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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是本届常委会任期最后阶段的会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许多是相关委员会连续多年推进的成果,是近年来常委会履职成效的一次展现。
会议修订通过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相关委员会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开展监督调研,2016年组织执法检查,经过16个区全覆盖调研和30多个座谈会的专题研究,今年启动修法进程的结果。该条例的修订通过,对于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也是相关委员会持续多年推动的结果。2013年起相关委员会就对本市农村集体资产问题开展立法调研,2015年常委会对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在此基础上,2016年及时启动地方立法。现在通过的条例从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依据章程和职责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监督、本市三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本市三级人大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等四个方面,健全并强化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体系。全市各级人大和政府都要认真贯彻条例,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通过的《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凝聚了本届以来相关委员会综合施策、持续推动的努力。正如大家在审议中所指出的,这次环保条例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目标如期完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断深化、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既是对前几年工作的检查和总结,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提出有力整改措施;相关委员会也要继续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地。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是本届以来连续第5次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所作的报告。五年执法检查,常委会始终抓住监管体制完善、企業主体责任落实、无证无照食品摊贩小餐饮监管三大难点问题不放松,同时又适时新增监督重点。五年来,本市落实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食品安全工作有了明显提升。正如大家在审议和询问中所指出的,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仍待夯实,离市民满意的目标还有差距,需要久久为功。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直面薄弱环节,着力加以改进,不断提升上海城市食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委员会在以往“听汇报、问问题”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实地走访基层现场、获取审计整改第一手资料,再听取审计部门整改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取得良好调研成效。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跟踪调研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从体制机制层面追根溯源,提升审计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一些议题,着重体现了维护法制统一的要求。
本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是贯彻“税收法定”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授权,首次由地方人大对税额标准问题作出决定,也是对地方人大立法空间进行的一次新探索。今后,随着“税收法定”原则的深入贯彻,可能会有更多类似事项授权地方人大决定,这对我们的调查研究、立法决策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是本届常委会以来,落实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作出的第四个“打包”修改决定。本次“打包”修改的12件法规,既有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而作的修改,也有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要求而作的修改,这为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供了新的实践经验。
本届常委会工作已近尾声,行百里者半九十。接下来,让我们共同努力,继续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成年末各项履职任务、五年履职总结和新一年工作谋划,筹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等工作,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使命。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是本届常委会任期最后阶段的会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许多是相关委员会连续多年推进的成果,是近年来常委会履职成效的一次展现。
会议修订通过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相关委员会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开展监督调研,2016年组织执法检查,经过16个区全覆盖调研和30多个座谈会的专题研究,今年启动修法进程的结果。该条例的修订通过,对于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也是相关委员会持续多年推动的结果。2013年起相关委员会就对本市农村集体资产问题开展立法调研,2015年常委会对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在此基础上,2016年及时启动地方立法。现在通过的条例从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依据章程和职责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监督、本市三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本市三级人大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等四个方面,健全并强化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体系。全市各级人大和政府都要认真贯彻条例,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通过的《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凝聚了本届以来相关委员会综合施策、持续推动的努力。正如大家在审议中所指出的,这次环保条例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目标如期完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断深化、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既是对前几年工作的检查和总结,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提出有力整改措施;相关委员会也要继续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地。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是本届以来连续第5次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所作的报告。五年执法检查,常委会始终抓住监管体制完善、企業主体责任落实、无证无照食品摊贩小餐饮监管三大难点问题不放松,同时又适时新增监督重点。五年来,本市落实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食品安全工作有了明显提升。正如大家在审议和询问中所指出的,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仍待夯实,离市民满意的目标还有差距,需要久久为功。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直面薄弱环节,着力加以改进,不断提升上海城市食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委员会在以往“听汇报、问问题”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实地走访基层现场、获取审计整改第一手资料,再听取审计部门整改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取得良好调研成效。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跟踪调研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从体制机制层面追根溯源,提升审计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一些议题,着重体现了维护法制统一的要求。
本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是贯彻“税收法定”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授权,首次由地方人大对税额标准问题作出决定,也是对地方人大立法空间进行的一次新探索。今后,随着“税收法定”原则的深入贯彻,可能会有更多类似事项授权地方人大决定,这对我们的调查研究、立法决策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是本届常委会以来,落实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作出的第四个“打包”修改决定。本次“打包”修改的12件法规,既有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而作的修改,也有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要求而作的修改,这为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供了新的实践经验。
本届常委会工作已近尾声,行百里者半九十。接下来,让我们共同努力,继续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成年末各项履职任务、五年履职总结和新一年工作谋划,筹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等工作,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