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 :中国检察官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uyeli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行政诉讼领域内,有关前案已生效裁判对后案诉讼标的的羁束力问题,仅见于2015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第9项中,将“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所羁束”修订为“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应当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均未对该条文进行明确阐释,故实务界适用时常有争议.本文以穆某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诉讼监督一案为视角,围绕检法两院的争议焦点,从案情介绍、法律分析及引申理论三方面阐述对“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理解与适用.结论是在行政诉讼中,前案生效判决若对后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确认,则对后案产生羁束力;前案生效判决若仅将后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标的物(如行驶证)作为定案证据予以采信,则不意味着对后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确认,对后案不产生羁束力.
其他文献
通过对“同心泉”号船一案的分析,意在澄清以下两点:一是制作海运单证是承运人的责任,期租项下当船东不是承运人时,不应对单证的制作和携带承担责任;二是在海运合同追偿案中,
国管局各宾馆和驻京办事处大厦在今年全国“两会”接待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用心用情、不断追求尽善尽美,结合自身实际,彰显各自特色,努力为代表和委员们提供规范化、精细化、
期刊
由施乐公司于20世纪70年代末首创、经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系统化和规范化的企业标杆管理,与企业再造、战略联盟一起并称为20世纪90年代的三大管理方法。标杆管理是一种辨识
[释义]rn本条是关于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在一定条件下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以及受托人未按约定完成服务工作而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改革开放以后,加强企业管理一时成了热门话题。各种先进的管理理论从国外引入,各种时髦的方法、词汇在企业文化中占据抢眼位置,各种各样的管理课程、培训班次在大学和企业开设。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后,中国企业告别了过去的粗放管理状态,已逐渐向国际水平靠近,这是必须肯定的主流变化。
中国进出口企业第十一届年会于2013年1月11~12日在北京举行。本届年会以“转变与优化,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为主题,总结回顾2012年的外经贸格局变化,总结分析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探讨新形势下的外贸发展趋势。专家们对破解中小型企业转型难、融资难等问题的论述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本文将各位专家的精彩发言摘录整理出来,期望对进出口企业有所启发。  姚景源:经济深层次矛盾
期刊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是遏制腐败的重要方法.毫无疑问,今后仍然要依靠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来遏制腐败现象.怎样根据遏制腐败的要求深化体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