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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理想类型的研究方法,公权力关系有“内外紧张不合作”、“内紧外松不协调”和“内外合作相和谐”三种模式。在我国,这一关系经历了从“内外紧张不合作模式”为主导到“内紧外松不协调模式”为主导的历史变迁,正走向“内外合作相和谐模式”为主导。我国公法关系的这些发展趋势将对我国公法学的构建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