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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简要阐述了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基本定义,分析了地质灾害的特点和频发原因,研究了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探讨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和区域地质环境评价体系。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利用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球表面的岩层移动而造成的危害,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然原因所引起的,另一方面是人为原因而造成的。地质灾害对人们的危害非常大,不仅能严重地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极大地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关于地质灾害的研究
(一)地质灾害定义。地质灾害顾名思义是由于地质变化所引发的灾害,主要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种情况。自然地质灾害是一种由自然因素所导致的不可抗拒的灾害,一旦发生自然地质灾害,后果往往会非常严重,要想减轻自然地质灾害对人类的影响,就必须在研究地质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对灾害的发生进行科学的预测,但是真正要做好地质灾害预测工作非常困难,目前我国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还非常薄弱。人为地质灾害是指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而引发的地质灾害,例如由于开采岩石而引发的山体滑坡,由于开采矿石而引发的地面塌陷等。对于地质灾害人类所能做的就是如何加强预防和减少灾害影响。地质灾害的种类很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岩土崩塌、山体滑坡、地震地裂、泥石流、地面塌陷、地壳活动、地面变形以及矿山地质灾害等。
(二)地质灾害的特点。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特征,人们往往难以预料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和地点,特别是对于自然地质灾害更是如此,例如,地震和山体滑坡等灾害往往预先没有征兆,突然就发生了,因此对人们造成的威胁非常大。由于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隐蔽性,因此地质灾害所产生的破坏性非常大。地质灾害的突然发生和其极大的破坏性往往使人们非常恐慌,措手不及,造成的危害也多是非常严重的,例如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疾病流行等。
(三)地质灾害的原因。我国地域辽阔,是一个地质灾害频发的国家,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自然因素所导致的,另一个是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地质环境变化灾害。地壳运动、气候变暖、生态破坏、局部暴雨、工业生产、矿山开采等都是导致地质灾害的原因。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近年来,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对于一些人为因素导致的导致灾害,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防治工作体系,对部分人为导致灾害能够做好及时有效的预防。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防治体系建设仍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治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视,一旦发生较大的地质灾害后,各级领导能够及时深入灾区看望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各级政府及时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们的影响。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建立有应急救灾体系及预案,通过快速的反应和有力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灾害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国家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关于地质环境的研究
广义的地质环境是指由大气、岩石和水等物质组成的地理环境体系。狭义的地质环境是指岩土构造情况。地质环境经过长期演化形成的,包括岩土性质及其构造特点等。地质环境由水圈、岩石圈、大气圈、生物圈等一切与地质形成有关的因素之间进行的循环、影响和转化,同时也一直受到地球表面一切物质的各种影响和相互作用,它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状态中,这些影响和变化交互作用,影响着各个圈层的变化和发展。地质环境的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通常是由缓变一点一点发展到突变的过程,当地质灾害发生后,又会进入到下一个缓变时期。因此,我们发现地质环境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地域性,一旦发生突变,就会对地质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也就是所谓的地质灾害发生了。
三、关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以及地质环境利用评价的探讨
(一)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是防灾减灾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技术体系和行政体系两个方面的内容。建立一个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就能够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发生的预兆,因为自然环境条件的细微变化,能够在天气、地下水以及动物活动等方面产生影响,及时捕捉这些细微的前兆信息,对于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至关重要。
(二)搬迁治理工程体系。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结果,对确认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过地质勘查评价,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在条件具备时,治理工程可以和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结合考虑,以实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三)地质环境利用评价。地质环境的利用评价具有公益性和基础性特征,从区域工程地质工作的服务规划出发,我们应该知道对于环境地质研究的最终目的,主要是追求地质环境安全,最大限度减小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通过开展不同尺度的调查评价,包括重大工程区、人类聚集区、集中安置区、搬迁避让区的地质环境情况,一切能够影响地质环境发生改变的因素,科学评价其地质环境质量,充分考虑人为因素与地质灾害的关。通过划分区域功能,强化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可以考虑在地震多发区预留避震空地等防范措施。
四、结语
总之,为了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影响,我们不能仅仅依靠通过工程地质评价来保障地质安全,也不能单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来减少危害,最根本的还是应该把规范人类的行为融入到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在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同时,科学改造和利用地质环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 衣昊鹏,姜震.矿山地质灾害原因及防治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0(04).
[2] 刘友勤,梁祥.基于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防治措施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利用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球表面的岩层移动而造成的危害,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然原因所引起的,另一方面是人为原因而造成的。地质灾害对人们的危害非常大,不仅能严重地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极大地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关于地质灾害的研究
(一)地质灾害定义。地质灾害顾名思义是由于地质变化所引发的灾害,主要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种情况。自然地质灾害是一种由自然因素所导致的不可抗拒的灾害,一旦发生自然地质灾害,后果往往会非常严重,要想减轻自然地质灾害对人类的影响,就必须在研究地质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对灾害的发生进行科学的预测,但是真正要做好地质灾害预测工作非常困难,目前我国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还非常薄弱。人为地质灾害是指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而引发的地质灾害,例如由于开采岩石而引发的山体滑坡,由于开采矿石而引发的地面塌陷等。对于地质灾害人类所能做的就是如何加强预防和减少灾害影响。地质灾害的种类很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岩土崩塌、山体滑坡、地震地裂、泥石流、地面塌陷、地壳活动、地面变形以及矿山地质灾害等。
(二)地质灾害的特点。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特征,人们往往难以预料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和地点,特别是对于自然地质灾害更是如此,例如,地震和山体滑坡等灾害往往预先没有征兆,突然就发生了,因此对人们造成的威胁非常大。由于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隐蔽性,因此地质灾害所产生的破坏性非常大。地质灾害的突然发生和其极大的破坏性往往使人们非常恐慌,措手不及,造成的危害也多是非常严重的,例如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疾病流行等。
(三)地质灾害的原因。我国地域辽阔,是一个地质灾害频发的国家,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自然因素所导致的,另一个是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地质环境变化灾害。地壳运动、气候变暖、生态破坏、局部暴雨、工业生产、矿山开采等都是导致地质灾害的原因。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近年来,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对于一些人为因素导致的导致灾害,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防治工作体系,对部分人为导致灾害能够做好及时有效的预防。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防治体系建设仍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治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视,一旦发生较大的地质灾害后,各级领导能够及时深入灾区看望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各级政府及时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们的影响。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建立有应急救灾体系及预案,通过快速的反应和有力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灾害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国家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关于地质环境的研究
广义的地质环境是指由大气、岩石和水等物质组成的地理环境体系。狭义的地质环境是指岩土构造情况。地质环境经过长期演化形成的,包括岩土性质及其构造特点等。地质环境由水圈、岩石圈、大气圈、生物圈等一切与地质形成有关的因素之间进行的循环、影响和转化,同时也一直受到地球表面一切物质的各种影响和相互作用,它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状态中,这些影响和变化交互作用,影响着各个圈层的变化和发展。地质环境的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通常是由缓变一点一点发展到突变的过程,当地质灾害发生后,又会进入到下一个缓变时期。因此,我们发现地质环境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地域性,一旦发生突变,就会对地质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也就是所谓的地质灾害发生了。
三、关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以及地质环境利用评价的探讨
(一)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是防灾减灾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技术体系和行政体系两个方面的内容。建立一个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就能够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发生的预兆,因为自然环境条件的细微变化,能够在天气、地下水以及动物活动等方面产生影响,及时捕捉这些细微的前兆信息,对于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至关重要。
(二)搬迁治理工程体系。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结果,对确认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过地质勘查评价,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在条件具备时,治理工程可以和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结合考虑,以实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三)地质环境利用评价。地质环境的利用评价具有公益性和基础性特征,从区域工程地质工作的服务规划出发,我们应该知道对于环境地质研究的最终目的,主要是追求地质环境安全,最大限度减小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通过开展不同尺度的调查评价,包括重大工程区、人类聚集区、集中安置区、搬迁避让区的地质环境情况,一切能够影响地质环境发生改变的因素,科学评价其地质环境质量,充分考虑人为因素与地质灾害的关。通过划分区域功能,强化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可以考虑在地震多发区预留避震空地等防范措施。
四、结语
总之,为了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影响,我们不能仅仅依靠通过工程地质评价来保障地质安全,也不能单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来减少危害,最根本的还是应该把规范人类的行为融入到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在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的同时,科学改造和利用地质环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 衣昊鹏,姜震.矿山地质灾害原因及防治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0(04).
[2] 刘友勤,梁祥.基于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防治措施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