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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于2002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受理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的申报,有关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请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电话:68393790.rn凡1999年6月30日前成立,2000年度、2001年度的资质年检均合格的乙级或临时级工程监理企业,符合标准及条件的,可向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提出晋升甲级资质的申请.关于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及审批程序等,均按照和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