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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书概;师法自然;师法古人;德才兼备;继承创新
《书概》为清人刘熙载所著的一部书法理论著作。刘熙载在《书概》中对书法史的发展沿革、字法章法、笔法墨法等方面都有着精彩的论述。作为清代书法理论著述的总结性发言,放到今天,《书概》对当今书法艺术的继承与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天为徒,与古为徒,皆学书者所有事也。天,当观于其章;古,当观于其变。”[1]549“学书者有两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1]716在刘熙载眼中的“天”,与“观物”中的“物”对应,是天地万物,即所谓的自然;“与古为徒”则是以古人为师,学习古代经典;“观我”则是不断地审视自我,做到性灵高洁、才学富足、人格高尚。概括来说,就是要做到师法自然、师法古人、德才兼备三点。只有做到“继往”,才能更好地“开来”。刘熙载所概括的学书思想不仅为我们继承古人铺垫了一条可行之路,还向我们传递了关于书法艺术的美学思想。
刘熙载认为学习书法要“与天为徒”,对于自然万物的学习是领悟和继承书法之美的重要方式。“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2]书法艺术是以汉字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自汉字诞生之时起就与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原始社会,人们用极简的线条勾勒出他们眼中的自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审美的需要,人们用线条的质感和形态等更加艺术纯粹的形式来表现自然。这些无不体现出自然万物对书家们创作和学习的启迪作用。
同样,如吴德旋在《初月楼论书随笔》中说:“书家贵下笔老重,所以救轻靡之病也。然一味苍辣,又是因药发病,要使秀处如铁,嫩处如金,方为用笔之妙。”再如“字画承接处,第一要轻捷,不著笔墨痕,如羚羊挂角”[3]等论述,都体现出自然事物所表现出的形状对创作以及鉴赏作品过程的重要性。
如今,随着书法艺术越来越趋于大众化,在诸如教学等领域以人们常见且易于理解的事物为媒介向大众说明书法艺术的美学特点。这种“师法自然”的方式无疑对书法艺术传播有巨大的帮助。因此,不论是利用自然界的事物来比喻经典作品的风格特点,还是从自然万物中寻找创作的灵感,“师法自然”对书法艺术的继承和创新都是极其重要的方法和思考角度。
在书法艺术中,“与古为徒”是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最好方式。王僧虔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4]在《书概》中,总结来说,对师法古人形质和神采的正确方式是“熟”与“破”两点。
“熟”这一概念又被刘熙载划分为“真(精深)熟”、与“假(粗浅)熟”。所谓“书家同一尚熟,而熟有精粗深浅之别,惟能用生为熟,熟乃可贵”[1]714。“假熟”只是达到了在笔法、字法上的熟练,是单纯地停留在了解书法艺术特点的层面,没有将古代经典的美学特征串联在一起,没有形成对不同书家、不同碑帖经典的系统认识。与之相对的“真熟”,则是指深入了解书法的“意韵”,能够在大量摹写的基础上比前人看得更远。刘熙载云:“盖书虽重法,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1]715可见刘熙载对“师法古人”的定义不只限于“古人之法”,还要“师古人意”,而“意”恰恰就是书法艺术中的精神和美学内核,正所谓“得心应手,意到便成”。
另外,当达到了“真熟”的层次之后,才可以称得上是继承了古人的衣钵,但是只有做到“破”才能提升个人艺术水平,才能推动书法史的发展,并创造出独属于这个时代的书法艺术。如何求“破”?《书概》中给出了答案:“学书通于学仙,炼神最上,炼气次之,炼形又次之。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1]715所以,得到书法艺术中的“神”是能够创新的关键因素。如果将“破”分为“他神”“我神”两个阶段,显然在笔墨之中有“我神”则是最高境界。所谓“我神”则是指集百家之神采,为自己所用。技法可以世代相传,但是神采精神只有通过独一无二之“我神”才能够表现出来。没有自己独特风格神采的作品,虽然可观,但是不能耐人寻味,更经不住岁月的磨蚀。“深识书者,惟见神采,不见字形。”[5]因此,书家所作字缺失了由古人转化而来的独特个性,即便是写到妙境也仅仅能称写字匠而已。
书法不是枯燥乏味的机械劳动,而是一种创造性的脑力活动。因此,“我神”应当是书家的目标和追求。“入我神”的方法则在于“通会”二字。冯班在《钝吟书要》中说:“本领者将军也,心意者副将也,所谓本领,只是规模古人,然须有取舍,不得巧拙兼效;虽欲博涉诸家,然须得通会。”[6]在学书的过程中,要善于抓住所学习对象的特点,做到取舍有度。纵览名家名迹,融会古人的经典元素,使其成为创作的养分。在技法纯熟的基础上,这些元素会自然而然地从笔底流露出来,从而形成独一无二的“我神”。继承的目的在于创新,我们必须“脱去摹拟蹊径,自出机轴”[7]。回望历史,正是“二王”大胆的创造,正是黄庭坚“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的勇气才成就了书法史的灿烂辉煌。
“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心不若人而欲书之过人,其勤而无所也宜矣。”[1]714刘熙载借用西汉时期扬雄的“书为心画”理论提出“书如其人”观点,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阐发:“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1]714其中的“才”是人们的天赋,人们的聪颖程度有高有低,但是可以通过勤奋的练习加以提高;而“学”和“志”则与书家后天形成的学问和道德有密切联系。
学问会在笔墨技巧之外对创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在从古至今的书法品评体系中,书家的学问水平一直是书法批评的重要标准。学习书法的途径之一就是在学问上下苦功,读书多则下笔自然古意盎然。在古代,书法是展现一个人学识的表现工具,所以书法表现的应该是“书卷之气”;反之则成了一种单纯的技艺,这样就不足令人珍贵。刘熙载同样重视书家的道德水平,书家道德水平的高低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刘熙载则在前人的基础上借助儒家、道家精神提倡书家规范自身品德。刘熙载云:“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1]715可见,道德对书艺具有重要的影响,人品、气质不同,在书法的风格面貌上也会体现出不同之处,书法风格在一定程度上是书家内心世界的表现。
“书如其人”理论同样对书法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书家的学问和道德对书法在当今时代的发展和传播同样具有很大影响。有必要说明的是,“书如其人”理论确实有类似“书以人贵”等局限性,但是我们应该同时关注到其带来的积极作用。才学与道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者和传播者的必备素质。一个书家若无知无德,则很难在社会中立足,更谈何创新和发展。
《书概》基于前人书论,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师法自然”“师法古人”“德才兼备”三个观点,不仅对清代,对当今书坛同样具有指导意义。第一,以自然为师,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古人对书法之美的认识,从而可以将其应用到自身的创作中去,为书法风格的多样性创造提供新的角度。第二,以古人为师,但又不落窠臼。师法古代经典,不仅是要掌握书法表面形态部分,还要在“真熟”的基础上获得古人的精神气质,只有这样才能“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苏轼《苏轼集》,明海虞程宗成化刻本)。第三,德才兼备,“书虽手中技艺,然为心画,观其书而其人之学、行必见”[8]。书家笔底表现的不仅是技法还有才学与品德,而这两点在当今文艺界更加可贵,守住道德的底线尤为重要。践行德艺兼修,追求真才实学,才能够“绍于古人”并开拓未来。
刘熙载在《书概》中所表述的不仅是方法论,还有对待书法艺术的世界观,只有做到“师法自然”“师法古人”“德才兼备”,才能够更好地继承书法艺术,并使这一古老的艺术在今天能够持续迸发活力。
《书概》为清人刘熙载所著的一部书法理论著作。刘熙载在《书概》中对书法史的发展沿革、字法章法、笔法墨法等方面都有着精彩的论述。作为清代书法理论著述的总结性发言,放到今天,《书概》对当今书法艺术的继承与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天为徒,与古为徒,皆学书者所有事也。天,当观于其章;古,当观于其变。”[1]549“学书者有两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1]716在刘熙载眼中的“天”,与“观物”中的“物”对应,是天地万物,即所谓的自然;“与古为徒”则是以古人为师,学习古代经典;“观我”则是不断地审视自我,做到性灵高洁、才学富足、人格高尚。概括来说,就是要做到师法自然、师法古人、德才兼备三点。只有做到“继往”,才能更好地“开来”。刘熙载所概括的学书思想不仅为我们继承古人铺垫了一条可行之路,还向我们传递了关于书法艺术的美学思想。
一、师法自然
刘熙载认为学习书法要“与天为徒”,对于自然万物的学习是领悟和继承书法之美的重要方式。“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2]书法艺术是以汉字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自汉字诞生之时起就与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原始社会,人们用极简的线条勾勒出他们眼中的自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审美的需要,人们用线条的质感和形态等更加艺术纯粹的形式来表现自然。这些无不体现出自然万物对书家们创作和学习的启迪作用。
同样,如吴德旋在《初月楼论书随笔》中说:“书家贵下笔老重,所以救轻靡之病也。然一味苍辣,又是因药发病,要使秀处如铁,嫩处如金,方为用笔之妙。”再如“字画承接处,第一要轻捷,不著笔墨痕,如羚羊挂角”[3]等论述,都体现出自然事物所表现出的形状对创作以及鉴赏作品过程的重要性。
如今,随着书法艺术越来越趋于大众化,在诸如教学等领域以人们常见且易于理解的事物为媒介向大众说明书法艺术的美学特点。这种“师法自然”的方式无疑对书法艺术传播有巨大的帮助。因此,不论是利用自然界的事物来比喻经典作品的风格特点,还是从自然万物中寻找创作的灵感,“师法自然”对书法艺术的继承和创新都是极其重要的方法和思考角度。
二、师法古人
在书法艺术中,“与古为徒”是继承传统、开拓创新的最好方式。王僧虔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4]在《书概》中,总结来说,对师法古人形质和神采的正确方式是“熟”与“破”两点。
“熟”这一概念又被刘熙载划分为“真(精深)熟”、与“假(粗浅)熟”。所谓“书家同一尚熟,而熟有精粗深浅之别,惟能用生为熟,熟乃可贵”[1]714。“假熟”只是达到了在笔法、字法上的熟练,是单纯地停留在了解书法艺术特点的层面,没有将古代经典的美学特征串联在一起,没有形成对不同书家、不同碑帖经典的系统认识。与之相对的“真熟”,则是指深入了解书法的“意韵”,能够在大量摹写的基础上比前人看得更远。刘熙载云:“盖书虽重法,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1]715可见刘熙载对“师法古人”的定义不只限于“古人之法”,还要“师古人意”,而“意”恰恰就是书法艺术中的精神和美学内核,正所谓“得心应手,意到便成”。
另外,当达到了“真熟”的层次之后,才可以称得上是继承了古人的衣钵,但是只有做到“破”才能提升个人艺术水平,才能推动书法史的发展,并创造出独属于这个时代的书法艺术。如何求“破”?《书概》中给出了答案:“学书通于学仙,炼神最上,炼气次之,炼形又次之。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1]715所以,得到书法艺术中的“神”是能够创新的关键因素。如果将“破”分为“他神”“我神”两个阶段,显然在笔墨之中有“我神”则是最高境界。所谓“我神”则是指集百家之神采,为自己所用。技法可以世代相传,但是神采精神只有通过独一无二之“我神”才能够表现出来。没有自己独特风格神采的作品,虽然可观,但是不能耐人寻味,更经不住岁月的磨蚀。“深识书者,惟见神采,不见字形。”[5]因此,书家所作字缺失了由古人转化而来的独特个性,即便是写到妙境也仅仅能称写字匠而已。
书法不是枯燥乏味的机械劳动,而是一种创造性的脑力活动。因此,“我神”应当是书家的目标和追求。“入我神”的方法则在于“通会”二字。冯班在《钝吟书要》中说:“本领者将军也,心意者副将也,所谓本领,只是规模古人,然须有取舍,不得巧拙兼效;虽欲博涉诸家,然须得通会。”[6]在学书的过程中,要善于抓住所学习对象的特点,做到取舍有度。纵览名家名迹,融会古人的经典元素,使其成为创作的养分。在技法纯熟的基础上,这些元素会自然而然地从笔底流露出来,从而形成独一无二的“我神”。继承的目的在于创新,我们必须“脱去摹拟蹊径,自出机轴”[7]。回望历史,正是“二王”大胆的创造,正是黄庭坚“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的勇气才成就了书法史的灿烂辉煌。
三、德才兼备
“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心不若人而欲书之过人,其勤而无所也宜矣。”[1]714刘熙载借用西汉时期扬雄的“书为心画”理论提出“书如其人”观点,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阐发:“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1]714其中的“才”是人们的天赋,人们的聪颖程度有高有低,但是可以通过勤奋的练习加以提高;而“学”和“志”则与书家后天形成的学问和道德有密切联系。
学问会在笔墨技巧之外对创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在从古至今的书法品评体系中,书家的学问水平一直是书法批评的重要标准。学习书法的途径之一就是在学问上下苦功,读书多则下笔自然古意盎然。在古代,书法是展现一个人学识的表现工具,所以书法表现的应该是“书卷之气”;反之则成了一种单纯的技艺,这样就不足令人珍贵。刘熙载同样重视书家的道德水平,书家道德水平的高低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刘熙载则在前人的基础上借助儒家、道家精神提倡书家规范自身品德。刘熙载云:“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1]715可见,道德对书艺具有重要的影响,人品、气质不同,在书法的风格面貌上也会体现出不同之处,书法风格在一定程度上是书家内心世界的表现。
“书如其人”理论同样对书法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书家的学问和道德对书法在当今时代的发展和传播同样具有很大影响。有必要说明的是,“书如其人”理论确实有类似“书以人贵”等局限性,但是我们应该同时关注到其带来的积极作用。才学与道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者和传播者的必备素质。一个书家若无知无德,则很难在社会中立足,更谈何创新和发展。
四、结语
《书概》基于前人书论,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师法自然”“师法古人”“德才兼备”三个观点,不仅对清代,对当今书坛同样具有指导意义。第一,以自然为师,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古人对书法之美的认识,从而可以将其应用到自身的创作中去,为书法风格的多样性创造提供新的角度。第二,以古人为师,但又不落窠臼。师法古代经典,不仅是要掌握书法表面形态部分,还要在“真熟”的基础上获得古人的精神气质,只有这样才能“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苏轼《苏轼集》,明海虞程宗成化刻本)。第三,德才兼备,“书虽手中技艺,然为心画,观其书而其人之学、行必见”[8]。书家笔底表现的不仅是技法还有才学与品德,而这两点在当今文艺界更加可贵,守住道德的底线尤为重要。践行德艺兼修,追求真才实学,才能够“绍于古人”并开拓未来。
刘熙载在《书概》中所表述的不仅是方法论,还有对待书法艺术的世界观,只有做到“师法自然”“师法古人”“德才兼备”,才能够更好地继承书法艺术,并使这一古老的艺术在今天能够持续迸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