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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3周年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他们的体会是:只有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提高全社会对该法的了解和认识,才是执法工作的基础;加强培训,组建执法队伍,制定配套法规,完善立法体系,是执法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母婴保健工作逐步转入法制化管理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