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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nation”与“nation building”是安德烈亚斯·威默著作《国家建构:聚合与崩溃》的关键英文术语,其意涵需要通过概念史梳理进行澄清。“nation”的含义既为中文一体层次“民族”,又为现代“民族-国家”。“nation building”的含义则是对多民族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基于“nation”与“nation building”的意涵界定,《国家建构:聚合与崩溃》提出了相应主要学术观点:国家建构成败的关键在于如何维护国家(nation)以及与建构国家紧密相联的民族(nation)的凝聚力;西式民主化不是促使现代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state)聚合或分裂的根本因素;国家建构的核心机理是经过跨族群“政治整合”达成“民族及国家认同”;国家建构的基本内容是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多民族国家有效地进行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建构。中国应坚定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自信,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与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国的国家认同统一起来。
关键词:民族;国家;国家建构;国家认同;nation;nation building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0)03-0091-10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与政治哲学教授安德烈亚斯·威默(Andreas Wimmer,下文简称“威默”)在2018年推出“Nation Building:Why Some Countries Come Together While Others Fall Apart”一书[1]。该书中文译本《国家建构:聚合与崩溃》(下文简称《国家建构》)由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19年10月出版,笔者是译者。该译著出版后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相当程度的关注[2-3]。笔者认为,颇有必要较为系统全面地解析本书的两大关键术语“nation”与“nation building”的意涵。这有助于读者把握威默此书的主要学术观点。本文还将讨论该书对多民族国家建构现代民族-国家认同的启示。
一、英文“nation”的意涵及其中译解析
《国家建构》一书的英文正书名为“Nation Building”,而英文“nation”一词的含义相当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全面理解和把握作者在本书所论述的内容及其主要观点,必须首先厘清“nation”的意涵。更重要的是,准确地理解和中译英文“nation”一词有助于我们从此书得到对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的启示。
一般而言,西文百科全书和辞典对“nation”词条的释义非常复杂,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民族,即在共同语言、领土、历史、种族或心理构成的基础上形成的,表现在一种共同的文化之中且希望或已经生活在一个特定国家中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其二,国家,即具有相同语言、文化和历史的人们共同体,生活在特定地区、拥有统一政府的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实体[1]。这也就意味着,英文“nation”一词具有中文“民族”与“国家”双重含义,或表述着中文的“民族”与“国家”两个概念。毫无疑问,威默在《国家建构》中所讨论的“nation”也具有前述雙重内涵。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民族”与“国家”这两个概念时,与这两个中文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并不对等。在下文,笔者将先具体讨论中文“民族”概念的内涵以及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民族”概念时所具有的含义,然后在本文的第二部分讨论“nation”在表述中文“国家”概念时的含义以及“nation building”术语的内涵及其中译问题。
国内相当部分的民族问题研究者认为:中文的“民族”概念“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广泛,既有极强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又有很大的模糊性,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作不同的理解”[4]。但是,早在30多年前,费孝通先生就对中文“民族”概念的模糊性做了澄清。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文中指出:“我将把中华民族这个词用来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它们虽则都称‘民族’,但层次不同。”[5]这意味着,费孝通先生将中文“民族”概念的内涵清楚地界定为两个层次的人们共同体:一体层次即“中华民族”层次的人们共同体,多元层次即共同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层次的人们共同体。即使在费孝通先生明确地用两个层次来界定中文“民族”概念之后,我国的部分民族问题研究者依然坚持认为,“汉语‘民族’概念的内涵在纵向上包含了不同发展阶段的民族,在横向上以单一民族为基本单位,并延伸到复合民族和民族支系……”[4]。因此,其内涵始终是模糊的。随着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作出更为全面、科学的论述[6],中文“民族”概念内涵的两层次性得到了清楚的界定。“习总书记清晰地用中文“民族”一词表述两个层次内涵——一体层次,即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内涵和多元层次,即我国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内涵。”[7]
很显然,中文“民族”一词所表述的两个层次内涵中只有一体层次的“民族”内涵与英文“nation”在表述“民族”概念时的内涵相互重合。这也就是说,《国家建构》原著中英文“nation”所表述的中文“民族”概念指的是一体层次,也就是“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而非构成中华民族的多元层次,即我国“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中华民族层次或费孝通先生所云一体层次的“民族”是国家层面的,也就是直接建构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民族”。因此,其所对应的英文就是“nation”,如“法兰西民族”(French nation)、“美利坚民族”(American nation)和“印度民族”(India nation)等。同时,英文“nation”所表述的也是斯大林所言“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8]。斯大林称这样的共同体为“нация”(nation),而“нация”(nation)恰恰就是可以直接建构现代国家的“民族”[9]。其所建构的国家我们称之为“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或“нация-государство”。总之,《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中的“nation”一词在表述中文“民族”含义时仅指“一体层次”或“国家层面”的“民族”。 与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nation)相对应的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次的“民族”就是诸如我国“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当今世界大多数的多民族国家都由多个这一层次的“民族”所构成[10]。在当前西方学术界和大众媒体上,这一层次“民族”的英文表述为“ethnic group”,相应的中文“多民族国家”的英文表述也自然为“multiethnic state”。威默在《国家建构》一书中当然也是用“ethnic group”及相关术语如“multiethnic”(多民族的)等来讨论该层次的“民族”,探究该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如何共同建构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以及对自己国家的认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我国官方英文译本都已用“all ethnic groups”來翻译我国的“各民族”即“56个民族”[11-12];我国现行《宪法》序言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3]已经正式英译为“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a unified multiethnic state founded by the Chinese people of all ethnic groups”[12]。
近年来,国内不少民族问题和国际问题研究者认为,为了区分一体层次即国家层面的“民族”(nation)与多元层次即次国家层面的“民族”(ethnic group),我们应该将国家层面的“民族”(nation)改称为“国族”,并且用“国族”来翻译英文的“nation”一词,同时继续用“民族”来称呼次国家层面的“民族”(ethnic group)。但是,“中华民族”就是国家层面的“民族”,其英语表述是“Chinese nation”[11-12]。《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官方英文译本都已经用“Chinese nation”来翻译“中华民族”。如果我们将中华民族这一层次的“民族”改称为“国族”,从而将英语“nation”一词翻译为“国族”,那么“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就将改称为“中华国族”,这是很难令国人接受的。“中华民族”一词不仅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广泛传唱,而且已经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于这种考虑,《国家建构》的中文本坚持在英文“nation”一词表述中文的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概念时,用中文“民族”而非“国族”来翻译。
国内另有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将我国的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也就是“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改称为“族群”。这就意味着需要将英文“ethnic groups”统一翻译成“族群”而非“民族”。但是,这在目前也行不通。我国的“56个民族”“少数民族”等称谓已深入人心,以至于不论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都将这一层次的“民族”表述为“民族”而非“族群”。因此,目前在涉及我国的民族问题时,我们应该继续用中文“民族”一词来同时表述我国的两个层次的“民族”——“中华民族”(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和“56个民族”(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民族”)。此外,我们必须继续称呼我国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很明显这里的“多民族”指的是多元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s)。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建构》作者用英语“ethnic group”来表述我国“56个民族”或“少数民族”等以外的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的“民族”。为了表示与“nation”的区别,本书中译本将其统一翻译为“族群”。在解析出中文“民族”概念的两个层次内涵后,我们在用英文来翻译这两个层次的“民族”时,就应该将国家层面或一体层次的“民族”翻译为“nation”,而将次国家层面或多元层次的“民族”翻译为“ethnic group”[14]。
二、英文“nation building”的意涵及其中译解析
通过上文对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民族”概念时的含义分析,我们已经较为清晰地看到“nation”所表述的“民族”内涵不与中文“民族”概念的内涵完全重合,其所表达的只是中文“民族”概念中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内涵。与此相似的是,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国家”概念时同样也不与之完全重合。进一步厘清其所表达的中文“国家”的实际内涵,对准确把握“nation building”术语的意涵及对之做恰当的中文翻译至关重要。
英语中常用于表述中文“国家”概念的词语有三个——“country”“state”和“nation”。一般而言,英文“country”在表述“国家”概念时,其所指称的是各种类型的“国家”。英文“state”所表述的“国家”概念则具有很强的政治意涵,所表述的是各个历史时期拥有疆域、政府和人民的政治实体,比如古希腊的“city-state”(城邦国家)、中世纪的“feudal state”(封建国家),乃至近代以降形成的现代“sovereign state”(主权国家)等。英文“nation”是指与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相互紧密关联的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很大程度上,英语“nation”之所以用以表述中文的“国家”含义,是因为“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出现。顾名思义,“nation-state”(民族-国家)即为由“nation”(民族)所建构的国家,当然这里的“民族”(nation)指的是一体层次或国家层面的“民族”。换言之,英文“nation”是由于“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产生而逐渐地形成中文“国家”含义,而这样的“国家”概念包含着“民族”(nation)的内涵。构成这样的“国家”(nation)有三个主要因素——疆域、政府和“人民”,这里的“人民”为一体层次的“民族”(nation)。而同样可以翻译为中文“国家”的英文“country”和“state”,则不强调其内部的人民是“nation”(民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国家学说,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具有明显的现代性或资本主义属性。斯大林在《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一文中强调:“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是没有而且不可能有民族(нация/nation)的,因为当时还没有民族市场,还没有民族的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因而还没有那些消灭各族人民经济的分散状态和把各民族人民历来彼此隔绝的各个部分结合成一个民族整体的因素”,“在资本主义以前,在封建主义时期,既然国家分裂为各个独立的公国,这些公国不仅没有用民族的纽带彼此联系起来,而且根本否认这种纽带的必要性,那么民族怎么能产生和生存呢”[15]。斯大林对一体层次“民族”(нация/nation)形成的分析与列宁有关“民族(нация/nation)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16]的论断完全一致。这就意味着,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論和国家学说,既然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нация)是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物,那么由它建构起来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нация-государство)当然具有明显的现代性。虽然西方学术界对作为人们共同体的“nation”(民族)是现代的产物还是古已有之依然存在激烈争论[17],但是对“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认识则基本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一致,认为它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由于英文“nation”所具有的“国家”内涵来自英文术语“nation-state”,英文“nation”实际所表述的就是现代“nation-state”,也是由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所建构的现代民族-国家。因此,在相当的程度上,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国家”概念时,一方面,其外延比同样可以中译为“国家”的“country”与“state”要窄一些;另一方面,它具有明显的现代性和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的民族性。
在考察分析英文“nation”表述中文“民族”“国家”两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基础上,我们可进一步探讨英文术语“nation building”的意涵,解析为何要将威默的“nation building”的英文正书名中译为“国家建构”。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对“nation building”这一术语的翻译很不统一,既有翻译为“民族统一构设”[18],也有译作“民族构建”[19],还有译成“民族建设”[20]。但总体而言,国内学术界基本将该术语中的“nation”翻译为“民族”。有意思的是,在国内网络上对《国家建构》的评论中不乏认为该书正书名应该翻译为“国族建构”的意见[3]。如前文已经讨论过的那样:所谓“国族”为国家层面“民族”的另一种表述,“国族建构”实际的意思是“民族建构”。
应当承认,英文术语“nation building”确实有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建构”的意涵,因为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建构过程不可能脱离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建构。但是,其更为主要的内涵则是“国家建构”,当然这里的“国家”指的是现代“民族-国家”。在相当程度上,从西方学术界有关“nation building”问题学术研究历史的发展演变就可以清楚地理解“nation building”主要是指“国家建构”。西方学术界对“nation building”产生研究兴趣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原因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亚非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独立运动蓬勃发展,到20世纪60年代涌现出一大批后殖民国家,西方学者由此对这些新型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建构问题产生了强烈的学术兴趣。一些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开始使用“nation building”概念来描述国家(state)与社会(society)的更大程度的整合,因为公民身份带来了对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忠诚,但是如何成功地维护这样的忠诚从而使国家能长治久安则成为一个值得研究者们深思的大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西方学术界在研究“nation building”问题时基本将“nation”和“state”视为可以互换的词汇,以至于经常将“nation building”与“state building”交互使用,表达同一种意思——“国家建构”或“国家建设”[21]。
在20世纪60年代,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与威廉·福尔兹(William Foltz)共同主编了“Nation Building in Comparative Contexts”一书。该书主要讨论社会交往和国家的整合(national integration),对西方民族-国家乃至后殖民时期亚非拉新型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的作用与影响。从整体内容看,其书名当然应该中译为“比较语境中的国家建构”[22]。到20世纪70年代,威廉·福尔兹(Reinhard Bendix)出版了名著“Nation-Building and Citizenship”。该书考察了国家(state)和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如何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新的政治共同体。其所聚焦的是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过程中个人(individual)与国家(state)之间的关系,因而该书的中文书名应为“国家建构和公民身份”[23]。
几乎与卡尔·多伊奇、威廉·福尔兹等同时,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及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主编了一部至今仍对“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问题研究颇具影响的著名论文集《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查尔斯·蒂利在其中一篇重要文章“西方的国家建造和政治转型诸理论”(Western state-making and theories of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中,用“战争制造了国家并且国家也制造了战争”(War made the state and the state made war)[24]这句名言高度概括其有关“国家建构”或“国家形成”的观点。由于查尔斯·蒂利在他的相关文章中主要用“state building”“state making”“state formation”来表述“国家建构”“国家建造”“国家形成”,因此国内相当部分学者认为只有“state building”可以翻译为“国家建构”或“国家建设”,而“nation building”应该翻译为“民族建构”或“民族建设”[20]。然而,这本论文集中英文术语“state building”和“nation building”是互换使用的[24]。 虽然自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学术界就已经对“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问题产生兴趣,但该问题引起更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与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冷战终结以及21世纪初“9·11”事件的发生相互关联。随着苏联解体和“9·11”事件之后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的爆发,以及西亚非洲一系列所谓“失败国家”的产生,有关如何在旧秩序崩溃或国家已经被战争摧毁或是国家从未真正正常运作过的地方建构能发挥作用的国家,成为西方政治学和社会学界关注的重点。由此,“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问题研究再度勃兴。2003年美国学者詹姆斯·多宾斯(James Dobbins)和他在智库兰德公司的合作者们推出了研究报告“Nation-Building:the Inescapable Responsibility of the World's Only Superpower”(《国家建构:世界唯一超级大国不可避免的责任》)。该报告将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所参与的重新建构被战火摧毁国家的过程都称为“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并将“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定义为“在冲突后利用武装力量来巩固向民主制的持久过渡”[25]。2004年,美国政治学学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出版著作“State-Building:Governance and World Order in the 21st Century”(《国家建构: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福山在此书中用“state building”来表述通过法治建立秩序、建立合法的政府和其他有效的社会制度、发行可靠的货币、实行运作良好的市场经济等的国家建构过程[26]。但是,在2006年福山又主编了一本题名为“Nation-Building:Beyond Afghanistan and Iraq”(《国家建构——超越阿富汗与伊拉克》)的论文集,书中基本都用“nation building”来表述所有“国家建构”的内涵[27]。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西方“nation building”研究的学术发展历史可见,西方学术界所使用的术语“nation building”与“state building”都具有“国家建构”的含义,且两者经常可以互换使用。就如西方学者在概括“nation building”内涵时指出的那样:“今天,nation一词常常与state(国家)同义,就像United Nations被称为联合国一样。”[2][28]可见,与英语术语“nation building”所对应的中文翻译自然应该是“国家建构”,而威默所著“Nation Building”的书名也就理当翻译为“国家建构”而非“民族建构”。当然需要注意,尽管“nation building”和“state building”可互换使用,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相当区别的。阿尔贝托·阿莱西纳(Alberto Alesina)和布里奥尼·赖希(Bryony Reich)认为:“‘state building’总体上指的是为一个有功能的国家建构各项国家制度,而‘nation building’则是指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以及同时建构有功能的国家。”[21]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state building”强调不同时期各种类型国家的制度和功能建构,而“nation building”则聚焦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国家制度及功能建构两个方面。由于现代民族-国家认同建构与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建构密切相关,“nation building”所表述的“国家建构”包含着一体层次“民族”(nation)的民族建构意涵。
三、《国家建构》对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的启示
前文对“nation”和“nation building”两个术语意涵的解析和厘清,有助于我们理解《国家建构》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其对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的启示。
首先,国家建构成败的关键在于如何维护国家(nation)以及与建构国家紧密相联的民族(nation)的凝聚力。通过上述对英文术语“nation”与“nation building”的解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威默著作讨论的“国家建构”问题是:为什么一些国家能始终聚合而长治久安,而另一些国家却持久不稳而分崩离析。他主要讨论的“国家”(nation)是由一体层次或国家层面的“民族”(nation),也即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nation)所建构的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正因如此,他笔下的“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与“民族”(nation)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
其次,西式民主化不是促使现代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state)聚合或分裂的根本因素。威默在《国家建构》中强调,应该将国家建构与民主化区分开来。通过对“nation”和“nation building”术语的辨析,我们已经知道威默在《国家建构》中研究的国家是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而其中的“民族”(nation)絕大多数都是由多个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的“民族”(ethnic group)所建构的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建构》实际上主要研究多民族的(multiethnic)民族-国家(nation-state),也就是我们所称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unified multiethnic state)。威默认为,西式民主化并不是多民族的(multi-ethnic)现代民族-国家国家建构的一个配方。当然,他不否定西式民主制度本身。
威默提出,国家建构的关键不在于实现民主化,而在于由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交换而建立的包容性政治整合(political integration)和国内各多元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s)对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nation)及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同(national identity)。根据威默的历史社会学定性和定量研究,一方面,上述国家建构的“政治整合”和“民族及国家的认同”的一体两面可以通过遍布全国的志愿性协会、有效的公共物品供给和共同语言的使用得以实现,虽然以多民族国家为样式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并非需要同时拥有上述三个因素。另一方面,从更深层次看,早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对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成败具有深刻影响,而早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在西方与战争相关,在西方之外的其他地方则与早期国家所处的地形和人口密度相关。 再次,国家建构的核心机理是经过跨族群“政治整合”达成“民族及国家认同”。威默强调,不论是研究国家建构一体两面中的“政治整合”面向还是“民族及国家认同”面向,都必须十分注重研究各国内部各多元层次民族(ethnic groups)如何超越各自的群体认同,而建构更高层次也即一体层次的民族(nation)认同。由于威默认为国家建构的“政治整合”面向是通过国家与公民之间建立环绕交换关系以及促使各多元层次民族有效参与政治、经济乃至文化事务的包容过程,因此增强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state)中各民族(ethnic group)对直接建构国家的一体层次的民族(nation)认同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在公民对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及对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同面向,威默认为必须促使国内各民族(ethnic groups)将对一体层次也即国家层次民族(nation)的认同与对国家(nation)的认同统一起来,即必须通过对建构国家的一体层次民族的民族认同来增强对国家的国家认同,并使两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建构在相当程度上包含着一体层次即国家层次民族的民族建构过程,在英语中两者都称为“nation building”。威默特别指出,防止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state)沿着民族的(ethnic)断层线而分裂的重要一环,就是加强国内各民族(ethnic group)对一体层次民族(nation)的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并且将之与国家认同(national identity)有机相连。
最后,国家建构的基本内容是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多民族国家有效地进行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建构。根据威默的看法,国家建构的成功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实行西方的民主制度,而在于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内各民族(ethnic group)能否实现包容性的政治整合,以及能否成功地超越本民族(ethnic group)的认同而建构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认同和与之紧密相连的国家(nation)认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是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成功实现国家建构的必由之路。这也是加强一体层次也就是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认同、对中国的国家认同的最佳途径。我国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要坚定中国特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建构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文明悠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6]4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对我国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国家认同十分有利。威默认为,在建构现代国家进程中,国内各多元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s)必须建构起对一体层次即国家层次民族(nation)和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同,否则国家建构将难以成功,更勿论国家的任何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客观现实表明,中国的多元层次民族(56个民族)与一体层次民族(中华民族)紧密相连、互为一体。中华民族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民族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6]4-6。正因为如此,我国各民族(ethnic groups)对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的认同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坚实的基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与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国家认同统一起来,使56个民族同时具有坚实的中华民族认同和对由中华民族建构的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的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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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华山
[1] 比如,英国的网上《剑桥词典》将“nation”定义为:1.“a country,especially when thought of as a large group of people living in one area with their own government,language,traditions,etc.”;2.“a large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race who share the same language,traditions, and history,but who might not all
live in one area. ”。(参见: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chinese-simplified/nation)
[2] 英文原文為“Today the word nation is often used synonymously with state,as in the United Nations”。
关键词:民族;国家;国家建构;国家认同;nation;nation building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0)03-0091-10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与政治哲学教授安德烈亚斯·威默(Andreas Wimmer,下文简称“威默”)在2018年推出“Nation Building:Why Some Countries Come Together While Others Fall Apart”一书[1]。该书中文译本《国家建构:聚合与崩溃》(下文简称《国家建构》)由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19年10月出版,笔者是译者。该译著出版后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相当程度的关注[2-3]。笔者认为,颇有必要较为系统全面地解析本书的两大关键术语“nation”与“nation building”的意涵。这有助于读者把握威默此书的主要学术观点。本文还将讨论该书对多民族国家建构现代民族-国家认同的启示。
一、英文“nation”的意涵及其中译解析
《国家建构》一书的英文正书名为“Nation Building”,而英文“nation”一词的含义相当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全面理解和把握作者在本书所论述的内容及其主要观点,必须首先厘清“nation”的意涵。更重要的是,准确地理解和中译英文“nation”一词有助于我们从此书得到对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的启示。
一般而言,西文百科全书和辞典对“nation”词条的释义非常复杂,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民族,即在共同语言、领土、历史、种族或心理构成的基础上形成的,表现在一种共同的文化之中且希望或已经生活在一个特定国家中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其二,国家,即具有相同语言、文化和历史的人们共同体,生活在特定地区、拥有统一政府的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实体[1]。这也就意味着,英文“nation”一词具有中文“民族”与“国家”双重含义,或表述着中文的“民族”与“国家”两个概念。毫无疑问,威默在《国家建构》中所讨论的“nation”也具有前述雙重内涵。但是,必须注意的是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民族”与“国家”这两个概念时,与这两个中文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并不对等。在下文,笔者将先具体讨论中文“民族”概念的内涵以及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民族”概念时所具有的含义,然后在本文的第二部分讨论“nation”在表述中文“国家”概念时的含义以及“nation building”术语的内涵及其中译问题。
国内相当部分的民族问题研究者认为:中文的“民族”概念“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广泛,既有极强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又有很大的模糊性,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作不同的理解”[4]。但是,早在30多年前,费孝通先生就对中文“民族”概念的模糊性做了澄清。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文中指出:“我将把中华民族这个词用来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它们虽则都称‘民族’,但层次不同。”[5]这意味着,费孝通先生将中文“民族”概念的内涵清楚地界定为两个层次的人们共同体:一体层次即“中华民族”层次的人们共同体,多元层次即共同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层次的人们共同体。即使在费孝通先生明确地用两个层次来界定中文“民族”概念之后,我国的部分民族问题研究者依然坚持认为,“汉语‘民族’概念的内涵在纵向上包含了不同发展阶段的民族,在横向上以单一民族为基本单位,并延伸到复合民族和民族支系……”[4]。因此,其内涵始终是模糊的。随着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作出更为全面、科学的论述[6],中文“民族”概念内涵的两层次性得到了清楚的界定。“习总书记清晰地用中文“民族”一词表述两个层次内涵——一体层次,即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内涵和多元层次,即我国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内涵。”[7]
很显然,中文“民族”一词所表述的两个层次内涵中只有一体层次的“民族”内涵与英文“nation”在表述“民族”概念时的内涵相互重合。这也就是说,《国家建构》原著中英文“nation”所表述的中文“民族”概念指的是一体层次,也就是“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而非构成中华民族的多元层次,即我国“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中华民族层次或费孝通先生所云一体层次的“民族”是国家层面的,也就是直接建构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民族”。因此,其所对应的英文就是“nation”,如“法兰西民族”(French nation)、“美利坚民族”(American nation)和“印度民族”(India nation)等。同时,英文“nation”所表述的也是斯大林所言“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8]。斯大林称这样的共同体为“нация”(nation),而“нация”(nation)恰恰就是可以直接建构现代国家的“民族”[9]。其所建构的国家我们称之为“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或“нация-государство”。总之,《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中的“nation”一词在表述中文“民族”含义时仅指“一体层次”或“国家层面”的“民族”。 与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nation)相对应的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次的“民族”就是诸如我国“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当今世界大多数的多民族国家都由多个这一层次的“民族”所构成[10]。在当前西方学术界和大众媒体上,这一层次“民族”的英文表述为“ethnic group”,相应的中文“多民族国家”的英文表述也自然为“multiethnic state”。威默在《国家建构》一书中当然也是用“ethnic group”及相关术语如“multiethnic”(多民族的)等来讨论该层次的“民族”,探究该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如何共同建构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以及对自己国家的认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我国官方英文译本都已用“all ethnic groups”來翻译我国的“各民族”即“56个民族”[11-12];我国现行《宪法》序言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3]已经正式英译为“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a unified multiethnic state founded by the Chinese people of all ethnic groups”[12]。
近年来,国内不少民族问题和国际问题研究者认为,为了区分一体层次即国家层面的“民族”(nation)与多元层次即次国家层面的“民族”(ethnic group),我们应该将国家层面的“民族”(nation)改称为“国族”,并且用“国族”来翻译英文的“nation”一词,同时继续用“民族”来称呼次国家层面的“民族”(ethnic group)。但是,“中华民族”就是国家层面的“民族”,其英语表述是“Chinese nation”[11-12]。《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官方英文译本都已经用“Chinese nation”来翻译“中华民族”。如果我们将中华民族这一层次的“民族”改称为“国族”,从而将英语“nation”一词翻译为“国族”,那么“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就将改称为“中华国族”,这是很难令国人接受的。“中华民族”一词不仅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广泛传唱,而且已经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于这种考虑,《国家建构》的中文本坚持在英文“nation”一词表述中文的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概念时,用中文“民族”而非“国族”来翻译。
国内另有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将我国的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也就是“56个民族”层次的“民族”改称为“族群”。这就意味着需要将英文“ethnic groups”统一翻译成“族群”而非“民族”。但是,这在目前也行不通。我国的“56个民族”“少数民族”等称谓已深入人心,以至于不论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都将这一层次的“民族”表述为“民族”而非“族群”。因此,目前在涉及我国的民族问题时,我们应该继续用中文“民族”一词来同时表述我国的两个层次的“民族”——“中华民族”(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和“56个民族”(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民族”)。此外,我们必须继续称呼我国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很明显这里的“多民族”指的是多元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s)。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建构》作者用英语“ethnic group”来表述我国“56个民族”或“少数民族”等以外的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的“民族”。为了表示与“nation”的区别,本书中译本将其统一翻译为“族群”。在解析出中文“民族”概念的两个层次内涵后,我们在用英文来翻译这两个层次的“民族”时,就应该将国家层面或一体层次的“民族”翻译为“nation”,而将次国家层面或多元层次的“民族”翻译为“ethnic group”[14]。
二、英文“nation building”的意涵及其中译解析
通过上文对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民族”概念时的含义分析,我们已经较为清晰地看到“nation”所表述的“民族”内涵不与中文“民族”概念的内涵完全重合,其所表达的只是中文“民族”概念中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内涵。与此相似的是,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国家”概念时同样也不与之完全重合。进一步厘清其所表达的中文“国家”的实际内涵,对准确把握“nation building”术语的意涵及对之做恰当的中文翻译至关重要。
英语中常用于表述中文“国家”概念的词语有三个——“country”“state”和“nation”。一般而言,英文“country”在表述“国家”概念时,其所指称的是各种类型的“国家”。英文“state”所表述的“国家”概念则具有很强的政治意涵,所表述的是各个历史时期拥有疆域、政府和人民的政治实体,比如古希腊的“city-state”(城邦国家)、中世纪的“feudal state”(封建国家),乃至近代以降形成的现代“sovereign state”(主权国家)等。英文“nation”是指与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相互紧密关联的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很大程度上,英语“nation”之所以用以表述中文的“国家”含义,是因为“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出现。顾名思义,“nation-state”(民族-国家)即为由“nation”(民族)所建构的国家,当然这里的“民族”(nation)指的是一体层次或国家层面的“民族”。换言之,英文“nation”是由于“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产生而逐渐地形成中文“国家”含义,而这样的“国家”概念包含着“民族”(nation)的内涵。构成这样的“国家”(nation)有三个主要因素——疆域、政府和“人民”,这里的“人民”为一体层次的“民族”(nation)。而同样可以翻译为中文“国家”的英文“country”和“state”,则不强调其内部的人民是“nation”(民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国家学说,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具有明显的现代性或资本主义属性。斯大林在《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一文中强调:“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是没有而且不可能有民族(нация/nation)的,因为当时还没有民族市场,还没有民族的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因而还没有那些消灭各族人民经济的分散状态和把各民族人民历来彼此隔绝的各个部分结合成一个民族整体的因素”,“在资本主义以前,在封建主义时期,既然国家分裂为各个独立的公国,这些公国不仅没有用民族的纽带彼此联系起来,而且根本否认这种纽带的必要性,那么民族怎么能产生和生存呢”[15]。斯大林对一体层次“民族”(нация/nation)形成的分析与列宁有关“民族(нация/nation)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16]的论断完全一致。这就意味着,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論和国家学说,既然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нация)是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物,那么由它建构起来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нация-государство)当然具有明显的现代性。虽然西方学术界对作为人们共同体的“nation”(民族)是现代的产物还是古已有之依然存在激烈争论[17],但是对“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认识则基本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一致,认为它具有明显的现代性。由于英文“nation”所具有的“国家”内涵来自英文术语“nation-state”,英文“nation”实际所表述的就是现代“nation-state”,也是由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所建构的现代民族-国家。因此,在相当的程度上,英文“nation”在表述中文“国家”概念时,一方面,其外延比同样可以中译为“国家”的“country”与“state”要窄一些;另一方面,它具有明显的现代性和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的民族性。
在考察分析英文“nation”表述中文“民族”“国家”两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基础上,我们可进一步探讨英文术语“nation building”的意涵,解析为何要将威默的“nation building”的英文正书名中译为“国家建构”。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对“nation building”这一术语的翻译很不统一,既有翻译为“民族统一构设”[18],也有译作“民族构建”[19],还有译成“民族建设”[20]。但总体而言,国内学术界基本将该术语中的“nation”翻译为“民族”。有意思的是,在国内网络上对《国家建构》的评论中不乏认为该书正书名应该翻译为“国族建构”的意见[3]。如前文已经讨论过的那样:所谓“国族”为国家层面“民族”的另一种表述,“国族建构”实际的意思是“民族建构”。
应当承认,英文术语“nation building”确实有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建构”的意涵,因为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建构过程不可能脱离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建构。但是,其更为主要的内涵则是“国家建构”,当然这里的“国家”指的是现代“民族-国家”。在相当程度上,从西方学术界有关“nation building”问题学术研究历史的发展演变就可以清楚地理解“nation building”主要是指“国家建构”。西方学术界对“nation building”产生研究兴趣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原因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亚非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独立运动蓬勃发展,到20世纪60年代涌现出一大批后殖民国家,西方学者由此对这些新型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建构问题产生了强烈的学术兴趣。一些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开始使用“nation building”概念来描述国家(state)与社会(society)的更大程度的整合,因为公民身份带来了对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忠诚,但是如何成功地维护这样的忠诚从而使国家能长治久安则成为一个值得研究者们深思的大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西方学术界在研究“nation building”问题时基本将“nation”和“state”视为可以互换的词汇,以至于经常将“nation building”与“state building”交互使用,表达同一种意思——“国家建构”或“国家建设”[21]。
在20世纪60年代,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与威廉·福尔兹(William Foltz)共同主编了“Nation Building in Comparative Contexts”一书。该书主要讨论社会交往和国家的整合(national integration),对西方民族-国家乃至后殖民时期亚非拉新型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的作用与影响。从整体内容看,其书名当然应该中译为“比较语境中的国家建构”[22]。到20世纪70年代,威廉·福尔兹(Reinhard Bendix)出版了名著“Nation-Building and Citizenship”。该书考察了国家(state)和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如何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新的政治共同体。其所聚焦的是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过程中个人(individual)与国家(state)之间的关系,因而该书的中文书名应为“国家建构和公民身份”[23]。
几乎与卡尔·多伊奇、威廉·福尔兹等同时,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及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主编了一部至今仍对“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问题研究颇具影响的著名论文集《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查尔斯·蒂利在其中一篇重要文章“西方的国家建造和政治转型诸理论”(Western state-making and theories of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中,用“战争制造了国家并且国家也制造了战争”(War made the state and the state made war)[24]这句名言高度概括其有关“国家建构”或“国家形成”的观点。由于查尔斯·蒂利在他的相关文章中主要用“state building”“state making”“state formation”来表述“国家建构”“国家建造”“国家形成”,因此国内相当部分学者认为只有“state building”可以翻译为“国家建构”或“国家建设”,而“nation building”应该翻译为“民族建构”或“民族建设”[20]。然而,这本论文集中英文术语“state building”和“nation building”是互换使用的[24]。 虽然自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学术界就已经对“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问题产生兴趣,但该问题引起更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与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冷战终结以及21世纪初“9·11”事件的发生相互关联。随着苏联解体和“9·11”事件之后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的爆发,以及西亚非洲一系列所谓“失败国家”的产生,有关如何在旧秩序崩溃或国家已经被战争摧毁或是国家从未真正正常运作过的地方建构能发挥作用的国家,成为西方政治学和社会学界关注的重点。由此,“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问题研究再度勃兴。2003年美国学者詹姆斯·多宾斯(James Dobbins)和他在智库兰德公司的合作者们推出了研究报告“Nation-Building:the Inescapable Responsibility of the World's Only Superpower”(《国家建构:世界唯一超级大国不可避免的责任》)。该报告将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所参与的重新建构被战火摧毁国家的过程都称为“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并将“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定义为“在冲突后利用武装力量来巩固向民主制的持久过渡”[25]。2004年,美国政治学学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出版著作“State-Building:Governance and World Order in the 21st Century”(《国家建构: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福山在此书中用“state building”来表述通过法治建立秩序、建立合法的政府和其他有效的社会制度、发行可靠的货币、实行运作良好的市场经济等的国家建构过程[26]。但是,在2006年福山又主编了一本题名为“Nation-Building:Beyond Afghanistan and Iraq”(《国家建构——超越阿富汗与伊拉克》)的论文集,书中基本都用“nation building”来表述所有“国家建构”的内涵[27]。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西方“nation building”研究的学术发展历史可见,西方学术界所使用的术语“nation building”与“state building”都具有“国家建构”的含义,且两者经常可以互换使用。就如西方学者在概括“nation building”内涵时指出的那样:“今天,nation一词常常与state(国家)同义,就像United Nations被称为联合国一样。”[2][28]可见,与英语术语“nation building”所对应的中文翻译自然应该是“国家建构”,而威默所著“Nation Building”的书名也就理当翻译为“国家建构”而非“民族建构”。当然需要注意,尽管“nation building”和“state building”可互换使用,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相当区别的。阿尔贝托·阿莱西纳(Alberto Alesina)和布里奥尼·赖希(Bryony Reich)认为:“‘state building’总体上指的是为一个有功能的国家建构各项国家制度,而‘nation building’则是指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以及同时建构有功能的国家。”[21]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state building”强调不同时期各种类型国家的制度和功能建构,而“nation building”则聚焦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国家制度及功能建构两个方面。由于现代民族-国家认同建构与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建构密切相关,“nation building”所表述的“国家建构”包含着一体层次“民族”(nation)的民族建构意涵。
三、《国家建构》对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的启示
前文对“nation”和“nation building”两个术语意涵的解析和厘清,有助于我们理解《国家建构》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其对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的启示。
首先,国家建构成败的关键在于如何维护国家(nation)以及与建构国家紧密相联的民族(nation)的凝聚力。通过上述对英文术语“nation”与“nation building”的解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威默著作讨论的“国家建构”问题是:为什么一些国家能始终聚合而长治久安,而另一些国家却持久不稳而分崩离析。他主要讨论的“国家”(nation)是由一体层次或国家层面的“民族”(nation),也即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nation)所建构的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正因如此,他笔下的“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与“民族”(nation)的生死存亡息息相关。
其次,西式民主化不是促使现代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state)聚合或分裂的根本因素。威默在《国家建构》中强调,应该将国家建构与民主化区分开来。通过对“nation”和“nation building”术语的辨析,我们已经知道威默在《国家建构》中研究的国家是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而其中的“民族”(nation)絕大多数都是由多个多元层次或次国家层面的“民族”(ethnic group)所建构的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建构》实际上主要研究多民族的(multiethnic)民族-国家(nation-state),也就是我们所称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unified multiethnic state)。威默认为,西式民主化并不是多民族的(multi-ethnic)现代民族-国家国家建构的一个配方。当然,他不否定西式民主制度本身。
威默提出,国家建构的关键不在于实现民主化,而在于由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交换而建立的包容性政治整合(political integration)和国内各多元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s)对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民族(nation)及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同(national identity)。根据威默的历史社会学定性和定量研究,一方面,上述国家建构的“政治整合”和“民族及国家的认同”的一体两面可以通过遍布全国的志愿性协会、有效的公共物品供给和共同语言的使用得以实现,虽然以多民族国家为样式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并非需要同时拥有上述三个因素。另一方面,从更深层次看,早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对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成败具有深刻影响,而早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在西方与战争相关,在西方之外的其他地方则与早期国家所处的地形和人口密度相关。 再次,国家建构的核心机理是经过跨族群“政治整合”达成“民族及国家认同”。威默强调,不论是研究国家建构一体两面中的“政治整合”面向还是“民族及国家认同”面向,都必须十分注重研究各国内部各多元层次民族(ethnic groups)如何超越各自的群体认同,而建构更高层次也即一体层次的民族(nation)认同。由于威默认为国家建构的“政治整合”面向是通过国家与公民之间建立环绕交换关系以及促使各多元层次民族有效参与政治、经济乃至文化事务的包容过程,因此增强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state)中各民族(ethnic group)对直接建构国家的一体层次的民族(nation)认同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在公民对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及对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同面向,威默认为必须促使国内各民族(ethnic groups)将对一体层次也即国家层次民族(nation)的认同与对国家(nation)的认同统一起来,即必须通过对建构国家的一体层次民族的民族认同来增强对国家的国家认同,并使两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建构在相当程度上包含着一体层次即国家层次民族的民族建构过程,在英语中两者都称为“nation building”。威默特别指出,防止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state)沿着民族的(ethnic)断层线而分裂的重要一环,就是加强国内各民族(ethnic group)对一体层次民族(nation)的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并且将之与国家认同(national identity)有机相连。
最后,国家建构的基本内容是在现代世界体系中多民族国家有效地进行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建构。根据威默的看法,国家建构的成功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实行西方的民主制度,而在于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内各民族(ethnic group)能否实现包容性的政治整合,以及能否成功地超越本民族(ethnic group)的认同而建构一体层次或国家层次的民族(nation)认同和与之紧密相连的国家(nation)认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是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成功实现国家建构的必由之路。这也是加强一体层次也就是中华民族层次的民族认同、对中国的国家认同的最佳途径。我国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要坚定中国特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建构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文明悠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6]4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对我国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国家认同十分有利。威默认为,在建构现代国家进程中,国内各多元层次的民族(ethnic groups)必须建构起对一体层次即国家层次民族(nation)和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认同,否则国家建构将难以成功,更勿论国家的任何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客观现实表明,中国的多元层次民族(56个民族)与一体层次民族(中华民族)紧密相连、互为一体。中华民族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民族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6]4-6。正因为如此,我国各民族(ethnic groups)对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的认同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坚实的基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与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国家认同统一起来,使56个民族同时具有坚实的中华民族认同和对由中华民族建构的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的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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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华山
[1] 比如,英国的网上《剑桥词典》将“nation”定义为:1.“a country,especially when thought of as a large group of people living in one area with their own government,language,traditions,etc.”;2.“a large group of
people of the same race who share the same language,traditions, and history,but who might not all
live in one area. ”。(参见: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dictionary/english-chinese-simplified/nation)
[2] 英文原文為“Today the word nation is often used synonymously with state,as in th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