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商标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来源 :今日湖北·中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ngliao1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有必要在我国商标法中对动态标志这一要素加以明确规定,允许动态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制定相应的申请程序,使动态商标的申请具有可操作性。
  关键词 动态商标 法律保护
  动态商标是有别于传统商标的一种新型商标形态。其构成要素是动态的,需要通过电子视频等电子媒介来表现。动态商标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在如今多媒体技术高度发展的电子互联网时代,动态商标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在商标法中对动态商标加以承认,并制定相应的申请程序,无疑是各国立法的必然走向。200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通过了《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将3D镭射、动态、位置、气味、颜色及声音商标纳入商标保护范围,使商标种类更加多元化。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动态标志这一商标要素。在2011年的《商标法》第三次修订草案征询意见稿中增加了声音、单一颜色非传统商标的规定,对动态商标也未提及。通过上文的分析,本文认为有必要在我国商标法中对动态标志这一要素加以明确规定,允许动态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制定相应的申请程序,使动态商标的申请具有可操作性。
  一、动态商标的独特特征
  “动态商标”是指为视觉可感知的移动的物体及其与动作的集合,像电视或影片一样有连续的短暂动作,借助影像、计算机等表达,区别出商品或服务来源。动态商标是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动态商标以其“动感”而独具魅力,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第一、构成动态商标的要素是运动元素或包含运动元素。这与静态商标不同。静态商标通常有静止的文字、字母、数字或图形等组成。动态商标需要保护的对象是一些动作或运动状态本身。第二、动态商标需要通过计算机、电视、电影等电子视频方式来表达。动态商标具有时间维度,是在一段时间内的作出的动作,需要借助电子媒介表现出来。第三、动态商标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其形式生动活泼,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这区别于静态商标的呆滞和缺乏视觉冲击力。虽然从商标法理论上讲,任何具有识别性的标志,只要人类五官可以感知,该标志符合商标法保护的基本要求,即可受到商标法保护。但是,基于立法水平、司法资源总量及其他各种因素,条件的限制使得商标法保护的对象不可能面面俱到。
  二、动态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的必要性。
  首先,动态商标是随着非传统商标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非传统商标的发展而发展的。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声音、气味、味觉、全息图、镭射图等被作为商业标识,用以区分自己生产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虽然初始阶段接受此类信息作为商标加以保护的国家并不多,但商标立法发展至今,接受此类信息作为商标保护的国家越来越多,尤其是《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的制定与生效,在国际公约的层面上推动着非传统商标的立法保护。保护动态商标以及其他非传统商标,不仅是适应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积极参与商标法国际规则的制定,维护本国利益的需要。动态商标可以说是技术发展的产物。虽然如今明确规定接受动态商标的国家并不多,但时代在发展,技术不会停滞不前,动态商标如今已经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商标法中明确保护动态商标及相应申请程序的国家也越来越多。动态商标的发展历史虽然只有一、二十年,但如今的新生事物可能就会成为未来的主流。
  其次,构成传统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符号和图片等要素资源并不是无限的,这些有限的资源并不能满足社会的长久需求。尤其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繁荣的今天,对动态商标的保护提出了要求。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是消费者通过实际接触产品或服务,借由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信息,将之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分。但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并没有实际接触商品,不可能通过商品上的商标信息对商品的真实情况进行区分和判断。虽然通过文字描述说明商品的信息,但在网络环境下,网络的信息量非常庞大,以淘宝、京东、易趣、当当等网络交易平台为例,每天都有数以百万计的消费者与商家在进行交易。如若仅依靠有限的静态标志对商品加以说明,极有可能造成混同,不仅不利于消费者,也会损害到商家的利益。
  最后,动态标志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可以由版权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来进行保护。但,用商标法对动态标志进行保护更为恰当。版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未违反版权法的禁止性规定即可受到版权法保护。其允许相同或类似的作品同时存在,只要作品是独立创作,未抄袭他人作品。如果该相同或类似作品(动态标志)用作商业标志,这种共存就极可能导致混淆,与商标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而将作品(标志)注册为商标,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会对该标志进行初步审查,公布该标志,提供一定时间供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这就基本上排除了这种共存的情形。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被动的、兜底性的,其并不赋予当事人主动性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的救济往往是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之后,对他人权益已经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才做出的。这种保护的“滞后性”对动态标志使用人来说,有时候是远远不够的。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之快。不正当竞争者使用该动态标志并进行大范围的反复宣传,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认为不正当竞争者是该动态标志的“真正”所有人,而原动态标志所有人反而成了动态标志的盗用者。如果用商标法对动态标志加以保护,赋予动态标志所有人以商标权,动态商标权人就能利用其权利,主动的对动态标志进行保护,将侵权行为遏制在初始阶段,减少损失。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城监狱)
其他文献
兴趣对人的活动具有始动、定向和动力作用,能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著名数学家杨乐强调:有兴趣才愿学,才能主动学;愿学,主动学,才能学好学会;你有了学好学会的体验,才能产生更大的兴趣。可见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是所有化学老师面临的一个任务,也是教好这门学科的关键所在,现将自己在教学上的点滴体会和做法浅谈如下:  一、巧设概念,“引”兴趣  悬念是对一个问题还没有得到
rn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按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围绕“更实、更稳、更好”六字方针,紧扣中心、实干组工、稳中求进、走
期刊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追求经济效益的提升,对于环境保护不够重视,使得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随着我国人民对于精神文明建设越来越重视,将园林施工质量纳入精神文明建设
如今,“低碳”可以说是全世界最热门的话题,而在实践中,各地也积累了许多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的经验,其中一部分优秀先进的经验,在上海世博会上得到了充分展示。世博园区本身在
提高学生英语学习兴趣是中职教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之一。笔者通过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营造积极的学习气氛,利用网络资源,创新教学形式,丰富教学的活动和内容等尝试,激发学生学
摘 要:河长制是我国水环境治理的一种制度创新,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方面成效显著,已成为一种常态化水污染治理模式。海南河长制正在全面推行过程中,这一举措是海南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新海南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之路。《水污染防治法》这一单行法将河长制通过立法予以明确,为当前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健全的公众参与制度来实现多元治理的法制化构建才是
房屋建筑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是工程在完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测量工作,对加强落实和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审批规划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房屋建筑竣工规划验收测量
资源是社会发展的不懈动力,现代社会的发展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中资源的消耗,但是我们社会发展中消耗的大部分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可以供人类利用的资源在不
这些年,国内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扩大,城乡交通网点不断密布,形成交通市政道路,并且交通市政道路工程不断增加,但是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不能随着工程发展速度同步升级,市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