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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考古》1977年第5期发表的《说"引"字》一文(以下简称《引》文),提出了颇有启发性的新见解。通过学习和研讨,尚感不无商榷之处,特提出质疑,以希教正。《引》文释甲金文之(?)( (?))为引字,其根据是:(一)甲金文之(?)字,与云梦秦简、马王堆帛书之(?)或(?)字形体"相同"或"极相近",后者释为引字,则前者也当释为引字,而不应释为弘字;(二)释(?)((?))为弘字,与甲金文中所用该字的文义不合,而释为引字,则均可"作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