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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特别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正式颁布,各地各单位陆续出台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的“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对“三公经费”的支出作出了硬性规定,并要求“三公经费”绝对数额逐年下降.从近两年来的审计和财务检查来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但也有部分单位通过巧立名目、虚列“宣传费”、“车辆维修费”和“办公费”等支出的方式转嫁、隐匿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