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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决定启动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并将已进行两年的服务贸易新一轮谈判纳入其中,正式称为“多哈发展议程”。为达到《服务贸易总协定》确立的总体目标,《多哈部长宣言》明确要求,参加谈判的成员应不迟于2003年3月31日提交最初出价,所有的谈判在2005年1月1日以前结束。本刊约请有关专家介绍谈判的主要情况及各成员提出的建议,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