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浙江奥康鞋业针对初审法院审理的皮鞋反倾销案件已通过代理律师正式向欧盟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从此,中国鞋企与欧盟的官司在法律程序上走到最后阶段。
反倾销浪潮甚嚣尘上
据了解,中国鞋企与欧盟的官司由来已久。2006年10月,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奥康等中国5家鞋企认为,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的事实,并于2006年12月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司法审核。2010年3月,欧盟初审法院驳回了5家中国鞋企的诉讼请求。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表示,奥康之所以继续上诉欧盟高院,是因为欧盟对中国皮鞋的“不平等待遇”让中国鞋企无法接受。“应该有个了结,这是奥康在法律程序继续走下去、将官司进行到底的理由。”
《中国联合商报》从中国皮革工业协会获悉,欧盟对中国出口的皮鞋所实施的限制达15年,此前的反倾销税导致中国输欧皮鞋产量降低20%。由于向欧盟出口减少约4000万双鞋,仅此一项造成中国约两万名工人失去工作。
近年来,我国轻工行业在海外市场连连受挫,已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出口欧盟、美国、日本的产品也屡屡成为召回通报目标。奥康一案只是中国企业应对国际社会反倾销浪潮的冰山一角。
今年2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窄幅织带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倾销部分的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0,另一家由于未应诉,被裁定为231.40%的惩罚性税率。13家获得平均税率资格的企业被裁定为115.70%的税率,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231.40%。
“去年7月得知被告时,我们完全懵了。”姚明织带副总经理卢远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他们是在对“双反”一窍不通的情况一步步去应战的。
《中国联合商报》又从广东省佛山市外经贸局获悉,印度商工部日前已发布对中国的陶瓷反倾销案件初裁,广东宏陶、新明珠、萨米特、新中源等陶企的陶制釉面砖获得零关税,其他佛山陶企则被征收137卢比∕平方米的反倾销税。
……
WTO资料表明,近10年来,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平均每年有30.7起,排全球第一,占全世界的12%,反倾销调查使我国年均损失800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修建两个三峡大坝所需的成本费用,严重影响了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
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表示,目前中国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成为部分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者。
内外环境均不乐观
“通过阅读欧盟初审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发现判决有失公允。”代理奥康鞋案的中方律师蒲凌尘向媒体表示,在计算损害幅度方面以及改变措施方式和计算方法上,欧盟初审法院均违背相关规定。
欧盟等国为何要赖着脸皮实施反倾销?对此,《中国联合商报》采访了部分专家及企业。
有部分专家认为,此类反倾销案件源于某种政治阴谋,是国际贸易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认为,在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各国对华政策都有所转变。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隐含着各国对华政策的导向。
大部分专家则从经济角度本身去解读。有专家认为,随着进口关税及配额许可证限制进口作用的日渐削弱, 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性贸易标准等限制进口的措施日益突出。因为这些措施并不违反WTO 原则, 使国际贸易更加自由,更加公平。而在这三种手段中, 反倾销又是使用最多的一种手段。
也有专家认为,欧盟等发达国家并不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尤其是国企的市场经济地位。
浙江省一位不愿具名的鞋企负责人的表态更令中国企业深思。该负责人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当前我国企业的会计审计制度存在严重失当问题,如会计账簿残缺不全、财务状况不清、不符合会计原则的折旧操作、未按国际通行会计准则计账和审计等,这些均对反倾销应诉构成严重制约。
“中国出口企业众多,但规模较小,由于反倾销应诉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中国企业很难在反倾销行动中出现集体行动。此外,众多中小企业由于长期依赖外贸公司出口,不仅不熟悉国外市场的变化情况,而且对国外的反倾销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该负责人对《中国联合商报》谈到。
中国企业尚需内外兼修
今年5月,在中国代表团的多次要求之下,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设立专家组,调查并裁决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从而拉开了我国官方和民间“双管齐下”维护出口权益的序幕。
由此可见,面对强势来袭的反倾销浪潮,中国企业已经发出了积极应对的信号。
“找到一个好律师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一半。”多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培养应对反倾销的专业律师人才十分必要,因为一个好律师不但通晓国外反倾销法的实体和程序规定,而且熟悉中国企业运作的现实环境,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反倾销应诉经验。
据了解,我国虽然加入了WTO,但欧盟一直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在开展反倾销调查中,采取的是逐个公司审查的办法,来确定哪一个中国企业可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在审查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时,通常要求同时满足5条标准——决策没有明显受国家干预,有一套按国际通用准则建立的会计账簿,生产成本、财务状况未受非市场经济体系的显著影响,企业不受政府干预成立或关闭,货币汇率变化由市场决定。
因此,有专家建议,政府应向国际社会大力宣传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尽管WTO明确规定,每个企业都应使用所在国通行的会计规则。但国际社会往往采用“国际会计标准”,这往往为欧盟等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方便。
“建立健全的财会制度,特别是与国际接轨的财会制度,无论对哪种产权制度的企业的反倾销应诉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上述鞋企负责人告诉《中国联合商报》,健全的财会制度不仅关系到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认定,而且即便在市场经济下也牵涉到企业成本与倾销情况的认定。
业内人士还表示,要克服一家公司挑头打官司的局面。中国政府应该鼓励相关企业自发组织起来,积极应对反倾销官司,中国政府的各个部门比如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也应该提供资料数据上的便利。
反倾销浪潮甚嚣尘上
据了解,中国鞋企与欧盟的官司由来已久。2006年10月,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奥康等中国5家鞋企认为,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的事实,并于2006年12月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司法审核。2010年3月,欧盟初审法院驳回了5家中国鞋企的诉讼请求。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表示,奥康之所以继续上诉欧盟高院,是因为欧盟对中国皮鞋的“不平等待遇”让中国鞋企无法接受。“应该有个了结,这是奥康在法律程序继续走下去、将官司进行到底的理由。”
《中国联合商报》从中国皮革工业协会获悉,欧盟对中国出口的皮鞋所实施的限制达15年,此前的反倾销税导致中国输欧皮鞋产量降低20%。由于向欧盟出口减少约4000万双鞋,仅此一项造成中国约两万名工人失去工作。
近年来,我国轻工行业在海外市场连连受挫,已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出口欧盟、美国、日本的产品也屡屡成为召回通报目标。奥康一案只是中国企业应对国际社会反倾销浪潮的冰山一角。
今年2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窄幅织带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倾销部分的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0,另一家由于未应诉,被裁定为231.40%的惩罚性税率。13家获得平均税率资格的企业被裁定为115.70%的税率,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231.40%。
“去年7月得知被告时,我们完全懵了。”姚明织带副总经理卢远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他们是在对“双反”一窍不通的情况一步步去应战的。
《中国联合商报》又从广东省佛山市外经贸局获悉,印度商工部日前已发布对中国的陶瓷反倾销案件初裁,广东宏陶、新明珠、萨米特、新中源等陶企的陶制釉面砖获得零关税,其他佛山陶企则被征收137卢比∕平方米的反倾销税。
……
WTO资料表明,近10年来,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平均每年有30.7起,排全球第一,占全世界的12%,反倾销调查使我国年均损失800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修建两个三峡大坝所需的成本费用,严重影响了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
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表示,目前中国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成为部分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者。
内外环境均不乐观
“通过阅读欧盟初审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发现判决有失公允。”代理奥康鞋案的中方律师蒲凌尘向媒体表示,在计算损害幅度方面以及改变措施方式和计算方法上,欧盟初审法院均违背相关规定。
欧盟等国为何要赖着脸皮实施反倾销?对此,《中国联合商报》采访了部分专家及企业。
有部分专家认为,此类反倾销案件源于某种政治阴谋,是国际贸易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认为,在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各国对华政策都有所转变。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隐含着各国对华政策的导向。
大部分专家则从经济角度本身去解读。有专家认为,随着进口关税及配额许可证限制进口作用的日渐削弱, 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性贸易标准等限制进口的措施日益突出。因为这些措施并不违反WTO 原则, 使国际贸易更加自由,更加公平。而在这三种手段中, 反倾销又是使用最多的一种手段。
也有专家认为,欧盟等发达国家并不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尤其是国企的市场经济地位。
浙江省一位不愿具名的鞋企负责人的表态更令中国企业深思。该负责人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当前我国企业的会计审计制度存在严重失当问题,如会计账簿残缺不全、财务状况不清、不符合会计原则的折旧操作、未按国际通行会计准则计账和审计等,这些均对反倾销应诉构成严重制约。
“中国出口企业众多,但规模较小,由于反倾销应诉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中国企业很难在反倾销行动中出现集体行动。此外,众多中小企业由于长期依赖外贸公司出口,不仅不熟悉国外市场的变化情况,而且对国外的反倾销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该负责人对《中国联合商报》谈到。
中国企业尚需内外兼修
今年5月,在中国代表团的多次要求之下,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设立专家组,调查并裁决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从而拉开了我国官方和民间“双管齐下”维护出口权益的序幕。
由此可见,面对强势来袭的反倾销浪潮,中国企业已经发出了积极应对的信号。
“找到一个好律师是反倾销应诉成功的一半。”多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培养应对反倾销的专业律师人才十分必要,因为一个好律师不但通晓国外反倾销法的实体和程序规定,而且熟悉中国企业运作的现实环境,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反倾销应诉经验。
据了解,我国虽然加入了WTO,但欧盟一直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在开展反倾销调查中,采取的是逐个公司审查的办法,来确定哪一个中国企业可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在审查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时,通常要求同时满足5条标准——决策没有明显受国家干预,有一套按国际通用准则建立的会计账簿,生产成本、财务状况未受非市场经济体系的显著影响,企业不受政府干预成立或关闭,货币汇率变化由市场决定。
因此,有专家建议,政府应向国际社会大力宣传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尽管WTO明确规定,每个企业都应使用所在国通行的会计规则。但国际社会往往采用“国际会计标准”,这往往为欧盟等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方便。
“建立健全的财会制度,特别是与国际接轨的财会制度,无论对哪种产权制度的企业的反倾销应诉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上述鞋企负责人告诉《中国联合商报》,健全的财会制度不仅关系到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认定,而且即便在市场经济下也牵涉到企业成本与倾销情况的认定。
业内人士还表示,要克服一家公司挑头打官司的局面。中国政府应该鼓励相关企业自发组织起来,积极应对反倾销官司,中国政府的各个部门比如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也应该提供资料数据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