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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课改后,高中历史教科书已在全国普遍使用,以《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要求为指导,教材编写的版本也多样化,无论是目标设计还是编写体系的设计都进行了创新,更加生动灵活。从专制到法治的艰难历史过程中,民主与法制内容可以说是政治史中永恒的主题,以怎样的角度去理解高中必修一政治史,来宏观把握法制理念在教学中的运用,尤其对世界古代史中罗马法内容的学习,是值得教师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高中历史;法制史;罗马法
新课改后,高中历史教材多元化,内容设计专题化,基本知识线索化。通过必修一政治史的学习,理解“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树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奋斗的人生理想。”历史学科的容量有万物之源的说法,如何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政治史中的法制史内容,理解每次社会变革中法制的变动,法治文明的进步,对于高中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学习政治文明,树立法制的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教科书中法制史内容分析
在人民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必修第一册》的九个专题中有四个专题涉及民主问题,分别是专题三——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专题四——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专题六——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通过整理可以发现,我国历史课程标准加强了对民主和法制教育的重视,注重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培养,体系更加科学化,适应了21世纪民主与法制型社会的要求。法治需要民主和法制,法制必须以民主为基础,发展民主必须健全法制,使民主法制化。法治是对中国传统的人治的改造。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也需得到提高。中学历史教学中渗透民主与法制意识作为基础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从历史的角度来认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来为国家民主政治的建设和法制型社会的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对个人、对社会都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高中历史必修一中涉及西方民主政治知识的内容共有两章,专题六为“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专题七为“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两章的共同特点是介绍西方的民主政治文明,不同点是专题六涉及的是世界古代史的知识。这在新课改前的旧教材是没有涉及的,学生对这部分知识还是比较陌生,要求教师对这部分特殊对待,以达到知识、能力和价值观的培养目标。对高中学生来说,对古代西方的历史有距离感,而专题六涉及内容中专有名词比较多,关于法制史和思想史的专有名词,比较抽象深奥,与学生的现实生活和认知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老师要以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进行教学,激发学习的兴趣,从而将知识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利用现实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术语比较、解释西方古代名词的涵义,强化学生的认识,从不同角度帮助学生达到课标所要求的基本知识的掌握。
二、从三维目标来分析教科书中罗马法的内容
(1)从知识与能力目标来看,高中历史新课标明显增加了世界古代史的知识,相比旧教材内容更全面。每个事物都有历史,每门学科都有其沿革的历史,历史教材中明确写入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其中罗马法的内容,单独列出,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内容在历史教科书以一节内容出现,这是一件让人振奋可喜的事情。法制从语义上看,“是指法律制度本身,是指法律规范、法律实践和法律观念的综合体”,罗马缜密的法律体系、法学家不断的法律实践及其法律思想中的自然法思想,不仅对维系罗马统治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中世纪和近现代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让学生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从过程与方法来看,我们可以用古代法的形式去理解当代法的形式,联系实际。我国当前的民法不管从术语还是制度和原则上,吸收了罗马法的精神,许多都从罗马法借鉴而来的,如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中有关所有权的制度、陪审制度等都来自罗马法。老师可以从我国当前的法律设置、理念和形式上与罗马法对比讲述,这样,现实生活中的事例可以拉近与古代遥远的罗马法的距离,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启发他们关注社会现实,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思维能力。当然这也要求老师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才能更专业、更深刻地上好这堂课,可以采取灵活的教学手段和开阔的思维去教好这堂课。针对专题授课的特点,要打破用一种学科的授课思路,以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方式来扩展学生的眼界,用专业的法律思维分析历史现象,而不是仅仅记住概括式的历史事件。我们还可以从法的价值,包括从秩序、自由、正义、平等理念的基础上去引导学生,渗透案例教学,深入浅出地分析希腊、罗马的法治思想。通过苏格拉底宁可遵守判决饮鸩而死,也不愿逃走的事实,从法律的角度去引导学生思考他崇尚法治的牺牲精神和留给后人的法治理念。所谓法律思维也就是合法性思维,是一种按照法律自身的逻辑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优先或者合法性优先,是法治原则和法律理念所必然要求的一种思维方式。能理解法的价值所在,并运用法律思维去理解一些现象,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不仅是中学阶段,到了大学阶段也是要加强的一种现代法治素养。虽然高中教材侧重于叙述法制史,但对于理解法的理念,不管是教科书的编写者还是使用者,都应该透过历史的现象看到法治的精髓,更好地理解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的意义所在。
(3)从情感态度价值观来看,新课改以前的教学大纲突出强调爱国意识的培养,对法制意识很少提到,只在教学目标中提到通过历史教学使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具有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意识和人文素养。新课改后注重价值目标的培养,“价值观则是在情感信念和情感态度基础上形成的高级社会情感。”而价值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是渗透于哲学、政治、科学、法律等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中,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旦形成便贯穿于一定的历史时期并发挥作用。所以,从法的一些价值观,我们可以提炼出来有针对性的指导我们中学历史中法制史部分的学习。从法律的角度看,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比如:秩序、公平、自由、利益等。而法的价值所体现的是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秩序内在要求的规范体系,我们国家主要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而作为西方民主与法治的渊源,罗马法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也是世界法律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律体系之一。不仅积极地影响了中世纪许多国家,推进了西欧法制的发展进程,也对近代以来的法律与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探究西方法律的源头,对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更好地理解马克思法学,理解当代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结束语
构建法治社会,树立法治理念,还要靠制度保障。新课改后教科书的编写有利于当今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我们可以看出民主法制内容在教育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在各版本的教科书中已经显现。从依法治教的角度来看,法制内容不仅存在学校纪律建设中,而且进一步渗透到历史学科的具体教学中。新课改后,法制史部分的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众所周知,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教师可以借鉴法学的一些专业术语去解释法律现象,使教学更加规范化,从而在实践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关注新课改,关注新课改后教科书中法制内容变化,促进中学历史教学,这是研究教科书中法制史内容的主旨所在。
(责任编辑:李雪虹)
关键词:高中历史;法制史;罗马法
新课改后,高中历史教材多元化,内容设计专题化,基本知识线索化。通过必修一政治史的学习,理解“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树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奋斗的人生理想。”历史学科的容量有万物之源的说法,如何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政治史中的法制史内容,理解每次社会变革中法制的变动,法治文明的进步,对于高中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学习政治文明,树立法制的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教科书中法制史内容分析
在人民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必修第一册》的九个专题中有四个专题涉及民主问题,分别是专题三——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专题四——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专题六——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通过整理可以发现,我国历史课程标准加强了对民主和法制教育的重视,注重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培养,体系更加科学化,适应了21世纪民主与法制型社会的要求。法治需要民主和法制,法制必须以民主为基础,发展民主必须健全法制,使民主法制化。法治是对中国传统的人治的改造。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也需得到提高。中学历史教学中渗透民主与法制意识作为基础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从历史的角度来认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来为国家民主政治的建设和法制型社会的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对个人、对社会都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高中历史必修一中涉及西方民主政治知识的内容共有两章,专题六为“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专题七为“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两章的共同特点是介绍西方的民主政治文明,不同点是专题六涉及的是世界古代史的知识。这在新课改前的旧教材是没有涉及的,学生对这部分知识还是比较陌生,要求教师对这部分特殊对待,以达到知识、能力和价值观的培养目标。对高中学生来说,对古代西方的历史有距离感,而专题六涉及内容中专有名词比较多,关于法制史和思想史的专有名词,比较抽象深奥,与学生的现实生活和认知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老师要以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进行教学,激发学习的兴趣,从而将知识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利用现实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术语比较、解释西方古代名词的涵义,强化学生的认识,从不同角度帮助学生达到课标所要求的基本知识的掌握。
二、从三维目标来分析教科书中罗马法的内容
(1)从知识与能力目标来看,高中历史新课标明显增加了世界古代史的知识,相比旧教材内容更全面。每个事物都有历史,每门学科都有其沿革的历史,历史教材中明确写入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其中罗马法的内容,单独列出,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内容在历史教科书以一节内容出现,这是一件让人振奋可喜的事情。法制从语义上看,“是指法律制度本身,是指法律规范、法律实践和法律观念的综合体”,罗马缜密的法律体系、法学家不断的法律实践及其法律思想中的自然法思想,不仅对维系罗马统治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中世纪和近现代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让学生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从过程与方法来看,我们可以用古代法的形式去理解当代法的形式,联系实际。我国当前的民法不管从术语还是制度和原则上,吸收了罗马法的精神,许多都从罗马法借鉴而来的,如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中有关所有权的制度、陪审制度等都来自罗马法。老师可以从我国当前的法律设置、理念和形式上与罗马法对比讲述,这样,现实生活中的事例可以拉近与古代遥远的罗马法的距离,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启发他们关注社会现实,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思维能力。当然这也要求老师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才能更专业、更深刻地上好这堂课,可以采取灵活的教学手段和开阔的思维去教好这堂课。针对专题授课的特点,要打破用一种学科的授课思路,以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方式来扩展学生的眼界,用专业的法律思维分析历史现象,而不是仅仅记住概括式的历史事件。我们还可以从法的价值,包括从秩序、自由、正义、平等理念的基础上去引导学生,渗透案例教学,深入浅出地分析希腊、罗马的法治思想。通过苏格拉底宁可遵守判决饮鸩而死,也不愿逃走的事实,从法律的角度去引导学生思考他崇尚法治的牺牲精神和留给后人的法治理念。所谓法律思维也就是合法性思维,是一种按照法律自身的逻辑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优先或者合法性优先,是法治原则和法律理念所必然要求的一种思维方式。能理解法的价值所在,并运用法律思维去理解一些现象,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不仅是中学阶段,到了大学阶段也是要加强的一种现代法治素养。虽然高中教材侧重于叙述法制史,但对于理解法的理念,不管是教科书的编写者还是使用者,都应该透过历史的现象看到法治的精髓,更好地理解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的意义所在。
(3)从情感态度价值观来看,新课改以前的教学大纲突出强调爱国意识的培养,对法制意识很少提到,只在教学目标中提到通过历史教学使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具有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意识和人文素养。新课改后注重价值目标的培养,“价值观则是在情感信念和情感态度基础上形成的高级社会情感。”而价值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是渗透于哲学、政治、科学、法律等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中,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旦形成便贯穿于一定的历史时期并发挥作用。所以,从法的一些价值观,我们可以提炼出来有针对性的指导我们中学历史中法制史部分的学习。从法律的角度看,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比如:秩序、公平、自由、利益等。而法的价值所体现的是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秩序内在要求的规范体系,我们国家主要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而作为西方民主与法治的渊源,罗马法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也是世界法律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律体系之一。不仅积极地影响了中世纪许多国家,推进了西欧法制的发展进程,也对近代以来的法律与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探究西方法律的源头,对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更好地理解马克思法学,理解当代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结束语
构建法治社会,树立法治理念,还要靠制度保障。新课改后教科书的编写有利于当今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我们可以看出民主法制内容在教育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在各版本的教科书中已经显现。从依法治教的角度来看,法制内容不仅存在学校纪律建设中,而且进一步渗透到历史学科的具体教学中。新课改后,法制史部分的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众所周知,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教师可以借鉴法学的一些专业术语去解释法律现象,使教学更加规范化,从而在实践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关注新课改,关注新课改后教科书中法制内容变化,促进中学历史教学,这是研究教科书中法制史内容的主旨所在。
(责任编辑:李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