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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出加强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对粮食经营者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哄抬价格、短斤少两、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粮食的要依法取缔,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