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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法官应该能动司法,追求民意和司法判决的平衡,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实现司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能动司法有利于提升司法判决的公众认同度和实现法律价值。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判决的公众认同,在实践中,应推崇走下"神台"的法官——倡导亲民式审判;了解道德习惯——探寻民意和司法判决的平衡;注重合理引导——恰当地行使释明权;打开判决过程中的"暗箱"——对判决理由据理说明,进而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