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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986年以来,刘德富等通过对新疆西部、青海、甘肃等地浅源地震活动序列的分析,发现一定强度的地震活动序列存在着内在的、有序可数的“自然节律”。具体地说,一个地区的强震似乎必须历经一定数量、一定强度以上的地震事件之后才能出现。关于这种自然节律的机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解释。本文试图对这种现象作个初步的理论上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