的每一个细胞,睡吧睡吧睡吧,那个永恒的声音始终在脑海里回响。
  那么,他就因此成了一个浑浑噩噩的人了吗?他的生活从此成为一种惯性?哦,不,没那么简单。他总是从疲惫中忽然惊醒,想起来得去做一件未必紧要的事情,买菜,交水电费,给车做保养,拿干洗店的衣服,约朋友们撸串喝酒。

9


  所有的可能性都可以看作是偶然,比如他偶然变成了一个图书编辑。那时候,有两三份工作摆在面前,一份报纸的编辑,一个杂志的编辑,一个出版社的编辑,最后他选择了后者,理由是这家出版社离他女朋友更近一些。后来回想,他很难想清楚这个决定是怎么下的,看起来不可思议,因为前两个工作都有机会拿到北京户口。当然算不上什么为了爱情,其实是懒惰。后来,他终于发现这可能源于自己性格上的弱点,不是冲动,而是有时候在乎一滴泪水胜过倾盆大雨,在乎一棵枯草胜过整片草原,尽管那滴水、那棵草最终未必属于他。   某些神圣性逐渐坍塌。做了图书编辑之后,那些此前在他眼里无比神圣的学术著作,忽然间降格祛魅了,变成一些看不懂的、充满语病的句子,到处是低级的引用错误,还有从网上复制过来的内容。真正的好东西当然有,但要看运气,他责编的一本翻译书,同一个人名,竟然被译者翻译出四个中文名字。而那本书的原版是法语,当他实在对译者绝望之后,无奈之下,只能靠自己的胡乱理解来理顺译文。从此之后,他对于所有话语都产生了怀疑,他知道,传播本身就是消耗。就像那个综艺节目中经常玩的游戏,一排人排队站好,一个人说了一句话,然后不断地传递下去,到最后那个人那里,那句话已经完全变了味道。但是他仍然坚信学术的价值,因为他相信对大部分人来说,意义是从自己内部生成的,读书和写作,不过是找到一个触发点,一个出路。就像光,光在传播的过程中,也会有消耗,但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我们仍然能看到几十万光年前遥远的星星发出的光。
  这是一场战争,有关成长、工作和自己是谁的战争。他手中没有枪炮,心里没有斗志。他租住在联想桥附近的一栋高楼的23层,站在窗子前,能看见北京三环路上飞驰的汽车。这时,他突然感到自己左腿的膝盖,隐隐传出一种痛感。哦,可能是前天打球伤到了。痛感并不算强烈,他挪动脚步,考虑着下楼去吃一碗拉面,但是却差点摔倒,左腿并不能受力。痛感的持续加强,他还能走,只是走得缓慢而痛苦,他挪进狭窄的卧室,坐在床上,揉疼痛的地方。
  揉了一会儿,似乎好了些,也可能是渐渐对疼痛有了一定程度的适应,他再次站起来时,站住了。迈步,走,慢慢走,他仍然能让这具肉体跟着意念移动,虽然速度和频率变慢了。他如愿吃到了拉面,在最后一根面条也进入嘴里的时候,他必须要承认,自己的腿出了问题,并不是某种常见的伤,而是一种来自于不知名的内部的疼痛。
  他路过一家药店,买了虎骨膏药,回去贴在了膝关节。先是感到一种凉,然后是轻微的灼热,忍不住在心里想,明天就会好吧,明天应该就没事了。他是怎么睡着的?完全不记得,第二天清晨早早醒来,他去动那条腿,天哪,它还在疼,好消息是似乎没有加重,坏消息是也并没有变好。这一刻,他陷入了几年来最大的沮丧,为什么会这样?他想,也许我得去趟医院了。
  医院去了很多趟,单位对面的医院,还有其他医院,先是拍了X光,涂抹药物,但是并不见好转。而且,右边那条腿也显出了同样的症状,现在,他走路倒是不会显得瘸了,可是变得异常缓慢。两条腿比赛一样不愿意承载他一百五十斤的肉体,这肉身啊,正在陷入深深的自我厌弃。应该是第一次,他终于明白这肉身和精神并不是完全的统一,他也明白此前所填充的一切知识和思想,都不会帮他解决双腿的疼痛。他该怎么办呢?别无出路,他只有继续去医院,凌晨三点多起床排队挂号,在黑夜中站几个小时才能拿到一个可能的专家号。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之所以要挂号正是源于无法久站。他只能坐在地上,像经常坐在马路边天桥上看到的乞讨残疾人那样挪动。他当然感到了屈辱,好在所有的病人都是屈辱的,他置身在各种病人之中,也就获得了相对的坦然。
  他做核磁共振,取结果在一个周末,女朋友本来要陪他一起,他拒绝了。他无法想象如果拿到的结果很不好,她该怎么办,他又该怎么办。不,是因为他想象到了她的安慰和他對安慰的无奈接受才没让她来的。他在想,这样的情况还是自己来承受比较好,哪怕是当场痛哭,哪怕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崩溃。到现在为止,他仍然是更善于处理跟自己的关系,而不是和他人的。髌骨软化,一个年轻的大夫口气确凿地给了他结论。他去网上搜索这个第一次听到的名字,这两块一直在他的身体里而他从来不曾知晓和意识到的骨头,正在变软,被消磨——他又想起了那些童年的光,在传播过程里不断被消耗而终将抵达的光,他渴望它再次照亮自己。科学的解释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医生建议他做手术——绝望更深了,他也许会成为一个瘸子,甚至再也不能走路。他睡不好觉,开始胡思乱想,精神涣散。眼前的世界变成了一张白布,三维凝聚于二维,有时候他在荧幕的正面,有时候他在反面,他学会了自怨自艾,学会了感伤和愤怒。
  他感觉到自己的心理防线即将彻底崩溃,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诉说这件事。母亲告诉他,她的腿曾有过同样的痛楚,后来好了。她还说,你年纪轻轻的,又没有受伤,不可能有事的。他的心忽然放松下来,他从来未想过,在自己成年之后母亲仍然具有这样的威力,几句话就帮他疏解了几个月来的压抑。她去村里的老中医那里询问,并且开了一些药寄过来,他按时吃药,并且开始训练大腿小腿的肌肉变得更强壮。网上说,如果你的肌肉更强壮了,对膝盖的损害就会降低。他在做所能做的一切事。
  那时候,他跟女友正在讨论结婚,他们谈恋爱已经七年,如果再不结婚,就可能会分手。可是他想到,如果他的腿最终无法完全恢复,他有什么理由去跟一个女孩子生活一辈子呢?所以,他要好起来,他坚信自己能好起来。
  疼痛的确在缓解。他分不清到底是什么在起作用,他可以正常走动了,虽然那种隐痛并未完全消失。他们领了结婚证,并且回老家去办了婚礼。回家这一段时间,他每天都去老中医那里报道,用他十分破旧的一台理疗仪做理疗。再次回到北京的时候,他感到自己基本恢复了,只是不再敢跑跳和走远路。
  他后来回想,这一次疼痛可能是生活的必然,是他所有概要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是一个提醒,这也是一个阶段总结。

10


  然后,他开始了中断了三年的写作。双腿疼痛的那段时间,他学会了灵魂飞升到空中去看自己,他获得了某种轻盈的能力。这种轻盈还来自于一个法国小说家。他叫埃梅,那段时间,他在旧书店两块钱买到了一本《埃梅短篇小说选》,书中那些看似奇谭的故事让他停滞许久的思路茅塞顿开。在唯心的意义上,他甚至愿意觉得自己的双腿是被这种轻盈解救的。上帝想让他学会飞起来看自己和世界,必须通过一种沉重的方式来实现。他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但从不示人,到此刻为止,写作仍然如童年暗夜中的灯火,仍然面临着随时断绝的可能。他从未奢望着光芒可以万丈,只是凭借微弱之亮度过睡前那一点点黑暗时间。哦,这么说他其实从小就热爱黑暗,因为它带来想象,它让光之所以为光。   他顺理成章又有点懵懵懂懂地结婚了,尽管已经年近三十,他仍时时觉得自己还是少年。婚姻没有什么新鲜事,在他看来,这是一道紧箍咒,他的意思是婚姻如同魔法师的法杖,瞬间给他的生活划定了清晰的界线,有些东西他再不能去触碰——虽然他们从未想过去触碰。可能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才真正感受到一种成年人的道德感,那一副副原来飘在虚空中的担子终于落到了肩膀上。疼痛说不上,他只是不由自主地弯了弯腰,生活让他把姿态放低。
  他开始不由自主地去经常总结自己的生活,这种总结常常来自于对比,那些跟他和他的妻子同样年纪的人发生了什么改变,他便免不了去对应自身:他没有变,无论是作为一个人还是作为一个人的生活处境,竟然毫无变化。而他早已经清楚,在生活的潮涌之中,没有变化就是一种落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她看他的眼神依然是明亮、天真,这却更能刺痛他的自尊,虽然双方并没有任何有关物质方面的承诺。他感到虚弱、无力,可是在内心的最深层仍然积蓄着当年的不甘——他早已经过了低谷了,那之后再艰难的路也是上升之路,一毫米一厘米都是。
  经过许多次正式非正式的总结之后,他得出唯一的结论:得往前走,得脱掉旧衣服,得找新的活路。他毅然辞掉了第一份工作,成了一个自由职业者。所谓的自由职业,就是没有职业。在三年的时间里,他尝试着做所有能做的事情,写剧本、写纪录片、写广告文案、当枪手给要出国的高中生写论文。写剧本一开始也是当枪手,拿每集稿酬,没署名。他参与过的项目,百分之九十都死掉了,剩下的百分之十中的百分之九十,属于苟延残喘,也即将死掉。
  无论如何,他活了下来,虽然说不上度过了难关。这种没有固定工作的生活,让他获得了更多回首往事的機会,为了写下那些赚取生活费的文字,他需要调动全部的人生经验和能力。他无法像一个真正的作家那样去进入人物,但天生的体察心又让他不可能彻底隔离,所以,他在所有的写作中连接着虚构和非虚构,他就是界限。
  他发现了语言的不可靠性,哪怕是他对自己所说的话,都包含着很多无法剔除的惯性。他说我,他说爱,他说生活,他说吃饭,他说做梦,每一个词语都携带着千百年来累积的含义,他不得不借用它们来表述。但那些说出的未说出的,真的是他所欲言的吗?这种疑虑常常浮现心头,他强行按捺下去,不让它繁衍和泛滥。冥冥之中,他似乎又在期待新的光芒降临了,这束光会是什么呢?一个日常里的神迹?一次深夜的顿悟?一个包含着他全部基因的孩子?他不知道,他带着忐忑等待着。
  生活概述到此,他已经隐隐地知道,对自己想象过高已不合时宜。按如今人们的平均年龄算起来,他的人生才将将接近半途,一切都是好时候,他还有体力去打打球,还有心思去看看电影,还有情趣想象不可能之事;当然在另一方面来看,很多东西即将走下坡路了,他不能再猛冲到篮下,跟年轻人对抗了,他无法思考过于深刻的问题,不是不能,而是那些深刻已经令他厌烦,他学会了徜徉在温饱有余的日常里,在醉梦之间维护着仅有的清醒。这当然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堕落,正如他多年前的一句话,堕落的感觉令人乐不思蜀啊。人对于生命的强劲,都需要靠一个强大的内心不断去催促才行,这股劲儿一旦松下,堕落就是唯一的命运了。
  责任编辑 吴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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