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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直属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2]134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法制办审查,现就停止实施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后续监管措施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