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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研究对象。投资总额制度是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独有的一个概念,有别于公司注册资本,但又与公司注册资本密切联系。投资总额制度的提出主要是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引进外资进行项目建设的需要,便于政府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审批和监控。以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现状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投资总额这一历史产物应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