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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宁夏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名高管,涉嫌非法吸收21亿余元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姜巍、吕莉和马世兵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年和一年,缓刑三年、两年和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还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不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