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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居民生产、生活等民生问题之根本。既要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又要使水源地效能得以充分发挥,则严格的监控及客观的评价缺一不可。综合指数评价法在水源地评价中,先根据评价项目的特征分类进行评价,再综合各类评价结果确定水源地水质类型[1]。因此,综合指数法是一种相对全面、客观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