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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卫东,1957年出生于南昌市。1983年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学日本,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就任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升任终身正教授到辞职归国为止。1991年至1992年期间为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自2008年9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兼院长,获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选上海市首批“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