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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是一种被严重误读和低估的企业运营成本。不论法律风险导致的损失有多大,在企业家的眼里这些都是或然性的损失——没赶上,是理所当然;赶上了,是命不好。这种误读,导致企业普遍不重视法律工作,因为偶发的事件很难控制和管理,何况法律风险导致的损失有多大?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又有多大?在事前很难预测。
事实上,企业家更倾向于低估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及其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所以,即便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血淋淋的教训,企业依然会熟视无睹。几乎没人把法律风险当做是企业必然发生的一种运营成本来管理,也没有人认为这种运营成本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目标。这种误读和低估也许就是中国企业平均寿命为什么只有2.9年、还在不断缩短的主要原因。
法律风险仅仅是一种可能的损失吗?还是企业必须付出的运营成本?如果企业面临的仅仅是一次决策,那么法律风险是或然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问题是企业天天面临相似的决策。理论上,一个概率为10%的法律风险,其法律风险行为重复10次,就会给企业带来一次实实在在的损失。所以,对企业而言,法律风险不是一种可能性,而是一种必然!法律风险导致的不是一种或然的损失,而是一种可预期的成本!这种可预期的成本就是法律风险成本,是指企业由于法律原因或是采取法律措施不当而引起的损失或是预期利益的减少。
法律风险成本对企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课题组使用了“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又称“龙龟指数”)作为评价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目标影响大小的标准。该指数是指企业每百元净利润所负担的法律风险成本。
课题组的研究表明,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是9,这意味着2449家上市公司每挣100元净利润,在法律风险方面的成本支出为9元。其中指数最高的100家上市公司当期法律风险承办指数高达380.50,这意味着这100家公司每挣100元净利润,在法律风险方面支出的成本高达380.50元,这是一个何等触目惊心的数字!
以上还只是中国企业中最好2449家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对一般企业而言,这一指数更加不容乐观。尽管我们无法直接计算全国中小企业的法律成本指数,但可以做一个估算:2012年,我国地方各级法院(不含最高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同比上升4.4%,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假定其中一半跟企业有关,企业诉讼中的一般是由法律原因或是由于采取法律措施不当引起的,则中国企业仅诉讼这一块的法律风险成本大约是0.425万亿元。同年,我国GDP是51.93万亿元,2012年中国企业平均利润率为6.3%,利润约为3.33万亿元。换言之,仅仅是诉讼这一小块,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是12.7,如果加上仲裁、坏账中的法律风险成本,这个指数很可能接近、甚至超过30,这意味着,中国企业每挣100元,在法律风险损失方面的支出要超过30元。30元的法律风险成本,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哪怕是砍去一半,如果不考虑影响有限的税收,中国企业的利润就会增加15%,而这就是一个被严重低估的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
中国神华总经理凌文认为,“昨天的竞争靠成本,谁成本低,谁就有竞争力;今天的竞争靠技术,谁能创新技术,不断地研发出技术附加值高的新产品,谁就有竞争力;明天的竞争靠风险管理,谁少犯错误,谁不犯大错误,谁就有竞争力。”而大多数企业风险最终都将表现为法律风险,因此,我们要重塑企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将法律风险管理能力视为企业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事实上,企业家更倾向于低估法律风险带来的损失及其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所以,即便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血淋淋的教训,企业依然会熟视无睹。几乎没人把法律风险当做是企业必然发生的一种运营成本来管理,也没有人认为这种运营成本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目标。这种误读和低估也许就是中国企业平均寿命为什么只有2.9年、还在不断缩短的主要原因。
法律风险仅仅是一种可能的损失吗?还是企业必须付出的运营成本?如果企业面临的仅仅是一次决策,那么法律风险是或然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问题是企业天天面临相似的决策。理论上,一个概率为10%的法律风险,其法律风险行为重复10次,就会给企业带来一次实实在在的损失。所以,对企业而言,法律风险不是一种可能性,而是一种必然!法律风险导致的不是一种或然的损失,而是一种可预期的成本!这种可预期的成本就是法律风险成本,是指企业由于法律原因或是采取法律措施不当而引起的损失或是预期利益的减少。
法律风险成本对企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课题组使用了“法律风险成本指数”(又称“龙龟指数”)作为评价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目标影响大小的标准。该指数是指企业每百元净利润所负担的法律风险成本。
课题组的研究表明,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是9,这意味着2449家上市公司每挣100元净利润,在法律风险方面的成本支出为9元。其中指数最高的100家上市公司当期法律风险承办指数高达380.50,这意味着这100家公司每挣100元净利润,在法律风险方面支出的成本高达380.50元,这是一个何等触目惊心的数字!
以上还只是中国企业中最好2449家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对一般企业而言,这一指数更加不容乐观。尽管我们无法直接计算全国中小企业的法律成本指数,但可以做一个估算:2012年,我国地方各级法院(不含最高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同比上升4.4%,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假定其中一半跟企业有关,企业诉讼中的一般是由法律原因或是由于采取法律措施不当引起的,则中国企业仅诉讼这一块的法律风险成本大约是0.425万亿元。同年,我国GDP是51.93万亿元,2012年中国企业平均利润率为6.3%,利润约为3.33万亿元。换言之,仅仅是诉讼这一小块,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是12.7,如果加上仲裁、坏账中的法律风险成本,这个指数很可能接近、甚至超过30,这意味着,中国企业每挣100元,在法律风险损失方面的支出要超过30元。30元的法律风险成本,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哪怕是砍去一半,如果不考虑影响有限的税收,中国企业的利润就会增加15%,而这就是一个被严重低估的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
中国神华总经理凌文认为,“昨天的竞争靠成本,谁成本低,谁就有竞争力;今天的竞争靠技术,谁能创新技术,不断地研发出技术附加值高的新产品,谁就有竞争力;明天的竞争靠风险管理,谁少犯错误,谁不犯大错误,谁就有竞争力。”而大多数企业风险最终都将表现为法律风险,因此,我们要重塑企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将法律风险管理能力视为企业未来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