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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9-00-02
摘 要:医疗纠纷数量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医闹”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严重干预了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本文从医改视角出发,“医闹”的定义、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及危害,进而提出解决“医闹”现象的医疗体制改革及第三方机制建立等方面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医疗纠纷 医闹 第三方机制
一、“医闹”的定义及危害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办公室滞留等等,通过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手段的人1。
(一)损害患者自身利益
“医闹”现象的蔓延直接影响损害了广大患者切身利益,特别是一些院方无过错的医患纠纷,对于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为了避免风险,选择保守方案,甚至不敢收治病重患者,可能使其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最后利益受损者还是患者自身。
(二)损害院方利益
由于“医闹”现象院方的公共财产可能收到损害,院方声誉也可能由于该现象受损,直接影响院方的经济利益。
(三)损害社会利益
“医闹”愈演愈烈,医务人员身心受到创伤,不敢冒风险,只能在治疗中墨守成规,这样可能放弃医学某些方面的创新研究。直接损害全社会的利益。同时大多数闹事事件发生后,尽管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干预,但是并未能有效制止医闹非法行为,最终使得其变本加厉,主张社会不良气氛。
二、“医闹”产生的原因分析
“医闹”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可概括如下:
(一)患者认识上的误区
医生对很多病症也束手无策。病患方没有意识到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没有考虑自身疾病的严重性等因素,一旦治疗效果不理想就可能把怒气发在医生和医疗机构身上,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可能进行医闹。加之可能受到职业医闹分子蛊惑,“医闹”现象发生更加严重。
(二)信息不对称
医患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医患对医学信息、医院规章制度、治疗程序等方面信息不了解。医院在专业技术服务方面有绝对优势,而且在治疗医药定价、收费等方面有绝对优势和信息垄断地位。在这些信息传递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患者的“知情权”而进行有选择的信息传递。当医患信任危机和患者利益受损同时出现,“医闹”现象应运而生。
(三)体制方面的缺陷
我国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同时处理“医闹”的法律体系也同样不够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适用于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由于该体系的不够完善,造成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的解决途径不够顺畅,这也是造成“医闹”产生的一个原因。同时,医疗体制改革不够深入,不能适应不同患者的需求,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在政府、医务人员公众形象的社会博弈过程中,政府损失的是政治治理的威信,医务人员损失的是专业权威和声誉。
(四)新闻媒体的推动
新闻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热衷于报道医患纠纷,不顾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和科学性,不做认真调查,仅听患方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仅凭主观想象,对未调查清楚的一些纠纷也加以不负责任的报道或是相互转载,进行炒作,误导社会舆论。加剧医闹事件的发生。
(五)“职业医闹”的推动
“职业医闹”分子利用医患之间的矛盾大做文章.组织成一个职业的团伙,怂恿患者及其家属采用暴力、殴打、围攻等方式破坏医院的正常秩序,专门为患者及家属出谋划策,并亲自参与医闹,企图找医院索取高额赔偿。
三、解决“医闹”现象的对策
(一)加强沟通,增加医患间相互信任
医务人员要与患者进行主动沟通,了解患者就医心理及需求。医务人员品德修养、知识技术及能力能从沟通方面体现出来。在心灵和情感交流基础上,医患之间能够进行很好的沟通,进而才能增进医患间相互信任。
(二)推进医改,增强信息披露程度
医患间信息不对称,是“医闹”现象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改善医患关系,光靠某个医院或者医生个人是不够的,优化医疗体制,革除医疗弊端,加大医疗信息公开透明化,增强信息披露程度,对于重塑医患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医改与“医闹”的第三方机制构建
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第三方机制。针对严重的“医闹”事件,结合国外的实践,我国医学界、法学界等社会群体及一些专家建议建立独立卫生行政部门,由法学家、医院医生、法官等各面人士组成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专门调节医疗纠纷,使卫生行政机关从尴尬局面中解脱。
(四)媒体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医改要求媒体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医闹”事件不实报道将引起很多负面效应,新闻媒体机构要严于律己,对医疗纠纷事件要进行客观公正地报道。医疗机构应当在适当时间与媒体联系,帮助其客观真实报道“医闹”事件。同时,媒体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有序维权。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联合媒体对广大群众进行“医闹”行为违法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寻求法律援助。
(五)完善医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我国医疗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给“医闹”现象埋下隐患,“职业医闹”份子占法律空子,利用医患矛盾做文章,组织成职业医闹团体。同样,由于该体系的不够完善,在“医闹”现象产生后,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的解决途径不够顺畅,这也是造成“医闹”产生的一个原因。
四、结 论
不管对于患者还是医务人员,医疗纠纷处理不得当是件两败俱伤的事情。不仅患者权益难获保障,医疗机构也有口难辩,甚至深受其害。“医闹”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极大的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同时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正是缘于医疗纠纷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求解。推进医疗体制的改革,完善医疗法律法規制度建设,对于医疗纠纷能够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和求解机制和办法,将有助于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参考文献
[1]轶名(2007).7种“医闹”行为[WP].20070714
http: //paper. yunan.cn/html/20070714/news-94.14630. htm
[2]宫福清,张斌(2007).对“医闹”现象的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2):5
[3]孙兴国(2009).浅谈“医闹”的危害、成因及对策[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11:237-238
[4]叶丰艳.(2008).对“医闹”现象的反思[J].中外健康文摘,2:137
[5]刘晓燕(2008).关于“职业医闹”现象的法律思考[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9(11):53-55
[6]栾承峰,施洪刚(2009).“医闹”已经上升为一种“职业”行为[J].现代医院.11月第9卷第11期:86-87
[7]欧阳长香,池哲勖(2011). 医闹行为的现状与对策探讨[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7月第4卷第7期:108
注释:
1叶丰艳.(2008).对“医闹”现象的反思[J].中外健康文摘,2:137
关键词:医疗纠纷 医闹 第三方机制
一、“医闹”的定义及危害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办公室滞留等等,通过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手段的人1。
(一)损害患者自身利益
“医闹”现象的蔓延直接影响损害了广大患者切身利益,特别是一些院方无过错的医患纠纷,对于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为了避免风险,选择保守方案,甚至不敢收治病重患者,可能使其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最后利益受损者还是患者自身。
(二)损害院方利益
由于“医闹”现象院方的公共财产可能收到损害,院方声誉也可能由于该现象受损,直接影响院方的经济利益。
(三)损害社会利益
“医闹”愈演愈烈,医务人员身心受到创伤,不敢冒风险,只能在治疗中墨守成规,这样可能放弃医学某些方面的创新研究。直接损害全社会的利益。同时大多数闹事事件发生后,尽管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干预,但是并未能有效制止医闹非法行为,最终使得其变本加厉,主张社会不良气氛。
二、“医闹”产生的原因分析
“医闹”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可概括如下:
(一)患者认识上的误区
医生对很多病症也束手无策。病患方没有意识到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没有考虑自身疾病的严重性等因素,一旦治疗效果不理想就可能把怒气发在医生和医疗机构身上,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可能进行医闹。加之可能受到职业医闹分子蛊惑,“医闹”现象发生更加严重。
(二)信息不对称
医患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医患对医学信息、医院规章制度、治疗程序等方面信息不了解。医院在专业技术服务方面有绝对优势,而且在治疗医药定价、收费等方面有绝对优势和信息垄断地位。在这些信息传递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患者的“知情权”而进行有选择的信息传递。当医患信任危机和患者利益受损同时出现,“医闹”现象应运而生。
(三)体制方面的缺陷
我国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同时处理“医闹”的法律体系也同样不够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适用于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由于该体系的不够完善,造成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的解决途径不够顺畅,这也是造成“医闹”产生的一个原因。同时,医疗体制改革不够深入,不能适应不同患者的需求,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在政府、医务人员公众形象的社会博弈过程中,政府损失的是政治治理的威信,医务人员损失的是专业权威和声誉。
(四)新闻媒体的推动
新闻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热衷于报道医患纠纷,不顾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和科学性,不做认真调查,仅听患方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仅凭主观想象,对未调查清楚的一些纠纷也加以不负责任的报道或是相互转载,进行炒作,误导社会舆论。加剧医闹事件的发生。
(五)“职业医闹”的推动
“职业医闹”分子利用医患之间的矛盾大做文章.组织成一个职业的团伙,怂恿患者及其家属采用暴力、殴打、围攻等方式破坏医院的正常秩序,专门为患者及家属出谋划策,并亲自参与医闹,企图找医院索取高额赔偿。
三、解决“医闹”现象的对策
(一)加强沟通,增加医患间相互信任
医务人员要与患者进行主动沟通,了解患者就医心理及需求。医务人员品德修养、知识技术及能力能从沟通方面体现出来。在心灵和情感交流基础上,医患之间能够进行很好的沟通,进而才能增进医患间相互信任。
(二)推进医改,增强信息披露程度
医患间信息不对称,是“医闹”现象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改善医患关系,光靠某个医院或者医生个人是不够的,优化医疗体制,革除医疗弊端,加大医疗信息公开透明化,增强信息披露程度,对于重塑医患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医改与“医闹”的第三方机制构建
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第三方机制。针对严重的“医闹”事件,结合国外的实践,我国医学界、法学界等社会群体及一些专家建议建立独立卫生行政部门,由法学家、医院医生、法官等各面人士组成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专门调节医疗纠纷,使卫生行政机关从尴尬局面中解脱。
(四)媒体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医改要求媒体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医闹”事件不实报道将引起很多负面效应,新闻媒体机构要严于律己,对医疗纠纷事件要进行客观公正地报道。医疗机构应当在适当时间与媒体联系,帮助其客观真实报道“医闹”事件。同时,媒体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有序维权。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联合媒体对广大群众进行“医闹”行为违法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寻求法律援助。
(五)完善医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我国医疗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给“医闹”现象埋下隐患,“职业医闹”份子占法律空子,利用医患矛盾做文章,组织成职业医闹团体。同样,由于该体系的不够完善,在“医闹”现象产生后,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的解决途径不够顺畅,这也是造成“医闹”产生的一个原因。
四、结 论
不管对于患者还是医务人员,医疗纠纷处理不得当是件两败俱伤的事情。不仅患者权益难获保障,医疗机构也有口难辩,甚至深受其害。“医闹”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极大的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同时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正是缘于医疗纠纷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求解。推进医疗体制的改革,完善医疗法律法規制度建设,对于医疗纠纷能够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和求解机制和办法,将有助于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参考文献
[1]轶名(2007).7种“医闹”行为[WP].20070714
http: //paper. yunan.cn/html/20070714/news-94.14630. htm
[2]宫福清,张斌(2007).对“医闹”现象的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2):5
[3]孙兴国(2009).浅谈“医闹”的危害、成因及对策[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11:237-238
[4]叶丰艳.(2008).对“医闹”现象的反思[J].中外健康文摘,2:137
[5]刘晓燕(2008).关于“职业医闹”现象的法律思考[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9(11):53-55
[6]栾承峰,施洪刚(2009).“医闹”已经上升为一种“职业”行为[J].现代医院.11月第9卷第11期:86-87
[7]欧阳长香,池哲勖(2011). 医闹行为的现状与对策探讨[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7月第4卷第7期:108
注释:
1叶丰艳.(2008).对“医闹”现象的反思[J].中外健康文摘,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