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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1937年的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相当严重,地权高度集中,租佃制度恶劣落后,田赋繁重。南京国民政府以总理遗志的继承者自居,力图解决土地问题,颁布了一系列土地法规,在土地整理、田赋整顿和租佃改良等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这些不根本改变旧有土地制度的改良政策,既不彻底又难施行,注定要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