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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一五”期间,集安市农业农村工作在集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首要任务,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农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乡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关键词:集安市;农业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001-1
1 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集安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新农村建设,确立了重点抓好试点镇、村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全市省、市、县、乡四级试点村和推进村总数达到65个,其中省级试点村和推进村达到15个。“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7亿元,完成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目1200多个。全市所有村均达到达标村标准,其中有50个村达到先进村标准、28个村达到标兵村标准,建设了50个省级绿化美化示范村和1000户省级绿化美化示范户。青石镇秋皮村、榆林镇地沟村、凉水乡石砄村被确定为省级生态示范村,青石镇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包保帮扶工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与包保,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别落实帮扶任务。连续三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边境地区危房改造工程,共投入改造资金3.3亿元,改造农村泥草房和危房7000多户。在通化市开展的“十佳乡镇”、“十佳魅力村庄”评选活动中,清河镇、太王镇、麻线乡江口村、太王镇果树村成功入选。
2 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依托资源和地域优势努力建设特产经济强市。全市特色产业收入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由“十五”末的49%提高到“十一五”末的62%。重点规划建设了人参、山葡萄、五味子、食用菌、蔬菜、水果以及鸭绿江鱼、林蛙、蜂、鸭绿江鸭等“十个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特色鲜明、产业集中、发展有序、增收持续的良好局面。按照“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要求,为保护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对人参种植结构进行了战略性调整,适度控制林地种植人参和西洋参规模,并逐步向GAP规范种植、林下山参和农田栽参方向转变。
3 农业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
认真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累计达到110个。积极开展生态绿色品牌和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集安市先后被省政府确定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示范市,建设了国家标准第一个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农业部农产品(山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全国绿色食品(山葡萄)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农业(人参)标准化示范市、全国新开河人参中药材产地批发市场,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五味子和水稻标准化示范区以及3个省级标准化科技示范基地。
4 农特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紧紧围绕特色资源和产业优势,坚持“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新培育1户农特产品加工企业、新增1户以上规模企业”的目标不动摇,深入实施“乡镇企业培育工程”,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不断拉长,有力促进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到“十一五”末,通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累计达到24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3户、通化市级20户。全市五年累计新培育农特产品加工企业85户,总数达到127户;新增入网规模企业40户,总数达到64户;全市乡镇农特产品加工业产值五年累计实现18.5亿元。
5 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谋划和建设项目;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机遇,全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农特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水产水电、旅游等重点产业,着力谋划、储备和开工建设了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谋划储备农业项目200多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5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6.8亿元。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重点推进农村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改水改厕、危房改造、通讯、文教、医疗、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建设。太王、头道、清河、麻线等4个乡镇相继进入通化市级经济强镇行列,太王镇和清河镇被列为全省百镇建设工程试点镇。
6 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
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集安市被省政府列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市),争取到位国家和省财政奖补资金806万元。认真落实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五年累计争取各项惠农政策补贴5000多万元。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再核实和偿还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化债补助资金3361万元,化解“普九”债务4416万元。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全面完成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发证工作。完成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全市建立了12个乡级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到2010年末,全市培训农民7万多人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5万人。加快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全市各类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到75个。
作者简介:王锐(1969-),女,吉林通化人,通化市财政局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类。
关键词:集安市;农业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001-1
1 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集安市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新农村建设,确立了重点抓好试点镇、村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全市省、市、县、乡四级试点村和推进村总数达到65个,其中省级试点村和推进村达到15个。“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7亿元,完成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目1200多个。全市所有村均达到达标村标准,其中有50个村达到先进村标准、28个村达到标兵村标准,建设了50个省级绿化美化示范村和1000户省级绿化美化示范户。青石镇秋皮村、榆林镇地沟村、凉水乡石砄村被确定为省级生态示范村,青石镇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面开展新农村建设包保帮扶工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与包保,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别落实帮扶任务。连续三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边境地区危房改造工程,共投入改造资金3.3亿元,改造农村泥草房和危房7000多户。在通化市开展的“十佳乡镇”、“十佳魅力村庄”评选活动中,清河镇、太王镇、麻线乡江口村、太王镇果树村成功入选。
2 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依托资源和地域优势努力建设特产经济强市。全市特色产业收入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由“十五”末的49%提高到“十一五”末的62%。重点规划建设了人参、山葡萄、五味子、食用菌、蔬菜、水果以及鸭绿江鱼、林蛙、蜂、鸭绿江鸭等“十个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特色鲜明、产业集中、发展有序、增收持续的良好局面。按照“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要求,为保护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对人参种植结构进行了战略性调整,适度控制林地种植人参和西洋参规模,并逐步向GAP规范种植、林下山参和农田栽参方向转变。
3 农业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
认真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累计达到110个。积极开展生态绿色品牌和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集安市先后被省政府确定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示范市,建设了国家标准第一个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农业部农产品(山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全国绿色食品(山葡萄)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农业(人参)标准化示范市、全国新开河人参中药材产地批发市场,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五味子和水稻标准化示范区以及3个省级标准化科技示范基地。
4 农特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紧紧围绕特色资源和产业优势,坚持“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新培育1户农特产品加工企业、新增1户以上规模企业”的目标不动摇,深入实施“乡镇企业培育工程”,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不断拉长,有力促进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到“十一五”末,通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累计达到24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3户、通化市级20户。全市五年累计新培育农特产品加工企业85户,总数达到127户;新增入网规模企业40户,总数达到64户;全市乡镇农特产品加工业产值五年累计实现18.5亿元。
5 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谋划和建设项目;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机遇,全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农特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水产水电、旅游等重点产业,着力谋划、储备和开工建设了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谋划储备农业项目200多个,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5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6.8亿元。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重点推进农村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改水改厕、危房改造、通讯、文教、医疗、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建设。太王、头道、清河、麻线等4个乡镇相继进入通化市级经济强镇行列,太王镇和清河镇被列为全省百镇建设工程试点镇。
6 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化
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集安市被省政府列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市),争取到位国家和省财政奖补资金806万元。认真落实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五年累计争取各项惠农政策补贴5000多万元。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再核实和偿还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化债补助资金3361万元,化解“普九”债务4416万元。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全面完成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发证工作。完成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全市建立了12个乡级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到2010年末,全市培训农民7万多人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5万人。加快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全市各类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到75个。
作者简介:王锐(1969-),女,吉林通化人,通化市财政局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