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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但是,人口众多特别是农村人口众多作为我国现有国情决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防范程度较低、管理相对粗放、发展很不稳定的制度。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实施关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对策
1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其一,个别农民在思想上受各种原因的影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其二,部分农民群众对身体健康投资的思想意识和意外伤害的风险观念比较淡薄,缺乏参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三,大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全面的了解,对于看病报销的详细比例不清楚;其四,个别年轻人认为身体好不生病,不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不够健全。新农合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其资金的管理和运行。从目前调查情况看,新农合基金管理状况基本执行专款专用。但县乡级新农合管理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同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平级机构,平级之间难以开展资金流转的有效监督。同时,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衔接不够紧密,个别地区对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及特殊人群救助存在差异。农民患大病和特困家庭仅靠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很难根本缓解家庭因病造成的经济拮据和生活困难,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另外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报销手续繁杂,让他们不胜其烦,影响药费的及时报销。
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定点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在调查的农户当中,农民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这两级医疗机构满意度较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患者人数增多,但受医疗条件和环境的限制,医疗服务却难以满足患者正常的医疗需求,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知情权和资金管理制度不到位。农民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具有较强思想意愿,他们认为农民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直接参与者应该参与到监督管理当中。然而,在现实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理念上存在着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突出特点,致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实质上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动的接受者,虽然国家比较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但还没有把新农合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新农合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因而在认识上有时难以取得共识。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农民、医疗机构和政府三方之间无法建立契约关系,当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却申诉无门,这样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2 建议与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结合国情,将在农村长期实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社会保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2.1 合作医疗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为参保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要引入竞争机制,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择优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并在实施中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2.2 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满意服务。要在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前提下,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大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的投入,全面加强农村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保证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和环境。在农村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多样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3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关键是提高农村卫生行业管理和监督水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 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违法和非法行医行为。
2.4 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发展的保证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县、乡(镇)、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合作医疗章程和管理规定,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安全。
2.5 控制医疗费用,完善补偿实施办法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基本医疗,分担大病经济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医疗市场的变化和疾病多样性和复杂性,适时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实施新农合大病救助方案,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使医疗救助基金既不沉淀过多,又不出现透支和赤字,进一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和救助范围。
结束语
尽管存在筹资难等问题,但新农合开展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缓解,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建立和完善新农合,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我国农民摆脱长期贫困、循环贫困的重要途径;也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应该努力解决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广新农合。
参考文献
[1]董军.卫生事业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3]杨红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丁少群,李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5]刘雅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
[6]唐旭辉.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对策
1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1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其一,个别农民在思想上受各种原因的影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观望等待的态度;其二,部分农民群众对身体健康投资的思想意识和意外伤害的风险观念比较淡薄,缺乏参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三,大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全面的了解,对于看病报销的详细比例不清楚;其四,个别年轻人认为身体好不生病,不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不够健全。新农合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其资金的管理和运行。从目前调查情况看,新农合基金管理状况基本执行专款专用。但县乡级新农合管理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同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平级机构,平级之间难以开展资金流转的有效监督。同时,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衔接不够紧密,个别地区对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及特殊人群救助存在差异。农民患大病和特困家庭仅靠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很难根本缓解家庭因病造成的经济拮据和生活困难,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另外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看病报销手续繁杂,让他们不胜其烦,影响药费的及时报销。
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定点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在调查的农户当中,农民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这两级医疗机构满意度较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后,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患者人数增多,但受医疗条件和环境的限制,医疗服务却难以满足患者正常的医疗需求,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知情权和资金管理制度不到位。农民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具有较强思想意愿,他们认为农民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直接参与者应该参与到监督管理当中。然而,在现实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理念上存在着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突出特点,致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实质上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动的接受者,虽然国家比较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但还没有把新农合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新农合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确认,因而在认识上有时难以取得共识。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农民、医疗机构和政府三方之间无法建立契约关系,当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却申诉无门,这样直接影响了农民群众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2 建议与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结合国情,将在农村长期实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社会保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2.1 合作医疗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为参保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要引入竞争机制,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择优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并在实施中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2.2 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满意服务。要在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前提下,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大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的投入,全面加强农村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保证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和环境。在农村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多样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3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关键是提高农村卫生行业管理和监督水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 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违法和非法行医行为。
2.4 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发展的保证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县、乡(镇)、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合作医疗章程和管理规定,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安全。
2.5 控制医疗费用,完善补偿实施办法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基本医疗,分担大病经济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医疗市场的变化和疾病多样性和复杂性,适时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实施新农合大病救助方案,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使医疗救助基金既不沉淀过多,又不出现透支和赤字,进一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和救助范围。
结束语
尽管存在筹资难等问题,但新农合开展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缓解,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建立和完善新农合,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我国农民摆脱长期贫困、循环贫困的重要途径;也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应该努力解决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广新农合。
参考文献
[1]董军.卫生事业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3]杨红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丁少群,李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5]刘雅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
[6]唐旭辉.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