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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纯提出误诊的定义为:当确诊的客观条件具备,或医者的诊断努力结束时,未能得出正确诊断,称为误诊[1].然而,确诊的客观条件是由多种因素共同组成的[1-2],那么这些客观条件是否因医疗条件而异呢?如果有硬性规定,那么,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基层医院的医生甚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现举例加以论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