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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加强和完善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预防、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实现社会治安稳定的有效举措,同时也是内地中小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努力实践宗旨意识,提高接处警效率的客观要求。当前内地大多数城市巡逻警力缺乏,面对日益复杂的治安环境,群众对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的需求强烈。加强和完善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总体上要建立以派出所为指挥中枢,开展巡逻防控为主要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辅警力量,组建专业巡逻警力,多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全方位、全天候、快速反应的巡逻防控体系。
巡逻防控体系是指公安机关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各种手段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巡逻勤务工作,把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建设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对辖区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的一项系统工程[1]。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应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徒步和机动车相结合的巡逻模式,形成“内巡外堵”的全天候全方位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在街面,摆在社区,增加见警率,提升社会面防范控制能力,以达到控制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一、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初步建立了巡逻防控制度体系
1、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大多数内地中小城市的巡逻防控工作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健全的管理考核规范和管理办法,以此明确职责任务及工作规则。一些地区还根据巡防队员的专业技能和日常表现,建立群防群治专业技能等级,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落实已经制定的奖励办法。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2、建立综合协调制度
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工作的综合协调是基于防控工作的实质所要求的。目前内地的中小城市也已经初步建立了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共同配合的巡逻防控体系。通过综合协调,明确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3、工作创新制度
一些较发达的内地中小城市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巡逻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预防犯罪的作用,大力推进信息主导下的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地改变了警务工作的效率和節奏。逐步建立了通过网络纽带有效整合情报信息资源、指挥控制资源、组织机构资源,形成了统一的网络化指挥机制,使情报信息、指挥决策、打防管控等实现了动态化运行。
(二)以社区警务为依托组织巡逻防控力量
随着社区警务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内地中小城市普遍把社区作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有效渠道,坚持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依靠社区,把警务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依靠群众力量抑制犯罪的发生。充分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巡逻守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依靠基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治安巡逻防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控制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初步建立了多种防控手段相结合的巡逻防控体系
面对转型期社会各种冲突矛盾日益突出、暴力犯罪频发、恐怖主义活动猖獗的复杂局面,我国内地中小城市逐步建立了多种防控手段相结合的巡逻防控体系。
1、以公安110为中枢
110指挥中心作为接警中心和出警的调度中心,在整个巡逻防控体系中起着神经中枢的作用。是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的成功模式,是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有益探索,目前内地中小城市也已将110指挥中心作为构筑巡逻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以科技装备为保障
科技装备是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犯罪分子作案装备的不断更新、作案手段的不断提高,以高科技为核心的装备保障是发展现代化警务机制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内地中小城市开始逐步重视科技成果在巡逻防范系统构建中的广泛运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已经开始加大对巡逻队、社区安保组织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大对防护装备、网络技术开发、通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化科技力量为作战能力。
3、以情报信息为主导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里,信息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是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进行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国际警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以情报为基础、以信息为主导,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也成为了内种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共同选择和整体趋势。
二、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深
巡逻是基层民警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方式。但是有的民警包括个别基层领导存在“重打击轻防范”的思想,认为巡逻只是公安机关的“副业”,打击犯罪才是公安机关职能的体现。这些错误认识,往往造成巡逻防控工作定位偏差,巡防工作被忽视。更有一些基层科所队面对“两抢一盗”案件的高发态势,没有具体研究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也不重视巡逻防控,只是一味的追求破案率,试图靠打击止犯罪。殊不知预防犯罪比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更加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思想认识不到位致使广大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落后,分布在街面和社区的巡逻警力不成体系,严重影响了内地中小城市公安机关的快速应急作战能力[2]。
(二)警力不足
警力不足是当前我国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加之对社会力量的发动不深入,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机制。担负巡防工作的基层派出所,不但警力紧张而且民警年龄结构很不合理,从而导致巡防力量薄弱。以四川省为例,西昌市河东派出所,全所只有民警18人却要管辖3平方公里近6万常住人口和2万余人的流动人员的社区,平均每个民警要管理4445人。资阳市公安局个别派出所更是出现一个民警要管理2万人的情况,均远超出了公安部规定的1:3000的比例。在这样的警力状况下,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开展日常工作已勉为其难,更不用说安排更多的警力去参与巡防工作了。 (三)动态巡防程度低
为推行适应社会治安特点的勤务运行模式,内地中小城市的巡防工作正逐步由静态向动态、机关化向实战化方向转变,但总体上看,目前动态巡防的程度还不高。内地大多城市实行的是区内二级处警制,即区局指挥中心或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110”处警令后,先向所在地派出所发出指令,再由派出所指派值班待命的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这样不但浪费了时间,而且造成警力、通信等资源的浪费,往往因为不能及时出警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各分局或者派出所,大多仅仅停留在“二传手”的功能上,未充分发挥作为核心、枢纽所应具备的实时指挥功能。[3]
(四)保障机制不健全
由于内地中小城市经济因素的制约,导致巡防体系建设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首先是经费保障不足。有限的财政投入只能维持少量巡逻人员的日常运转,经费不足是巡防体系建设的最大“瓶颈”。以西昌市为例,所聘用的治安员目前全市统一的月工资只有700-900元,较201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还要低300-500元。待遇偏低导致无人愿意从事巡逻工作或巡逻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巡防工作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其次是在装备保障不足。目前,“两抢”犯罪呈上升态势,而巡防实战单位还没有全部配备专门打击“飞车抢夺”的大功率警用摩托车,即使发现犯罪分子,也无法进行快速有效地打击。还有些派出所的辅警巡逻没有配发对讲机等通信设备,无法及时联动和统一指挥,致使巡防效果大打折扣。
三、完善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的策略
(一)转变观念,调整思路
社区防控体系建设要走出当前“重打击,轻预防”的局面,必须彻底转变警务观念,明确工作重心和最终目的。
首先,要真正明晰社区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转变工作思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预防犯罪的成本远远低于打击犯罪的成本。切忌急功近利,忽视发案率而将破案率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防范、服务上,消除潜在的违法犯罪隐患,提高社会生活的安全质量,变“反应型”警务为“主动型”警务。
其次,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警务思想。充分调动社区民众关心、支持、监督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积极性,使公安工作获得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从而推动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树立全警抓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路。巡逻防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绝不仅仅是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事,也不仅仅涉及治安、刑侦几个部门,它涵盖了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个警种,一切公安工作最终都落脚在人民安全、社会稳定。完善和强化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必须对公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切实走系统构建、整体推进、协调运行的发展之路。
(二)整合社会防控力量,构建立体防控网络
1、建立区域防控网
以市局巡警大队为依托,对巡区区域内治安巡逻工作负总责,重点巡查各派出所辖区结合部、复杂区域、重点路段,同时负责就近处置各街道群防群治力量在巡逻防控中发现的警情。
2、建立路面防控网
组建起由交通保安、社区保安、巡逻保安组成的专业的巡防队伍,由派出所统一指挥,以网格化防控为依托,逐段划分,责任到人,对辖区区所有大小道路实施24小时全方位全时空不间断巡逻防控。发动出租车司机组成治安志愿者队伍,把出租车建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流动岗哨”。
3、建立社区防控网
以居委会治安联防力量为主,以其它力量为辅,一并纳入网格化防控范畴,在街道统一领导和派出所具体组织指导下,对居民小区特别是出租屋实施24小时全方位全时空不间断巡逻防控。
4、建立了单位联防网
以企事业单位治安联防力量为主,在街道、公安机关指导下,通过门前包干落实责任,确保24小时对单位内部及周边100米范围有效监控。
5、建立行业联防网
银行、学校、大型商场、酒店等重点行业,既要依靠自身联防力量搞好门前包干,又要通过物防和技防落实对内部的有效监控。
6、“点”、“线”、“面”有机结合
以重点单位、重要路口、居民小区、治安复杂场所、案件多发地段等为“点”,以城区主干道、次干道、街巷为“线”,在此基础上通过巡警、治安巡防队等巡防队伍的巡逻将“点线”串联,形成“面”,“点、线、面”结合,织成一体系。以法國为例,将社区巡逻警察和机动巡逻警察相结合,分工协作,互相通报警情,共同构成了打击预防犯罪的防控网络[5]。
(三)完善巡防保障制度,保证巡防工作开展
为保证巡逻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发挥巡逻防控工作的整体效益,全面推动巡逻防控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在勤务、制度、装备和奖惩等方面必须有完善的保障制度。完善保障制度重点要保证巡防人员的工资、服装、保险和福利待遇,结合实际制定奖惩制度,配齐基本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武器警械,保证巡逻防控工作的开展。以深圳宝安区派出所为例,一个派出所安排一个巡防中队,配备了数百名巡防员,所内配备了350兆赫基地台一部,巡防员两人分成一个巡逻组,每组巡防队员配备了一部350兆赫对讲机一部,一辆警用电动车或警用摩托车,一根警用藤棍。
(四)努力完善巡逻勤务机制,促进巡逻工作的开展
改革巡逻勤务机制,坚持“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以快制快,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才能构建严密的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如美国的巡逻警力,就达到所有警力的70%左右,以巡逻促进完成大部分的警务工作[6]。
一是要完善巡逻责任机制,建立巡逻防控工作所长负责制度,组建派出所巡防中队,明确派出所所长是辖区巡逻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派出所巡逻当做工作常态来抓,从人力、时间、工作机制上充分保证;
二是完善规范化执法机制,其中要明确的是民警才有执法权,各种辅警力量都只能是社会治安治理的帮手;
三是完善督察通报机制,切实将对派出所巡逻防控工作的检查督导纳入到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中,每天分片区进行检查督导,对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
四是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因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负责而发生了影响恶劣的案件和严重的治安灾害事故的民警和巡防员进行严格倒查并追究责任,确保巡逻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动态巡逻防控网络,转被动处警为主动防御
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于街面的违法犯罪也是一样。因此巡逻防控体系并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形势、治安状况的变化,巡逻防控体系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要树立机动性巡防、策略性巡防、应变性巡防的理念。就内地中小城市的巡逻防控体系而言,应通过对警情分析,有针对性的适时调整巡逻对策。当前,转变内地中小城市被动的二级接处警模式,建立动态巡逻防控网络,就要通过对城区各路段的警情类别进行统计分析,在每个巡逻段安排巡防员进行24小时轮换巡逻,将警力投向发案率突出、治安复杂的街面,以便实施精确打击,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时空,才能提高主动防御的实效。
四、结论
在内地中小城市治安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巡逻防控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必然会碰到形形色色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巡逻防控体系的组织规划、建设方法、组建模式、运作机制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作为内地中小城市公安机关,还有许多问题要深入研究,只有不断加强对巡逻防控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并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巡逻防控体系的建设才能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犯罪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汪勇.警察巡逻勤务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9.
[2]王欣.外国巡警制度对中国巡警改革的启示[J].辽宁警专学报.2006,(7).
(作者单位: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
巡逻防控体系是指公安机关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各种手段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巡逻勤务工作,把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建设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对辖区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的一项系统工程[1]。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应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徒步和机动车相结合的巡逻模式,形成“内巡外堵”的全天候全方位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在街面,摆在社区,增加见警率,提升社会面防范控制能力,以达到控制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一、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初步建立了巡逻防控制度体系
1、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大多数内地中小城市的巡逻防控工作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健全的管理考核规范和管理办法,以此明确职责任务及工作规则。一些地区还根据巡防队员的专业技能和日常表现,建立群防群治专业技能等级,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落实已经制定的奖励办法。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2、建立综合协调制度
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工作的综合协调是基于防控工作的实质所要求的。目前内地的中小城市也已经初步建立了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共同配合的巡逻防控体系。通过综合协调,明确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3、工作创新制度
一些较发达的内地中小城市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巡逻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预防犯罪的作用,大力推进信息主导下的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地改变了警务工作的效率和節奏。逐步建立了通过网络纽带有效整合情报信息资源、指挥控制资源、组织机构资源,形成了统一的网络化指挥机制,使情报信息、指挥决策、打防管控等实现了动态化运行。
(二)以社区警务为依托组织巡逻防控力量
随着社区警务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内地中小城市普遍把社区作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有效渠道,坚持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依靠社区,把警务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依靠群众力量抑制犯罪的发生。充分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巡逻守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依靠基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治安巡逻防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控制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初步建立了多种防控手段相结合的巡逻防控体系
面对转型期社会各种冲突矛盾日益突出、暴力犯罪频发、恐怖主义活动猖獗的复杂局面,我国内地中小城市逐步建立了多种防控手段相结合的巡逻防控体系。
1、以公安110为中枢
110指挥中心作为接警中心和出警的调度中心,在整个巡逻防控体系中起着神经中枢的作用。是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的成功模式,是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有益探索,目前内地中小城市也已将110指挥中心作为构筑巡逻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以科技装备为保障
科技装备是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犯罪分子作案装备的不断更新、作案手段的不断提高,以高科技为核心的装备保障是发展现代化警务机制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内地中小城市开始逐步重视科技成果在巡逻防范系统构建中的广泛运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已经开始加大对巡逻队、社区安保组织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大对防护装备、网络技术开发、通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化科技力量为作战能力。
3、以情报信息为主导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里,信息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是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进行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国际警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以情报为基础、以信息为主导,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也成为了内种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共同选择和整体趋势。
二、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深
巡逻是基层民警的一项基本职责,也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方式。但是有的民警包括个别基层领导存在“重打击轻防范”的思想,认为巡逻只是公安机关的“副业”,打击犯罪才是公安机关职能的体现。这些错误认识,往往造成巡逻防控工作定位偏差,巡防工作被忽视。更有一些基层科所队面对“两抢一盗”案件的高发态势,没有具体研究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也不重视巡逻防控,只是一味的追求破案率,试图靠打击止犯罪。殊不知预防犯罪比侦破案件打击犯罪更加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思想认识不到位致使广大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建设落后,分布在街面和社区的巡逻警力不成体系,严重影响了内地中小城市公安机关的快速应急作战能力[2]。
(二)警力不足
警力不足是当前我国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加之对社会力量的发动不深入,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机制。担负巡防工作的基层派出所,不但警力紧张而且民警年龄结构很不合理,从而导致巡防力量薄弱。以四川省为例,西昌市河东派出所,全所只有民警18人却要管辖3平方公里近6万常住人口和2万余人的流动人员的社区,平均每个民警要管理4445人。资阳市公安局个别派出所更是出现一个民警要管理2万人的情况,均远超出了公安部规定的1:3000的比例。在这样的警力状况下,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开展日常工作已勉为其难,更不用说安排更多的警力去参与巡防工作了。 (三)动态巡防程度低
为推行适应社会治安特点的勤务运行模式,内地中小城市的巡防工作正逐步由静态向动态、机关化向实战化方向转变,但总体上看,目前动态巡防的程度还不高。内地大多城市实行的是区内二级处警制,即区局指挥中心或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110”处警令后,先向所在地派出所发出指令,再由派出所指派值班待命的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这样不但浪费了时间,而且造成警力、通信等资源的浪费,往往因为不能及时出警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各分局或者派出所,大多仅仅停留在“二传手”的功能上,未充分发挥作为核心、枢纽所应具备的实时指挥功能。[3]
(四)保障机制不健全
由于内地中小城市经济因素的制约,导致巡防体系建设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首先是经费保障不足。有限的财政投入只能维持少量巡逻人员的日常运转,经费不足是巡防体系建设的最大“瓶颈”。以西昌市为例,所聘用的治安员目前全市统一的月工资只有700-900元,较201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还要低300-500元。待遇偏低导致无人愿意从事巡逻工作或巡逻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巡防工作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其次是在装备保障不足。目前,“两抢”犯罪呈上升态势,而巡防实战单位还没有全部配备专门打击“飞车抢夺”的大功率警用摩托车,即使发现犯罪分子,也无法进行快速有效地打击。还有些派出所的辅警巡逻没有配发对讲机等通信设备,无法及时联动和统一指挥,致使巡防效果大打折扣。
三、完善内地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的策略
(一)转变观念,调整思路
社区防控体系建设要走出当前“重打击,轻预防”的局面,必须彻底转变警务观念,明确工作重心和最终目的。
首先,要真正明晰社区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转变工作思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预防犯罪的成本远远低于打击犯罪的成本。切忌急功近利,忽视发案率而将破案率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防范、服务上,消除潜在的违法犯罪隐患,提高社会生活的安全质量,变“反应型”警务为“主动型”警务。
其次,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警务思想。充分调动社区民众关心、支持、监督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积极性,使公安工作获得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从而推动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树立全警抓巡逻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路。巡逻防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绝不仅仅是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事,也不仅仅涉及治安、刑侦几个部门,它涵盖了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个警种,一切公安工作最终都落脚在人民安全、社会稳定。完善和强化中小城市巡逻防控体系,必须对公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切实走系统构建、整体推进、协调运行的发展之路。
(二)整合社会防控力量,构建立体防控网络
1、建立区域防控网
以市局巡警大队为依托,对巡区区域内治安巡逻工作负总责,重点巡查各派出所辖区结合部、复杂区域、重点路段,同时负责就近处置各街道群防群治力量在巡逻防控中发现的警情。
2、建立路面防控网
组建起由交通保安、社区保安、巡逻保安组成的专业的巡防队伍,由派出所统一指挥,以网格化防控为依托,逐段划分,责任到人,对辖区区所有大小道路实施24小时全方位全时空不间断巡逻防控。发动出租车司机组成治安志愿者队伍,把出租车建为维护社会治安的“流动岗哨”。
3、建立社区防控网
以居委会治安联防力量为主,以其它力量为辅,一并纳入网格化防控范畴,在街道统一领导和派出所具体组织指导下,对居民小区特别是出租屋实施24小时全方位全时空不间断巡逻防控。
4、建立了单位联防网
以企事业单位治安联防力量为主,在街道、公安机关指导下,通过门前包干落实责任,确保24小时对单位内部及周边100米范围有效监控。
5、建立行业联防网
银行、学校、大型商场、酒店等重点行业,既要依靠自身联防力量搞好门前包干,又要通过物防和技防落实对内部的有效监控。
6、“点”、“线”、“面”有机结合
以重点单位、重要路口、居民小区、治安复杂场所、案件多发地段等为“点”,以城区主干道、次干道、街巷为“线”,在此基础上通过巡警、治安巡防队等巡防队伍的巡逻将“点线”串联,形成“面”,“点、线、面”结合,织成一体系。以法國为例,将社区巡逻警察和机动巡逻警察相结合,分工协作,互相通报警情,共同构成了打击预防犯罪的防控网络[5]。
(三)完善巡防保障制度,保证巡防工作开展
为保证巡逻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发挥巡逻防控工作的整体效益,全面推动巡逻防控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在勤务、制度、装备和奖惩等方面必须有完善的保障制度。完善保障制度重点要保证巡防人员的工资、服装、保险和福利待遇,结合实际制定奖惩制度,配齐基本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武器警械,保证巡逻防控工作的开展。以深圳宝安区派出所为例,一个派出所安排一个巡防中队,配备了数百名巡防员,所内配备了350兆赫基地台一部,巡防员两人分成一个巡逻组,每组巡防队员配备了一部350兆赫对讲机一部,一辆警用电动车或警用摩托车,一根警用藤棍。
(四)努力完善巡逻勤务机制,促进巡逻工作的开展
改革巡逻勤务机制,坚持“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以快制快,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才能构建严密的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如美国的巡逻警力,就达到所有警力的70%左右,以巡逻促进完成大部分的警务工作[6]。
一是要完善巡逻责任机制,建立巡逻防控工作所长负责制度,组建派出所巡防中队,明确派出所所长是辖区巡逻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派出所巡逻当做工作常态来抓,从人力、时间、工作机制上充分保证;
二是完善规范化执法机制,其中要明确的是民警才有执法权,各种辅警力量都只能是社会治安治理的帮手;
三是完善督察通报机制,切实将对派出所巡逻防控工作的检查督导纳入到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中,每天分片区进行检查督导,对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
四是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因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负责而发生了影响恶劣的案件和严重的治安灾害事故的民警和巡防员进行严格倒查并追究责任,确保巡逻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动态巡逻防控网络,转被动处警为主动防御
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于街面的违法犯罪也是一样。因此巡逻防控体系并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形势、治安状况的变化,巡逻防控体系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要树立机动性巡防、策略性巡防、应变性巡防的理念。就内地中小城市的巡逻防控体系而言,应通过对警情分析,有针对性的适时调整巡逻对策。当前,转变内地中小城市被动的二级接处警模式,建立动态巡逻防控网络,就要通过对城区各路段的警情类别进行统计分析,在每个巡逻段安排巡防员进行24小时轮换巡逻,将警力投向发案率突出、治安复杂的街面,以便实施精确打击,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时空,才能提高主动防御的实效。
四、结论
在内地中小城市治安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巡逻防控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必然会碰到形形色色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巡逻防控体系的组织规划、建设方法、组建模式、运作机制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作为内地中小城市公安机关,还有许多问题要深入研究,只有不断加强对巡逻防控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并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巡逻防控体系的建设才能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犯罪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汪勇.警察巡逻勤务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9.
[2]王欣.外国巡警制度对中国巡警改革的启示[J].辽宁警专学报.2006,(7).
(作者单位: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