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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省在国企改革中,一些企业违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办法》和省政府制定的量化考核指标的规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如有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增量股权奖励”,几年间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分别获得几千万甚至近亿元个人收益,而企业每况愈下,甚至经营亏本。有的国有企业乱发资金,私分挥霍国企财物。文章说,按照道理,既然是国有企业,既然国有企业的投资来自国家所代表的全民,那么国有企业的利润,当然也应上缴国家,在全民之间再分配才对。至于国有企业的薪酬,也完全不应由国有企业内部人说了算。国有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