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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下简称《规则》)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历程,以北京市12家医院为例分析《规则》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及局限,提出完善建议。结果与结论:《规则》在药品定价管理方面形成了较为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计算方法,乃至整体的评价体系,降低了药品价格管理中的人为因素影响和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政府定价效率,但仍需不断完善其中不合理的差比价系数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