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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7号)等相关规定,经核查,北京萨德岚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单位已建立卫星通信网的频率使用期限已届满,且未申请继续使用卫星频率资源;北京英斯泰克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的VSAT经营许可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