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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现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与外销金额紧密挂钩所产生的弊病,提出了另外一种"免、抵、退"办法,其优点是:机制合理、没有外销必须大于内销的限制条件、可以方便地同时计算出免税额、有利于鼓励附加价值高的产品出口.文章还提出了一种新方案供商榷,其优点是尽量抵免、年终清算,从而大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