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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启动破产程序,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债务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即《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实际上解决的就是哪些企业、组织或个人可以进行破产并适用《破产法》的问题。依照我国现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只有企业法人才可以适用破产程序,非企业法人负债不能清偿的,不能适用破产程序清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自然人更不能依照破产程序清理其债务。对于这个问题.在我国新的《破产法》的起草与修订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正因为对《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有较大的分歧,所以研究此问题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