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必有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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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影星钟则的助理林晓,是他人口中厚颜无耻的追星女,她低声下气,受尽欺凌,只是为了哄钟则开心,然后和他握握手……
  01 她只是想和他握手
  钟则走了几步,便发现脚上的鞋带散落下来,他脾气本就不好,如今眉头紧皱,更让身边的工作人员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钟则幽幽道:“过来。”
  其他人目露轻蔑,不约而同地看向队伍最后,不出两秒,就蹿来一个瘦弱人影,她飞快地蹲到钟则脚边,放下怀里捧着的水壶、暖袋,利落地系好鞋带,抬头谄笑:“钟少,系好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
  冷哼一声,钟则看她几秒,深觉她的笑脸越看越碍眼,扭头就走。
  其他人也同仇敌忾,见她亦步亦趋地跟在钟则身边,纷纷嘀咕:“脸皮超厚啊这个林晓,钟少那么对她,她居然都不觉得羞耻?”
  “丢我们女同胞的脸!”
  “就是就是,好像一只狗。”
  细碎的低语随风传到林晓耳中,她置若罔闻,全心全意地服侍钟则。
  现年二十六岁的钟则是如今炙手可热的影视明星,大学三年级时他被星探发掘,两年之间上档三部电影,一举夺下两个最受关注新人和一个最佳男配角奖杯,一时间风头无两,代言通告接踵而至,巷口街头都是他的海报。发展至今,钟则已跻身国内一线,同龄人或许还在拼搏奋斗,他已拿到两个国际影帝称号,圈里人见到他都要毕恭毕敬地喊声钟少。
  而和他的演技同样被众人熟知的,还有他的坏脾气。
  不过大牌嘛,谁没点坏脾气,影迷们知道他在片场发飙还称赞他有男人味呢。
  结束访谈已近午夜,数九寒天,出了广播大楼迎面吹来夹杂冰雪的寒风,钟则裹着羊绒大衣,脸色铁青,林晓忙抖出羽绒外套给他披上,钟则厉声呵斥她:“滚远一点!”
  羽绒服要多丑有多丑,他才不穿!
  快步走下台阶,司机先生已经打开车门,钟则灵活地钻进去,吹拂到暖气,才放松下紧绷的身体。林晓还在广播电台门口对节目导播、主持人点头哈腰:“我们先走了,多谢多谢。”
  其他工作人员一哄而散,林晓撒丫子狂奔,生怕让车上的主子等久了又被骂到臭头。
  她上车带来一阵寒意,钟则眉头皱成死结,眼神都在冒火,林晓忙往边上坐坐:“对不起对不起。”
  车子平稳地驶在大道上,到达钟则的公寓将近深夜一点,下车前林晓拽住钟则:“钟少,围条围巾就不那么冷了。”
  钟则哼了一声,纹丝不动,林晓只好凑过去帮他围上浅灰色羊绒围巾。她身上若有似无的香气飘至鼻端,钟则面上一红,没等她打结,就暴躁地推门下车。
  林晓对司机道谢,忙追出去。
  公寓是酒店式管理,门童微笑着帮他们开了大门,按了电梯,林晓负责道谢,钟则负责臭脸。
  回到家,林晓拿出拖鞋帮钟则换上,而后帮他解下围巾,脱掉大衣,屋内空调早就开好,四季如春,钟则这才缓过神来,他最怕冷。
  “钟少,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嗯。”
  等她放好水出来,钟则便越过她,径直步入浴室。林晓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钟则就甩上门:“给我热杯牛奶。”
  焦急又忐忑地终于等到钟则泡完澡,林晓跪坐在地板上,仰视那坐在沙发中如神祇般闪闪发光的个体。钟则的五官深刻,眉眼凛冽,鼻梁挺直,总是一副在生气的样子,影迷们爱死他高高在上的样子。
  不过在林晓眼里,却偶尔会把他和哈士奇混淆。这种话说出来她大概会被打成狗吧。
  见钟则似乎是要起身,林晓忙拉住他的衣摆,怕他讨厌很快又松开,双手合十:“钟少,握手握手,今天还没握手呢!”
  钟则这才垂眸看她,锐利如鹰隼的眸中闪烁着显而易见的烦躁,林晓不为所动,整张脸都在放光,期待他能开恩。
  这女人面对他永远都是这副低声下气的无趣模样。
  闭一闭眼,钟则不耐地伸出右手,林晓像是狗见了肉骨头,以光速抓住他温热有力的手掌,嘴角绽出满足欣慰的笑容:“谢谢。”
  她诚恳地道谢,而后环顾四周,最后目光定在自己身边。她市侩的嘴脸渐渐消失,灯光下瘦弱的身体也漾起温情,好似陡然间换了一个人。
  钟则顺着她的目光看去。
  有个男人盘腿坐在她身侧,胡子拉碴,唯一能让人记住的,是有一双温润的眼睛。
  “宝贝,这么晚了还不睡?”他看也没看钟则一眼,捏捏林晓的脸颊。
  林晓也看都没看钟则一眼,即使她还握着他的手,紧紧握着。
  “我在等你啊,亲爱的。”
  她微笑着对男人说,而后闭起眼睛,等待男人在她唇上落下一吻。
  虽然她感受不到他的吻。
  02 他是他们的中间人
  林晓之前是做狗仔的,为了能写出劲爆猛料,她盯了钟则一个多月,终于让她发现他每隔几天都会和一名男子在某隐蔽高档会所见面。钟则名声响亮,却没有传出一点绯闻,不是性功能有障碍就是Gay!影迷们当然不承认自家男神是那方面欠缺,为了满足他们的期盼,林晓找出了钟则是Gay的证据。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林晓终于潜伏到那家会所的地下停车场,长镜头偷拍到钟则和神秘男子拥抱告别,一个激动居然被自己绊倒,她还在肉痛镜头损坏,眼前就出现一双皮鞋。她顺着那双笔直的长腿向上看去,咧嘴一笑:“钟、钟少。”
  钟则冷冷勾唇,正要拎起她,林晓就鲤鱼打挺跳起身来狂奔而去。钟则愣了两秒,怒喝:“给我站住!你哪家报馆的?回来!”
  他人高腿长,不出一会儿就逮住林晓,林晓在他手中扭来扭去好似蚯蚓,想方设法要挣脱。钟则嗤笑她做无用功,余光一扫,便看见不远处站了个人:“还有同伙啊你。”
  林晓不明所以:“什么同伙?钟少,大家有话好说,你、你放开我先。”
  “放开你,你当我没带脑子啊?”钟则冷笑,打量起手上的人,地下停车场灯光刺目,她的脸因此白皙到几乎透明,眼睛又黑又亮,带着丝狡黠,像是一只猫咪。可那长发胡乱扎起,戴着黑框眼镜,衣着邋遢的样子,又和娇贵的猫咪没有半点联系。   顿了一下,他狭长的双目转而看向林晓身边,那男人正和他对视,神色复杂。
  “这人是你同事?”钟则笑了声,问向林晓。
  “什么?”林晓茫然四顾,“钟少你在说谁?”
  “装什么傻呢,这个!”钟则毫不怜香惜玉,大掌桎梏住林晓的下巴,硬生生地把她的脸扭了过来,让她和男人面对面。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林晓瞳孔紧缩,整个人如同被定住,僵硬地站在原处,不一会儿眼眶就红了。
  男人也没好到哪里去,呆滞地和林晓对视,许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晓晓?”
  “……”
  “你看得到我?”
  “……”
  钟则眉头紧锁,一把扔开林晓:“演什么戏呢?存储卡给我,你们两个就能滚了。”
  男人的影像在眼前消失,林晓惊呼,眼底盛满了慌乱:“远山,远山?!”
  钟则抢夺她相机的动作慢了下来,林晓的每一丝表情他都收入眼底,而那个男人分明就站在原地,一脸痛苦。有种可笑却诡异的猜想从脑中冒出,他下巴紧绷,试探地伸出手摸向男人。
  他的手穿透了他。
  这个男人,是个魂魄。
  林晓还在不知所措地哭泣,男人回过神,对难掩错愕的钟则笑道:“你看得到我,钟先生。”
  “……”
  “而晓晓,要触碰到你,才能看到我。”
  钟则大脑一团乱麻,这类事件实在太超乎寻常,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犹豫地拉住林晓的手,女孩子指尖冰凉的温度仿若初雪,好似会融在他掌心中。
  林晓茫然地看向他,目光随之放远,看到了站在钟则身边的男人,喜极而泣:“远山。”
  脆弱的泪水跌出眼眶,冲刷掉眼底的无助和凄怆,使那双眼亮得惊人,她早就忘了八卦和相机,大步向前拥抱住男人:“远山!”
  可她只抱住了空气。
  辞掉娱乐周刊的工作,林晓成了钟则的助理之一。她低声下气,百般讨好,就是为了能让钟则满意,开恩和她握握手。
  “五分钟!钟少再给我五分钟!”
  “你给我滚!”
  钟则一脚把林晓踹出家门。真是活见鬼!他怎么不知道自己有看见不干净东西的体质?每天被那邋遢的女人服侍就够烦躁的了,回家后还要看她和一只鬼卿卿我我,旁若无人地恩爱让他倒尽胃口!
  气呼呼地转身走向卧室,钟则把自己抛进床中,发现室内空气异样,睁眼一看,那只鬼居然站在他床边。
  “你怎么没跟她走?”钟则眉头紧锁,“倒霉,我怎么会看到你!”
  远山笑了笑,声音低沉温和:“大概……是你和晓晓有缘分吧。”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穿过大门,紧跟在林晓身后。
  钟则脸色铁青,也不明白自己烦躁的心情是哪里来的,干脆坐起身用力捶床:“和那蠢女人有缘?鬼话!”
  当初因缘际会看到远山,林晓欣喜若狂,威胁他:“你不答应让我做你的助理,我就把你和那男人幽会的照片公之于众!”
  钟则气得鼻子都歪了,抢过存储卡,恨不得一脚踹死这厚脸皮的女人:“明天上班!”
  林晓从此全心全意地服侍钟则,被藐视被咒骂都没关系,她完全不在乎,为了保护钟则被影迷殴打也不要紧,皮外伤而已,她如同狗皮膏药转世,全体工作人员都对她无话可说。
  可她对他的好并不是出于狂热的迷恋,而是为了一只鬼。
  想到这里,他就生气。
  林晓坐夜间公交车回家,她知道远山一定在她身边,一路上就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完全不管司机先生异样恐惧的表情:“小、小姐,你在和谁说话?”
  林晓粲然一笑:“我家亲爱的。”
  司机立马从后视镜中窥探全车,没看到除了林晓和自己的第三个人影,都快哭了。
  他命不好,载了个神经病。
  虽然是凌晨才睡,隔天林晓还是神采奕奕地早起,在远山的牌位前拜了三拜,燃上一炷香,欢欢喜喜地往钟则家赶。
  要在钟大少起床前做好食物,他喜欢暖和的东西,味蕾挑剔,看电视音量一定要是双数,青椒那种东西就不该存在世界上,他的嗜好她滚瓜烂熟,虽然她是最被他讨厌的,但她也是他用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助理。
  经过近一年的相处,林晓也看出来了,钟则就是个小孩子,脾气坏是坏,但心地还是很善良,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不论他有多不情愿,还是会和她握手,满足她每天见远山五分钟的愿望。
  农历年将至,钟则回公司拍摄新年台历,林晓自然是忙前忙后,帮他穿上火红的中式长衫,一边给他系盘扣,一边叮嘱:“钟少,待会儿笑得开心点,台历是送给影迷们的,祝人家新年快乐不能摆上一副要杀死你全家的表情对不对?要笑哦,阳光灿烂。”
  她的气息就喷洒在颈间,有淡淡的香气,他垂眸看去,只见她干净的脸上没有丝毫瑕疵,鼻尖秀气,心跳竟是鬼使神差地乱了一拍,钟则忙一掌推开她:“啰里啰唆,滚!”
  林晓猝不及防往后倒去,不小心撞到桌角,额头红了一片。
  她眼前发黑,缓了好久才颤抖地站起身,对钟则笑了笑:“哈,对不起,昨晚没睡好,有点虚弱。”
  明明是他的错,她却道歉。
  钟则欲言又止,神色不明地瞪了她半晌,只觉得她苍白的脸和浓重的黑眼圈异常碍眼:“滚回家去,今天不想看到你!”
  他气急败坏地转身就走,林晓抬脚想要跟上,经纪人艾森拽住她:“哎哟,姑奶奶,你有点眼力好不好,成天缠着钟少,大过年的,你让他喘口气,过两天舒坦日子成不成?”
  林晓讪笑两声:“对、对不起。”
  是她太自私了,为了见远山就不顾钟则的感受,换成是她被一个讨人厌的东西缠上,搞不好还没钟则脾气好呢。
  而且,她今天正好还有事要做……
  03 钟少,你真是好人!
  贺岁短片很快就拍摄结束,钟则回到化妆间,突然听到有人在外面议论:“其实说起来,那林晓也挺可怜的,喜欢钟少吧,却被钟少当狗一样骂来骂去。”   “对啊,我今天还听到一个消息,你们知道吗?三年前,她男朋友出车祸当场死亡,死前给她打了一通电话,对她说抱歉,求了婚,却没办法给她幸福。而且……今天就是她男朋友的忌日。”
  “……是有点可怜。”
  “还有更劲爆的,她男朋友是娱记,当初就是为了去采访钟少,才在半路上被卡车迎面撞上。”
  “啊!”几人倒吸一口凉气,“不是这么巧吧!那林晓是来干吗的?报仇?!”
  “谁知道,不过她要是敢动钟少一根毫毛,全体影迷会一人给她一刀。”
  几人说说笑笑,很快就走远了,钟则站在门后,双拳紧握。有陌生的情绪挤压心脏,他喉头发堵,半天说不出话来。
  难怪这几天她都魂不守舍,原来是到了那个人的忌日。难怪那人说他和她有缘分,原来他是为了采访他才出事……
  他什么都不知道。
  钟则用力地踹上大门,可还是不对劲,那股气发泄不出来,在体内疯狂叫嚣,他克制不住地大声吼:“艾森,艾森!”
  没几秒艾森屁滚尿流地打开门,一脸冷汗。天啊,林晓不在,自己就要应付这个喷火龙似的摇钱树,太可怕了。
  “她家地址。”
  艾森一脸茫然:“啊?”
  钟则咬牙切齿:“她家地址,林晓家的地址!”
  “哦哦哦。”艾森立刻派人去查公司通讯录,写在纸上战战兢兢地奉上,钟则拿过地址扭头就走,走了两步又低咒一声,转身抓住艾森的衣领:“号码。”
  艾森这下心领神会:“林晓的号码是吧?我有我有。”
  钟则阔步离开公司,一个助理都没有带,把司机赶走之后自己开车来到林晓家。
  深冬傍晚,放眼望去都是萧瑟,落日余晖也带着淡淡的忧愁,钟则在门外等了半个多钟头,才看见林晓形单影只地爬上楼梯。她应该是哭过,眼圈红红的,黑亮的眼珠子上还蒙着层水汽,比起平常面对他时的谄媚和讨好,这时候的她活像是没有生机濒死的小白兔。
  而远山跟在林晓身边,他握着林晓的手,林晓却感受不到。
  这副场景刺痛了钟则的眼,他躲闪似的别开头,直到林晓发现他的存在,疑惑地叫了他一声:“钟少?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耐地掀掀眼皮:“你管我,开门。”
  林晓习惯被他指使,二话不说开了门,帮他找出一双客用拖鞋,打开电灯照亮这间普通的住宅。
  钟则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毫不客气地打量四周,最后目光落在挂在墙上的相框。里面放着一张照片,林晓和远山并肩站在树荫下,阳光零星地透过枝丫散落在他们肩头,那样的幸福美好。
  远山还是那么有艺术家风范的邋遢随性,林晓却比现在干净可爱多了,长发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白皙的小脸,笑起来嘴角有一个酒窝若隐若现,又文静又甜美。
  见钟则盯着照片看,林晓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时间真是杀猪刀,我都变成抠脚大汉了。”
  “……”她怎么有脸说。
  钟则没好气地瞪了林晓一眼。
  林晓挠挠头:“我去给你泡牛奶。”
  偌大的客厅安静空旷,钟则看向远山,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远山倒是先笑了:“看样子,你终于知道我们的事了啊。”
  钟则皱皱眉:“不要笑。”他和林晓一样,都是强颜欢笑。
  以前他觉得碍眼,现在……居然有些心疼。
  “你不用自责,我出事和你没有半点关系,是我开车太快,没注意路况。”远山不急不缓地说,“晓晓也不是为了报仇才接近你,你放心,她只是想看看我。”
  “……”
  “不过,我的时间不多了。”
  钟则飞快地看了他一眼:“你都死了,还有什么时间。”
  “你知道我的意思。”
  “……”
  “你知道的。”
  林晓泡了热牛奶出来,见钟则神色凝重,不由得疑惑道:“钟少,你怎么了?”
  钟则扭头瞪她,半晌,凶巴巴地吼:“你要不要和我牵手啊?”
  钟则会主动问她要不要牵手,这简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林晓只是呆了两秒,就一个箭步蹿到钟则身边,用力地攥紧了他的左手。
  “钟少,你真是好人!”
  女孩子的手掌柔若无骨,被屋外的寒意浸润,到现在都没回暖过来。
  钟则有一瞬间的失神,鬼使神差地换了手势,变成他握住她。
  林晓并没有察觉,只是目不转睛地和远山对视,眼泪渐渐就涌了出来:“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吗?”
  远山抬手想拭去她的眼泪,到底是没能成功,他抱歉地说:“对不起。”
  平常他们有五分钟的相处时间,林晓并没有多愁善感,总是和远山聊天气聊新闻,而后互送晚安吻,今天却没能控制住情绪,大概是刚从墓地回来的缘故。当初那撕心裂肺的痛楚在时间的冲刷下已经变淡变薄,但她还是会被不经意的细节触痛。
  比如他想抱她,却抱不到。想亲吻她,却亲不到。想牵她的手,却牵不到。
  远山看她眼泪越流越多,忽然说:“钟先生,能把你的身体让给我几分钟吗?”
  钟则还在默默地凝视着林晓的侧脸,冷不丁被叫到名字,吓了一跳:“什么?”
  远山对他微笑:“只要你允许,我就能到你的身体里,放心,我不会趁机侵占,只是想要几分钟。”
  林晓不敢置信:“真的吗,远山?可以这样做?”
  远山点头不语。
  林晓殷切地看向钟则,湿润的黑色眼珠就像小狗一样,就差来个尾巴给她摇一摇。
  钟则眼角微抽,被她的眼神勾得内心酥麻,烦躁地吼道:“就、就五分钟啊!”
  “钟少,你真是好人!”林晓欢呼,扑上来抱住他的脖子。
  钟则还没来得及感受女孩子柔软的身体,眼前一黑,就被拽出了身体,再睁开眼时,他已经飘浮在半空中,眼睁睁地目睹远山进入他的身体,对林晓笑着说:“晓晓,我爱你。”   只有他会这么喊她。林晓眼眶湿热,哽咽回答:“我也爱你。”
  远山捧起她的脸,温柔地吻她。
  钟则一时间动弹不得,他知道那是远山,但远山在用他的皮囊亲吻林晓,那副场景……就好像是他在亲吻她。
  心脏有一处地方又酸又胀。
  他似乎是生病了。
  04 我喜欢的是女人!
  那天晚上,钟则回到身体里之后就像被人追杀一样逃出了林晓的家。他心神不宁,整晚辗转难眠,一闭上眼脑中就闪现出自己吻住林晓的场景,怎么甩都甩不掉。
  林晓却是非常感激他慷慨让出身体,第二天早早地就来帮他做早餐。
  钟则一拉开门,就看到林晓站在半开放式的厨房里忙碌,冬日暖阳投射进屋内,她被镀了层金边,有种温柔的力量,直击他的心脏。
  林晓回头看见他,展颜一笑:“钟少,你醒啦?我煮了皮蛋瘦肉粥,快来吃吧。”
  钟则一接触到她的目光,就飞快弹开,眉头皱成死结,一脸的不高兴。
  在她眼里他一直都是这副模样,林晓也没在意,等端了粥走出去,近距离看到钟则的脸,她才察觉到不对劲。
  比起平日生龙活虎发脾气的钟则来说,现在的他太憔悴了一点,脸颊上还有不正常的红晕……
  钟则被她盯得心虚:“你、你看够了没有?”
  连骂人中气都不足了。
  林晓走近一步:“钟少,你是不是生病了?”
  “怎么可能!本少爷才不会……”他嚣张的话说了一半就卡在喉咙里,因为林晓踮起脚,用手背探上了他的额头。
  太近了,近得能够数清她的睫毛。
  钟则一阵气短,体温顿时又升了两度,脸红得能够滴血。
  林晓大惊:“钟少,你发烧了!”
  远山在一旁笑了两声,解释道:“魂魄占用人类的身体,会对人体机能造成损伤,所以钟先生才会气虚体弱,不过发烧嘛……”
  因为和钟则触碰,林晓也能够听见远山的话,她眨眨眼睛,正想问清楚,钟则就挥开她,不耐地道:“去、去拿体温计来!”
  “是是是。”林晓连忙去翻药箱。
  远山似笑非笑地和钟则对视,眉峰单挑:“钟先生,你脸好红。”
  “你给我滚!”
  看到他就生气!如果不是这只鬼,他哪里会失眠,哪里会眼瞎看到那女人就心脏狂跳。
  根本就是中邪了!
  测量结果显示钟则的体温将近三十八度,他头昏脑涨,喉头肿痛。林晓忙伺候他上床休息,哄他先吃些白粥,再喝掉感冒冲剂,吞了消炎药:“睡一觉就好了,不要蹬被子啊。”
  钟则哼了一声:“本少爷又不是小孩子。”
  林晓好笑地说:“嗯嗯,我们钟少人见人爱,哪家小孩能迷倒全国少妇啊。”
  钟则白她一眼,明显就是敷衍。还人见人爱,她就不爱他啊……
  等等,他在想什么,语气似乎有些酸。
  钟则慌乱地闭上眼:“你、你你你……滚出去,不许进我的房间。”
  感冒药很快就发挥药效,钟则昏睡过去,林晓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蹑手蹑脚地来到床边坐下,犹豫地抓住钟则的手。她知道趁人家睡着做这种事很过分,但她控制不住自己。
  她想看看远山,多一分多一秒也好。
  远山坐在床的另一边,微笑着和她对视,一如当初向她求婚时,他单膝跪地,脸上挂着的也是这样和煦的笑容:“愿意嫁给我吗?”
  她泣不成声,顺从地让他套上戒指,可她还没穿上婚纱,他就出了车祸。
  室内静悄悄一片,远山目露心疼,哑声说:“晓晓,我希望你幸福。”
  “没有你,我怎么幸福?”
  钟则这一病,公司立刻帮他推了一系列影片发布会,给他放假,生怕他病情加重。影迷们闻迅寄来无数保养品,钟则躺在家里百无聊赖,居然一个一个打开了礼物盒,像模像样地开始写回信答谢。
  在艾森的授意下,林晓搬到钟则家住,全天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大少爷。
  钟则暴躁怒吼:“谁要你住在这里!孤男寡女在一起,我的生命安全有保障吗?!”
  林晓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讪讪地说:“钟少你放心啦,我只爱远山,不会对你动歪脑筋。而你……你不是Gay吗?我们在一起相安无事啊。”
  这话一出钟则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他怒不可遏,指着林晓的鼻子臭骂:“谁是Gay,你说清楚,谁是Gay?!”
  “难道不是吗?”林晓缩成小小的一团,申辩道,“刚认识的时候,我、我就是拍到了你和一名男性拥抱……”
  “……”
  “而且这一年来,你们也保持着联络,上次还是我在会所门前帮你把风。”
  “那、那个人是……”钟则欲言又止。
  林晓见状只觉得他是在掩饰:“没关系,这种事现在稀松平常,大家都能谅解。”
  “谅解你个头啊,我不是!”
  “好吧,你说不是就不是。”林晓像在安抚闹别扭的小学生,笑着准备走向厨房。
  钟则气得脸红脖子粗,脑袋一个发热,就拽住林晓的手臂,在她猝不及防往后转时,精准地吻住她的嘴。
  柔软的唇瓣香甜可口。
  钟则松开她,胸腔剧烈起伏,血气上涌的程度几乎要得脑溢血:“看见了吧,我不是!我喜欢女人!”
  林晓双目圆睁,直到钟则摔门回房,还没回过神来。
  “远山,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要做对不起你的事。”
  半晌,她喃喃自语。
  而屋内,钟则冲着面无表情的远山怒吼:“我、我刚才是气疯了,她的嘴一点都不软一点都不甜,我才没有要觊觎你那个蠢女人,别用这种眼光瞪我!”
  从那之后,两人的相处就变得古怪。林晓破天荒地连续三天没来要求和钟则握手,她不停地说服自己,一个吻而已,钟则这种拍电影的人,接个吻就像吃饭一样随意,被他亲一口,就当被蚊子叮了。但她还是觉得背叛了远山,不好意思面对他。   至于钟则,他就更复杂了,见到林晓就气咻咻地冷哼,处处挑剔,看不到她又四处张望拍桌跺脚,尤其是那个远山时不时在他眼前乱晃,不冷不热地说:“晓晓对感情太认真,钟先生,请你不要玩弄她。一个吻对你来说也许没什么,但对晓晓来说,那很神圣。”
  “你哪只眼看到我在玩弄她!”
  “哦?”远山笑了笑,“那么,你是对晓晓认真了?”
  “我……”
  “如果没有,就别再做这种事。”
  于是工作人员总能时不时听见钟则突然咆哮:“你闭嘴!”
  “……”刚刚没人说话啊钟少。
  大家欲哭无泪,摇钱树越来越难伺候了。
  05 她终于能够好好地和他告别
  由于心情不好,钟则做什么事都魂不守舍。他待人处事脾气是坏了点,但在镜头前一向是敬业有礼,能够秒速入戏,这也是他能够迅速走红,被各大知名导演看中的原因。可如今他却在一个小小的颁奖典礼后台险些踩空楼梯。
  还好林晓那时就紧跟在他身边,眼明手快地拉住他,在反作用力下,自己成了滚下楼梯的人。
  安全出口的楼梯狭窄幽长,足足有近二十层,林晓摔得神志不清,依稀看到钟则焦急地朝自己跑来,就安心地晕了过去。
  醒来时,钟则在她身边守着,向来嚣张的双目中盈满担忧,林晓想要露出个安抚的笑容,却扯到伤口,皱起了脸:“钟少,不好意思,浪费了你的时间。”
  钟则神色不明地看了她半晌,突然低声喊:“晓晓。”
  那声线好温柔,如一滴甘泉滴入龟裂大地,林晓傻傻地和他对视,不确定地喊:“远山?”
  钟则笑了笑:“嗯。”
  “你怎么又进了钟少的身体?”
  “你不开心吗?”
  林晓忙摇头,怕她动作太大又扯痛伤口,钟则抬手轻抚她裹着纱布的脸颊,心疼地说:“还好没有骨折,都是皮外伤。”他看了她片刻,眼睫微垂,“你为什么……要救他?他对你那么恶劣,总是骂你,那次吃便当还把饭都泼到你身上。”
  “钟少就是小孩子脾气。”林晓倒没觉得受到的欺负有多严重,“他心地很好,你看,他现在就让你进入了他的身体呢。对了,不是不能待太久吗?要不然他又要生病了。”
  她笑嘻嘻地说:“到时候又要我照顾。”
  钟则也勾起嘴角,他的眉眼舒展开来,化解了平常总挂在表面的凶恶和坏脾气:“他有句话要我转告你。”
  林晓好奇地问:“什么?”
  “他喜欢你。”
  林晓愣了愣:“嗯?”
  “他喜欢你。”
  钟则渐渐收了笑脸,吻住她因错愕而微微张开的唇瓣,有份感情透过这个吻传递过来,温温热热,美好真诚。
  林晓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视线中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一如既往地霸道:“他、他怎么会喜欢我?”
  “你照顾他一年,又细致又周到,他其实很喜欢你煮的瘦肉粥,却因为不好意思夸奖,总是扔掉。”
  “可是……”
  “他就是这么别扭,坏脾气,有了你百依百顺,就更加被宠坏了。”
  “我……”
  “还有,他真的不是Gay,那个男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两人见面也不过是对方想说服他回到家族。他是私生子,这个身份曝光对演艺事业会有阻碍,所以……才没告诉你。”
  林晓整个人都迷糊了,不知所措地消化一个接一个震撼的消息,兀自躺在病床上发呆。
  钟则走出病房,斜靠在墙边,长长地呼出口气。
  半晌,他嘴角轻扯,看向一旁:“你想说什么?”
  远山眼神深邃,笑道:“胆小鬼。”
  是啊,他不敢直接告白,就假装自己被远山附身。他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出这种懦弱的事。
  又有那么点可怜。
  林晓陷入迷惘,就算不是钟则亲口对她告白,但他喜欢她这份心意,已经借远山的口清楚地传递给她,她要装不知道,那就太过分了。看到钟则进来,她反射性地装睡,闭上眼睛又懊恼,在影帝面前演戏,还真是班门弄斧。
  所幸钟则没有拆穿她,只是握住她的手,而后远山的声音就响在耳畔:“晓晓,我要走了。”
  林晓唰地睁开眼睛:“什么?”
  她脸色惨白,不管不顾地爬起来,手脚都在酸痛,却比不上心口的:“什么要走了?你不是要一直陪着我的吗?你都是鬼了,还走去哪里?”
  远山无奈地笑了笑,抬手抚上她青紫的脸颊:“我的身体越来越轻,已经在这里待了太久,再不走,会魂飞魄散。”
  “远山……”
  “我没想到你能看见我,这一年时间,已经是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我很感激。”他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苦的,林晓眼眶发烫,无助地抓住他的手,可是五指收紧,却穿过了他的手掌。
  她碰不到他。
  绝望扩散到四肢百骸,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越来越透明,晨曦的光穿透他的身体,刺得她眼球酸胀,落下泪来。
  远山仍然在笑:“晓晓,我希望你能幸福。”
  林晓怔忪地和他对视,相顾无言。她张开双臂承受他最后的拥抱,她仍旧无法感受到,只有一丝清风拂过脸颊,好像羽毛在亲吻她。
  “我走了。”
  林晓用尽力气,才忍住哽咽,回答他:“再见。”
  这次,她终于能够好好地和他告别。
  远山说得对,这一年的相处,就像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是该感激的。
  她无意识地握紧钟则的手,嗓音轻颤:“谢谢你。”
  晶莹的眼泪跌落眼眶,没入纱布,她鼻青脸肿,哭起来就更难看,钟则心酸不已,抬手拥住她:“不用谢。”
  他抱着她,传递给她源源的温暖,终于有勇气说:“林晓,我喜欢你。”
  林晓窝在他怀中,哭泣着:“对不起。”
  尾声 我得了相思病
  当初为了继承远山的遗志,林晓是中途辍学,不念研究生,跑去做娱记。远山消失后她低落了一段时间,就决定继续学业,重新开始。
  如果远山在的话,他一定也不希望自己消沉下去。
  办理入学手续耗费她不少时间,好不容易把一切都安排稳当,她终于有时间去墓园探望远山。
  照片里的远山在对她微笑,一双眼睛温润可靠。
  林晓跪在墓前,送上一束海芋花,她断断续续地讲述近日来发生的事,突然听见身后响起熟悉的脚步声。
  她被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下,来人有着独一无二的坏脾气,才刚站定,就恶声恶气地说:“我生病了。”
  林晓沉默不语。
  “你煮皮蛋瘦肉粥给我喝。”
  “……”
  “干吗不说话?远山他也叫你别死心眼,多看看大千世界,展开新恋情,别错失我这么优秀的男人。”
  “……”
  “喂,你再不理我,我去就电台告白了啊!”
  林晓跪在地上无奈地说:“你生龙活虎的,哪里像生病的样子?!”
  钟则噎了半天,跪在她身边,迅雷不及掩耳地捧住她的脸狠狠亲了一口:“我得了相思病!”
  林晓的脸迅速充血涨红,不知所措地看了眼远山的照片,又抬眼瞪向钟则,视线中他凶神恶煞地皱着眉,又幼稚又好笑,许久,妥协道:“你、你给我点时间。”
  “我已经给了你大半年时间!”
  “那……”
  “反正我不管,从明天起你就住我家去,你不去我就到你们学校门口站着。”
  “……”
  “哼。”
  他骄傲的模样更像哈士奇了。
  林晓绷不住笑出声来,心中一片柔软,低声道:“远山希望我能幸福。我会努力让自己幸福。”
  “……”
  “钟则,谢谢你能喜欢我。”
  钟则温柔地凝视她,握起她的手:“既然感谢我,你就以身相许吧。”
  “……给我点时间。”
  “喂,为什么我们的话题又回到了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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