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治宪法学过度强调不成文宪法、政策及利益的重要性,而规范宪法学存在对规范性一词的误解。宪法学作为理解的科学,既非纯粹的、逻辑严密的价值学,也非纯粹的实证主义科学或纯粹描述事实的社会学。宪法中的价值源自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结合。必须面向时代精神价值,通过具有整合性的宪法解释将宪法的规范含义与不断变化的现实结合起来,既保持变通性又不失安定性,这是中国宪法学面临的迫切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