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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公告,公布《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WM2~2001)(以下简称《绿色中药标准》)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绿色中药标准》对中药中含有的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重金属及砷盐、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微生物提出了严格的科学的要求。绿邑中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