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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卡——方便消费者维修产品的凭证。
所有的空调产品都应附有此卡,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要到厂家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维修单位要在保修卡上准确记录修理时间、维修项目、修理人员姓名,这是目前不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失去合理赔偿的最大盲点。
合格证——证明某种商品质量达到设计和制造标准并经过检验达标的凭证。 它是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凭证,凡非易损坏的商品都应随产品附有此证。尤其是空调产品的合格证,对保证其使用安全特别重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主动查找并注意保存。
使用说明书——详细阐明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材料。
此外,咨询人员还特意指出消费者在购买空调后一定要在三包期内充分试用,以便尽早地发现问题。
当消费者在购买的空调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尽管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作为消费者来讲,不要拖得时间太长,以免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特别是空调产品,在安装之后,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好。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如该商品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写明,如季节性降价品、清仓处理品、处理品、等外品、试销品等。
消费者最好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但投诉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律师——诚信更为重要。
在得到了12315近似绝对的回答后,记者和吴小姐又找到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处。邱律师解释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超过7日的,在15日之内的,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法律对退货条件有严格的规定。而根据吴小姐的情况,消费者发现空调发生性能故障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包责任规定的退货期限。严格地讲,消费者提出的非典原因造成使用新商品的时间拖后而要求退货的理由不是很充分。至于吴小姐所提出的非典是否为不可抗力,要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所规定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在本案例中,邱律师认为“非典”对“不能使用空调”并不构成法律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三包责任规定明确规定了三包的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起算,如果自开具发票之日超过7天的,消费者应当主张修理或换货。
所有的空调产品都应附有此卡,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要到厂家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维修单位要在保修卡上准确记录修理时间、维修项目、修理人员姓名,这是目前不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失去合理赔偿的最大盲点。
合格证——证明某种商品质量达到设计和制造标准并经过检验达标的凭证。 它是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凭证,凡非易损坏的商品都应随产品附有此证。尤其是空调产品的合格证,对保证其使用安全特别重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主动查找并注意保存。
使用说明书——详细阐明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材料。
此外,咨询人员还特意指出消费者在购买空调后一定要在三包期内充分试用,以便尽早地发现问题。
当消费者在购买的空调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尽管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作为消费者来讲,不要拖得时间太长,以免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特别是空调产品,在安装之后,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好。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如该商品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写明,如季节性降价品、清仓处理品、处理品、等外品、试销品等。
消费者最好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但投诉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律师——诚信更为重要。
在得到了12315近似绝对的回答后,记者和吴小姐又找到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处。邱律师解释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超过7日的,在15日之内的,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法律对退货条件有严格的规定。而根据吴小姐的情况,消费者发现空调发生性能故障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包责任规定的退货期限。严格地讲,消费者提出的非典原因造成使用新商品的时间拖后而要求退货的理由不是很充分。至于吴小姐所提出的非典是否为不可抗力,要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所规定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在本案例中,邱律师认为“非典”对“不能使用空调”并不构成法律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三包责任规定明确规定了三包的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起算,如果自开具发票之日超过7天的,消费者应当主张修理或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