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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观察耳廓形態畸形无创矫形方法在超过最佳治疗时间耳廓畸形患儿中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 选取2018年5月-2020年5月我院收治的超过最佳治疗时间(90d)的耳廓畸形患儿66例,按照矫正方式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各33例。对照组患儿给予常规矫正治疗措施,研究组患儿行艾威尔无创矫正系统进行耳廓矫正。观察并对比两组患儿的治疗时间及矫正有效率情况。结果 行无创矫正的研究组患儿在治疗时间方面较对照组患儿显著更短(P<0.05),且研究组患儿的矫正有效率较对照组患儿显著更高(P<0.05)。结论 对于超过最佳治疗时间窗口的耳廓畸形患儿行无创矫正方案,可以显著提升其矫正有效率,缩短治疗时间,效果较好,值得推广。
关键词:耳廓畸形;无创矫形;治疗效果;超时间窗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026(2021)07-096-01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5月-2020年5月我院收治的超过最佳治疗时间(90d)的耳廓畸形患儿66例,按照矫正方式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各33例。所有患儿的首次诊断年龄均大于3个月,且排除具有皮肤病、既往矫正治疗病史及患有其他可能对此次研究产生不良影响疾病的患儿。对照组患儿中,男20例,女13例,年龄3-9个月,平均(4.25±1.63)月,其中隐耳13例,耳轮畸形8例,垂耳6例,环缩耳3例,招风耳3例;研究组患儿中,男19例,女14例,年龄3-10个月,平均(4.56±1.93)月,其中隐耳12例,耳轮畸形9例,垂耳6例,环缩耳4例,招风耳2例。患儿直系家属知晓并同意进行此次研究,患儿资料比对统计学差异不显著(P<0.05)。
1.2方法
对照组患儿行常规矫正措施,研究组患儿行无创矫正,具体为:(1)仪器选择:选用EarWell耳廓矫正器对患儿开展矫正治疗,具体构造为:包含一个底座、1-2个可调位置耳轮牵引器以及1个带空隙外盖与1个耳甲腔可塑矫正器;(2)矫正前准备:对患儿在进行矫正前的耳廓畸形图片进行拍照并保存,记录时间、类型及具体情况,提前交代患儿家长要注重对患儿的观察与护理;(3)矫正流程:根据患儿耳廓畸形的具体形态以及患儿的耳廓面积,选择大小与形状均适配的耳膜,在矫正前期主要使用矫正器,在矫正后期结合使用耳轮牵引器与3M胶,对于比较典型的隐藏耳畸形患儿可以将人工皮作为底座贴附于患儿的颞骨皮肤处,将3M贴附于患儿的人工皮或耳廓背侧,同时结合使用牵引器对患儿进行耳轮固定。(4)矫正后续措施:叮嘱患儿24h佩戴矫正耳膜,佩戴时间需大于2周,同时不超过6周,要求患儿每周至门诊科复诊,并根据患儿实际的佩戴情况及耳廓恢复情况对其进行调整,同时观察是否出现皮肤色泽变化的情况,若出现异常应及时入院处理。
1.3观察指标
(1)治疗时间比对:比较不同类型耳廓畸形患儿在应用两种矫正方案后的治疗时间,治疗时间越短,表明患儿治疗效果越好;
(2)矫正有效率对比:对比两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情况,具体包括:显效,患儿耳廓形状恢复至正常状态;有效,患儿耳廓形状有所改善,但未完全达到正常状态;无效,矫正前后比对无改善。矫正有效率=(有效例数+显效例数)/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用SPSS23.0分析,以s表计量资料,行t检验;以%表计数资料,行X2检验,均以P<0.05为有统计学差异。
2结果
2.1治疗时间对比
研究组各类型耳廓畸形患儿的治疗时间均较对照组患儿显著更短(P<0.05),见表1。
2.2矫正有效率对比
研究组患儿的畸形矫正有效率较对照组患者显著更高(P<0.05),见表2。
3讨论
耳廓畸形主要由患儿耳廓发育形状异常导致,其治疗最佳时期一般为患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对于超过最佳治疗时间的耳廓畸形患儿而言,常规矫正方案的效果较差,难以达到预期的矫正恢复效果[3]。本次研究对我院收治的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的耳廓畸形患儿行无创矫正方案,主要通过艾威尔矫正器进行,在后期为患儿持续佩戴耳膜,矫正周期结束后,研究组患儿的治疗时间与总体矫正效果均较对照组患儿更优(P<0.05)。
综上所述,对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的先天性耳廓畸形患儿行无创矫正方案,可以缩短治疗时间,且形状恢复效果较好,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王素芳,邓哲,韩富根,等.2-6月龄婴幼儿先天性耳形态畸形无创矫正的效果观察[J]. 中华耳科学杂志,2019,13(4):527-531.
[2]田野,王芳,於娟娟,等.先天性耳廓畸形筛查及无创矫正效果分析[J].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19,33(3):259-261.
[3]邓哲,温莹莹,闫敏.使用牵引钩进行婴幼儿耳廓畸形无创矫正的效果观察[J].航空航天医学杂志,2020,13(8):54-55.
作者简介:唐建文(1976-12-),男,白族,本科,云南云龙人,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耳科。
关键词:耳廓畸形;无创矫形;治疗效果;超时间窗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026(2021)07-096-01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5月-2020年5月我院收治的超过最佳治疗时间(90d)的耳廓畸形患儿66例,按照矫正方式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各33例。所有患儿的首次诊断年龄均大于3个月,且排除具有皮肤病、既往矫正治疗病史及患有其他可能对此次研究产生不良影响疾病的患儿。对照组患儿中,男20例,女13例,年龄3-9个月,平均(4.25±1.63)月,其中隐耳13例,耳轮畸形8例,垂耳6例,环缩耳3例,招风耳3例;研究组患儿中,男19例,女14例,年龄3-10个月,平均(4.56±1.93)月,其中隐耳12例,耳轮畸形9例,垂耳6例,环缩耳4例,招风耳2例。患儿直系家属知晓并同意进行此次研究,患儿资料比对统计学差异不显著(P<0.05)。
1.2方法
对照组患儿行常规矫正措施,研究组患儿行无创矫正,具体为:(1)仪器选择:选用EarWell耳廓矫正器对患儿开展矫正治疗,具体构造为:包含一个底座、1-2个可调位置耳轮牵引器以及1个带空隙外盖与1个耳甲腔可塑矫正器;(2)矫正前准备:对患儿在进行矫正前的耳廓畸形图片进行拍照并保存,记录时间、类型及具体情况,提前交代患儿家长要注重对患儿的观察与护理;(3)矫正流程:根据患儿耳廓畸形的具体形态以及患儿的耳廓面积,选择大小与形状均适配的耳膜,在矫正前期主要使用矫正器,在矫正后期结合使用耳轮牵引器与3M胶,对于比较典型的隐藏耳畸形患儿可以将人工皮作为底座贴附于患儿的颞骨皮肤处,将3M贴附于患儿的人工皮或耳廓背侧,同时结合使用牵引器对患儿进行耳轮固定。(4)矫正后续措施:叮嘱患儿24h佩戴矫正耳膜,佩戴时间需大于2周,同时不超过6周,要求患儿每周至门诊科复诊,并根据患儿实际的佩戴情况及耳廓恢复情况对其进行调整,同时观察是否出现皮肤色泽变化的情况,若出现异常应及时入院处理。
1.3观察指标
(1)治疗时间比对:比较不同类型耳廓畸形患儿在应用两种矫正方案后的治疗时间,治疗时间越短,表明患儿治疗效果越好;
(2)矫正有效率对比:对比两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情况,具体包括:显效,患儿耳廓形状恢复至正常状态;有效,患儿耳廓形状有所改善,但未完全达到正常状态;无效,矫正前后比对无改善。矫正有效率=(有效例数+显效例数)/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用SPSS23.0分析,以s表计量资料,行t检验;以%表计数资料,行X2检验,均以P<0.05为有统计学差异。
2结果
2.1治疗时间对比
研究组各类型耳廓畸形患儿的治疗时间均较对照组患儿显著更短(P<0.05),见表1。
2.2矫正有效率对比
研究组患儿的畸形矫正有效率较对照组患者显著更高(P<0.05),见表2。
3讨论
耳廓畸形主要由患儿耳廓发育形状异常导致,其治疗最佳时期一般为患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对于超过最佳治疗时间的耳廓畸形患儿而言,常规矫正方案的效果较差,难以达到预期的矫正恢复效果[3]。本次研究对我院收治的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的耳廓畸形患儿行无创矫正方案,主要通过艾威尔矫正器进行,在后期为患儿持续佩戴耳膜,矫正周期结束后,研究组患儿的治疗时间与总体矫正效果均较对照组患儿更优(P<0.05)。
综上所述,对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的先天性耳廓畸形患儿行无创矫正方案,可以缩短治疗时间,且形状恢复效果较好,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王素芳,邓哲,韩富根,等.2-6月龄婴幼儿先天性耳形态畸形无创矫正的效果观察[J]. 中华耳科学杂志,2019,13(4):527-531.
[2]田野,王芳,於娟娟,等.先天性耳廓畸形筛查及无创矫正效果分析[J].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19,33(3):259-261.
[3]邓哲,温莹莹,闫敏.使用牵引钩进行婴幼儿耳廓畸形无创矫正的效果观察[J].航空航天医学杂志,2020,13(8):54-55.
作者简介:唐建文(1976-12-),男,白族,本科,云南云龙人,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