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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读者大概都会发现,在我国的各种公文中,无论是政策规定、还是工作部署、或者是领导讲话,都喜欢将一些重要观点、重要精神概括成由十六个字组成的四句话,为叙述方便,我暂且叫它为“十六字词组”。这个词组,或曰“中心”,或曰“方针”,或曰“指导思想”,或曰“原则”,有的干脆就叫“十六字诀”。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在公文中出现的频率很高,值得文秘工作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