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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飞:儿童文学的发展依然“黄金”
中国版协少读工委主任海飞在接受《出版广角》记者采访时说: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儿童文学繁荣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但前一段,业界有人预言,我国儿童文学和童书出版的“黄金时代”即将过去,“白银时代”即将到来。我认为,儿童文学的发展时空依然“黄金”。
“黄金”依然,理由有五点:第一,儿童文学的创作力量越来越强,人气旺盛。品牌作家、畅销书作家、新锐作家、类型作家、老中青作家群,队伍相对整齐,创新欲望旺盛,作品质量提升。儿童文学的发展引来了新的广泛关注。第二,儿童文学的出版力量越来越强,竞争激烈。近十年来,童书出版以每年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引领我国出版业的繁荣发展。全国580多家出版社中,有520多家在出版儿童文学图书。第三,儿童文学的阅读推广越来越普及,书香社会,全民阅读,儿童优先。国家推动、社会推动、民间推动,形成合力;亲子阅读、分级阅读、网络阅读,形式多样。第四,儿童文学对外开放越来越广泛,合作加深。儿童文学图书版权贸易频繁,成果丰硕,中国的少年儿童与外国的少年儿童站在了同一条儿童文学阅读起跑线上。并且,协会、学会、作家之间的交流也呈常态化。第五,儿童文学发展面临着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机会难得。
张洪波:版权——数字出版绕不开的坎儿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在《中国传媒科技》上撰文说:数字出版产业就是内容产业,就是数字技术条件下内容的创作、生产、加工、整合和传播、消费的产业链条。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资源是数字出版商竞争的核心资源。版权资源不是传统的有形物的概念。渠道、运营商可能拿到了书报刊的电子文件,但是,电子版权还在作者或出版商手里,并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也就没有权利去传播和销售,否则就是侵权,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版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各类作品的一条线、一根筋。因此,数字出版产业的实质是各类版权内容资源的整合、传播,是版权交易。
在内容(著作权人)——渠道和运营商——用户这个产业链中,渠道和运营商如何获得版权内容资源即数字版权授权,保证著作权人的收益是关键。版权内容资源只有在传播、流转、消费过程中才能产生价值,著作权人创作、生产作品的目的才能实现。作者、出版单位等广大著作权人不是不想将手中的数字版权内容授权出去,进入流通环节,只是没有合适的授权通道和正常的利益保障机制。
因此,让著作权人的版权作品进入流通环节。解决使用者对海量作品的授权问题,首先要建立畅通的数字版权授权通道,创新版权授权模式。其次,数字出版企业要提高版权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调整商业模式,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与著作权人利益共享、双赢的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和部门协调,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力度。
张宏:关注阅读才能解实体书店之困
张宏在《出版商务周报》撰文说:将实体书店的生存问题归罪于网络书店或者电子书之类实在是过于武断。要解决书店的生存问题,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值得深思,那就是,读者是否还愿意购书阅读。倘若读者渐渐地不愿意购买图书阅读了,或者某一天全部转向电子书阅读,那么别说是实体书店,就是网络书店,也无法生存。
就当今公众对文化的认识看,实体书店算得上是一个文化符号,更是众多读书人对图书对阅读挥之不去的情结寄托之地。如果一个都市里没有了书店,这似乎有伤文化的颜面,或者会影响城市的声誉也未可知。因为,实体书店这个符号在当今依然拥有着巨大的价值,不论是文化的、经济的,还是社会的、政治的。假如将来只有古董商店才能看到图书的影子,那么,大伙现在对实体书店的担忧是否可以延展出去,对图书出版业也同样担忧起来呢?毕竟图书作为一个符号和象征,以及其在书业经济中的地位,要比实体书店来得更为重要。
在当今,真正要关注的,或者需要人们奔走呼号的,应该是阅读,严肃而真诚的阅读。惟其有阅读的存在,实体书店的生存才有实实在在的意义。否则,讨论实体书店问题便跟讨论皮和毛的问题并无差别了。
陈维东:中国动漫要有文化自信
天津神界漫画董事长陈维东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一个好产品要想成功,不仅其本身的“品种”要好,还需要好的土壤,需要施好肥。欧美日韩的动漫产品已经探索了很多年,我们才刚刚开始。美国已经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动画电影文化,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但中国还没有形成。我们学会了商业市场的思维和手段,但动漫文化产业依旧在沙漠旱地上,这都需要时间培育。
对中国动漫产品我们缺乏的是文化自信。我们的读者也是这样,现在依旧有很多读者没有看国内原创动漫的习惯,国内动漫做出来后,读者还是习惯先拿国外的标准去衡量。其实,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仅就漫画而言,如今的中式漫画随便一个都是上千万册的发行量,这样的成绩比美国、日本都要厉害。
中国版协少读工委主任海飞在接受《出版广角》记者采访时说: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儿童文学繁荣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但前一段,业界有人预言,我国儿童文学和童书出版的“黄金时代”即将过去,“白银时代”即将到来。我认为,儿童文学的发展时空依然“黄金”。
“黄金”依然,理由有五点:第一,儿童文学的创作力量越来越强,人气旺盛。品牌作家、畅销书作家、新锐作家、类型作家、老中青作家群,队伍相对整齐,创新欲望旺盛,作品质量提升。儿童文学的发展引来了新的广泛关注。第二,儿童文学的出版力量越来越强,竞争激烈。近十年来,童书出版以每年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引领我国出版业的繁荣发展。全国580多家出版社中,有520多家在出版儿童文学图书。第三,儿童文学的阅读推广越来越普及,书香社会,全民阅读,儿童优先。国家推动、社会推动、民间推动,形成合力;亲子阅读、分级阅读、网络阅读,形式多样。第四,儿童文学对外开放越来越广泛,合作加深。儿童文学图书版权贸易频繁,成果丰硕,中国的少年儿童与外国的少年儿童站在了同一条儿童文学阅读起跑线上。并且,协会、学会、作家之间的交流也呈常态化。第五,儿童文学发展面临着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机会难得。
张洪波:版权——数字出版绕不开的坎儿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在《中国传媒科技》上撰文说:数字出版产业就是内容产业,就是数字技术条件下内容的创作、生产、加工、整合和传播、消费的产业链条。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资源是数字出版商竞争的核心资源。版权资源不是传统的有形物的概念。渠道、运营商可能拿到了书报刊的电子文件,但是,电子版权还在作者或出版商手里,并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也就没有权利去传播和销售,否则就是侵权,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版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各类作品的一条线、一根筋。因此,数字出版产业的实质是各类版权内容资源的整合、传播,是版权交易。
在内容(著作权人)——渠道和运营商——用户这个产业链中,渠道和运营商如何获得版权内容资源即数字版权授权,保证著作权人的收益是关键。版权内容资源只有在传播、流转、消费过程中才能产生价值,著作权人创作、生产作品的目的才能实现。作者、出版单位等广大著作权人不是不想将手中的数字版权内容授权出去,进入流通环节,只是没有合适的授权通道和正常的利益保障机制。
因此,让著作权人的版权作品进入流通环节。解决使用者对海量作品的授权问题,首先要建立畅通的数字版权授权通道,创新版权授权模式。其次,数字出版企业要提高版权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调整商业模式,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与著作权人利益共享、双赢的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和部门协调,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力度。
张宏:关注阅读才能解实体书店之困
张宏在《出版商务周报》撰文说:将实体书店的生存问题归罪于网络书店或者电子书之类实在是过于武断。要解决书店的生存问题,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值得深思,那就是,读者是否还愿意购书阅读。倘若读者渐渐地不愿意购买图书阅读了,或者某一天全部转向电子书阅读,那么别说是实体书店,就是网络书店,也无法生存。
就当今公众对文化的认识看,实体书店算得上是一个文化符号,更是众多读书人对图书对阅读挥之不去的情结寄托之地。如果一个都市里没有了书店,这似乎有伤文化的颜面,或者会影响城市的声誉也未可知。因为,实体书店这个符号在当今依然拥有着巨大的价值,不论是文化的、经济的,还是社会的、政治的。假如将来只有古董商店才能看到图书的影子,那么,大伙现在对实体书店的担忧是否可以延展出去,对图书出版业也同样担忧起来呢?毕竟图书作为一个符号和象征,以及其在书业经济中的地位,要比实体书店来得更为重要。
在当今,真正要关注的,或者需要人们奔走呼号的,应该是阅读,严肃而真诚的阅读。惟其有阅读的存在,实体书店的生存才有实实在在的意义。否则,讨论实体书店问题便跟讨论皮和毛的问题并无差别了。
陈维东:中国动漫要有文化自信
天津神界漫画董事长陈维东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一个好产品要想成功,不仅其本身的“品种”要好,还需要好的土壤,需要施好肥。欧美日韩的动漫产品已经探索了很多年,我们才刚刚开始。美国已经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动画电影文化,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但中国还没有形成。我们学会了商业市场的思维和手段,但动漫文化产业依旧在沙漠旱地上,这都需要时间培育。
对中国动漫产品我们缺乏的是文化自信。我们的读者也是这样,现在依旧有很多读者没有看国内原创动漫的习惯,国内动漫做出来后,读者还是习惯先拿国外的标准去衡量。其实,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仅就漫画而言,如今的中式漫画随便一个都是上千万册的发行量,这样的成绩比美国、日本都要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