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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基本体现了“法治→党治→自治→善治→机制”的路径选择。这种路径选择过程是复杂和艰辛的,是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等多种要素交织其间,纵横碰撞激发而成的。要在新一轮社团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发展中减少失误和损失,应积极借鉴和吸收发生学方法中的“构建→发生”理论,既鼓励外部推动、又培养内部自发,在内外兼修的路径选择下,实现社团参与社会治理体制的“软着陆”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