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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在11月16日的《羊城晚报》上撰文指出:最近,山东省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字,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实,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字,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了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至党政机关。一般说来,骗子之所以要采取某种手法行骗,首先在于这种运作过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在这个案件中,骗子拿着假冒的县委书记的签字,要将一批社会上的人“安排”进党政机关。同时“按照单位的好坏,每人收取3万元到8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