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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城市文化下乡”到乡村振兴战略,不同理念或政策指导下的公共文化空间生产呈现不同的样态。本文在空间生产的视角下,以粤东X镇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其所管理的文化设施为例,对不同文化空间的影响进行分析,为发挥乡村居民在文化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文化信息有效传播,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乡镇综合文化站;信息传播;空间生产
中图分类号:G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0)07-0076-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1]。在此背景下,作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原有场地和人员配置基础上挂牌成立“文化服务中心”,在名义上实现了从“传者本位”到“服务为本”的传播观念转向。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还利用地方祠堂、文物古迹前的广场作为文体活动场所,将其纳入管理范畴,实现了地理空间的拓展。
公共文化空间是在一定区域的空间表现以及在这个区域进行文化交往的表达方式[2]。其包含内在的精神构建与外延的物质构建,前者指通过各种活动和仪式来构筑一种文化共同体的符号价值,后者指通过各种场所设施的建设来为民众公共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3]。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其所管理的文化设施通过在乡村举办各种文体活动,提供各类图书报刊、互联网接入服务、活动场地等传播文化信息,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等来凸显其作为公共文化空间的价值。按照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的表述,“空间被作为一种思想和行动的工具生产,除了是一种生产方式之外,它也是一种控制手段,统治方式和权力手段”[4],乡镇综合文化站实际上将乡村社会与空间进行连接,在这个过程中,如“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带有政治意味的话语充斥于空间中,而村民通过对所传播的文化信息的解读,在先前既有的生产方式影响下,也会对作为公共文化空间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其设施进行改造,在适应而不是对抗的目的下生产新的文化空间。
基于此,笔者在搜集的经验资料基础上,以粤东X镇综合文化站及归属其管理的文体设施为例,分析其如何利用各类文化信息传播渠道来进行文化空间生产的,并进一步阐述当地村民对已有的文化空间的反映,讨论如何发挥乡村居民在文化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一、“城市文化下乡”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权力关系 下鄉,其本意即从城市向乡村的扩散与传播,大多数时候意味着以城市的方式改造乡村[5]。 “城市文化下乡”透露出按照城市对文化的理解向乡村提供标准化、统一化的文化服务与产品,其动力往往在于行政主导,通过财政拨款、人才选派、资源调配等方式自上而下地实现。
作为“国家-省-市-县(区)-乡(镇)”文化信息传播渠道的一环,粤东X镇综合文化站在行政上由当地镇党委领导,业务上则接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笔者通过采访文化站工作人员得知,文化站资金来源多为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拨款,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配合当地镇政府的宣传工作,人员任职则通过公务员选拔考试与调配来实现。上级部门对工作的考核主要有省文化厅的文化站级别评选与领导的随机抽查,考核指标主要为文化站场地面积、图书册数、电脑台数、文体社团数量与文体活动次数等,而体现服务对象态度的如村民满意度、设备使用频率等指标则因“人手不足难以调查”的原因不列入其中。
从空间角度出发,国家资本与权力主导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内容的生产模式,是其空间生产的主要动力。作为服务对象的村民在文化站这个空间当中并不占据优势,甚至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可以说,村民在乡镇综合文化站这个公共文化空间的权力博弈中处于劣势,对其空间生产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空间生产:符号、理念与网络 在行政主导的逻辑与量化指标的驱动下,X镇综合文化站在“文化下乡”观念的影响下进行空间生产的方式主要涉及对符合城市期待的文化符号的移植,对文化理念的推行与文体协管网络的搭建。
(一)空间模拟与符号移植
X镇综合文化站的设计是按照上级部门对文化站评估定级的必备条件来进行的,与其他文化站一样,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是必备的文体设施。图书室约有8 000册图书,图书的确定主要由文化站工作人员按照个人判断从上级部门与图书供应商提供的书库中挑选。图书室中设置有报刊架、电脑一台、阅览座位8个,墙上贴有规章制度与借阅制度,写明“要缴纳50元押金”“办理借书证”等。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引入了条形码扫描设备,方便未来对图书进行管理。电子阅览室则更加体现出对村民掌握电子信息技术的要求,在白色调的房间内有八台联网电脑,电脑主机都贴有“广东省文化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专用”的标签。无论是制度规范、空间布局的设定,还是对技术设备的引进,政府投入的强调,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本身都是对城市空间的模仿,体现着“先进性”、专门化与对规范秩序的要求。
(二)空间形式与文化理念
除了必备的文体设施,作为全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模范单位,X镇综合文化站在空间形式上更为多元。在当地镇政府拨款支持下,文化站设置了多功能厅,并安装有音响设备和投影屏幕,在除每周三之外的时间会提供交谊舞、潮曲演奏与清唱的文化服务,参与者主要是当地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收入稳定且有空闲时间的老年人。文化站负责人认为,提供潮曲演奏与清唱的场地“能够做到保护地方文化,做到文化传承”,多功能厅与本土乡村文化振兴的理念“相符合”。
粤东X镇在明朝时曾出了该地区唯一的文状元,当地文化底蕴丰厚,具有包括状元府、书院等在内的多处文化古迹。X镇综合文化站会有意识地对已有的文物古迹进行利用,整合资源生产出新的公共文化空间。以书院为例,文化站在只剩下牌坊的书院旁的空地设置健身器材,搭建雨棚,构建了一个文体广场,鼓励文体社团在广场活动。“我们平常也要保护文物古迹,开发出来让大家热热闹闹,‘欢面喜笑’(方言,兴高采烈)地做运动也不错,‘通街市’(方言,四面八方)的人都过来(运动)就好”。文化站工作人员对文体广场作用的概括,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对“开放共享、资源再利用”的文化理念的认同。 (三)空间拓展与协管网络
从文化站馆舍到开放的文体广场,X镇综合文化站在实现空间多元的同时也令当地公共文化空间得到了拓展。在此基础上,为了使服务范围更为广泛、效率更高,并出于文化站行政职责的需要与人员配置不足的考虑,文化站进一步在X镇各村招募了文体协管员与社会体育指导员,构造了本地文化管理与服务的网络,将各村文体活动与设施纳入可控的空间范围内。
文体协管员主要对各村的综合文化室、农家书屋等进行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职责上则更偏向于提供健身指导的志愿者。通过划定“包干”范围,指定村庄负责人的形式,文化站以自身站点为基础,在行政力量的驱动下,构建了体现城市文化、条块分割管理意识与志愿主义的文体协管网络。这种网络在体现国家或地方权力的文件中得到反复确认,文化站通过宣传栏信息公示等传播手段来维护这一网络的稳定运行。
三、村民对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空间的反抗、适应与模仿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诠释了一种普泛的空间向度上的权力模式,其空间规训思想的基本涵义可以概括为:权力话语通过对空间的巧妙设计、构造与生产来完成对个体的监视和可能的改造[6]。乡镇综合文化站一方面为乡村居民提供文化服务,传播文化信息;另一方面也通过宣传乡村政策、举办文体活动来实现对当地的控制与整合,被视为是“基层文化阵地”。因而,乡镇综合文化站在设计与人员安排上都不可避免地体现了空间规训,这从X镇综合文化站所制定的各类制度规范、图书种类安排、指定的电子阅览站点以及文化站内体现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的各类标语可见一斑。
对于封闭的X镇综合文化站空间,当地村民则用“日常的反抗形式”[7]加以排斥与拒绝。这种反抗主要体现在拒绝前往、对文化站官僚机构形象的塑造与对前往文化站的村民的负面评价。“文化站是政府单位,没事(麻烦事)去那里干嘛”。村民认为去文化站就跟去一些政府部门一样会遭遇“事难办”“脸难看”的情况。有村民认为,“文化站是那些游手好閑的人去的地方,有事(农活或务工)做的人谁会去那”。在这样的排斥当中,基于馆舍开放所传播的文化信息便难以有效传递,从空间生产角度而言,也达不到设计时所期待的规训作用。
“空间本身既是一种‘产物’,是由不同范围的社会进程与人类干预形成的,又是一种‘力量’,它要反过来影响、指引和限定人类在世界上的行为和方式的各种可能性”[8]。与封闭的馆舍空间“遇冷”相反的是,开放式的,以书院为基础加以改造的文体广场更受欢迎。每天早晨都会有包括文化站所指导的和当地村民自发组建的文体社团在广场的空地上活动,包括太极拳、广场舞等。附近村民也会来登山,使用广场上的健身器材。“社会空间是人实践活动的产品,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载体”[9]。广场受欢迎的原因除了自然意义上的“场地开阔”“空气清新”之外,还有基于文化意义上的“亲切感”。有村民表示,会带小孩一起来广场,“在锻炼的同时跟他讲书院还有状元的故事”。文化站依托本地文化资源改造生产的文体广场得到了村民的肯定,村民也在适应当中对历史文化记忆进行追溯,进行结合自身需要的意义生产。但这个过程中,文化站所期待传达的带有意识形态的话语在广场中并没有体现。
X镇综合文化站基于本地文化资源改造空间,创造新的公共文化空间的方式甚至得到了村民的模仿,这种模仿往往以宗族作为主要推动力量。距离X镇综合文化站最近的两个自然村都在本村祠堂前建设文化广场,铺平水泥地,设置健身广场,并在广场的醒目位置设立“芳名录”,记录本宗族村民在建设文化广场时的资金与人力投入。2019年下半年,当地D姓宗族在以自愿为前提下,筹款90余万元,完成在本村祠堂前文体广场的建设。宗族成员认为这是“光宗耀祖”“有利乡邻”的事情,在这种意识的鼓励下,村民在形式模仿的前提下完成对所期待的公共文化空间的生产,祠堂以及相应的“风水”布局,也同时参与到空间表征建构之中。
四、讨论: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发挥乡村居民在文化空间生产中的主体作用 “城市文化下乡”并没有形成理想中通过城市文化输入实现“乡村本土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反而形成了包括行政逻辑导向下的价值困境、“发展主义”视角下的功能困境与“他者”视角下的行动困境[10]。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在这三个方面的结构转型,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目标指引与政策背景。
从X镇综合文化站在“城市文化下乡”理念指导下进行的空间生产遭遇村民的反抗,与村民对阐发于本地文化的文体广场的适应与模仿也着实可以看出“城市文化下乡”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受阻与无奈。显然,乡镇综合文化站基于行政逻辑和以国家资本和权力为动力,以城市文化为榜样的,封闭的空间生产既不能迎合国家对社会整合的需要,又不能满足当地乡村居民的文化需求。而从D姓宗族为建设广场所筹得的款项约相当于X镇综合文化站8年所获得的拨付资金的事实中,则可以发现乡村居民在公共文化空间生产中巨大的主体作用。
基于以上分析,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空间生产势必要发挥当地居民在文化空间生产中的主体作用,而主体作用的发挥又离不开对当地居民基于自豪感、荣誉感与竞争意识的主体意识的构建。乡镇综合文化站应当通过组建文体社团、组织文体竞赛、通过“芳名录”表彰有贡献的村民等方式,参与到以当地村民为主体的公共文化空间生产中。另外,要鼓励当地中小学生、老年人为乡镇综合文化站提供志愿服务,藉由志愿主义带来的奉献感,在解决文化站人手不足问题的同时,也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改善文化站在当地村民当中的形象。在将服务意识落实到实际行动,发挥乡村居民在空间生产中的主体作用之后,乡镇综合文化站才能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要求下重新发现自身的定位,为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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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