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语文课程标准》关于习作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在阶段目标部分,第一学段(1-2年级)称为“写话”,第二、三学段(3-6年级)都称为“习作”,“写话”和“习作”的提法,表明小学阶段的作文是练笔,练习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这样提,有意降低小学阶段写作的难度,使教师打破作文的神秘感,使学生打消畏难情绪,克服作文要“作”的心理障碍。习作就是“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本着这一宗旨,我在中低年级习作起步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与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