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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昌为我国明末清初著名医家,《医门法律》为其代表作,书中记载有喻氏对水肿病论治用药的几十年临床经验总结。其论水肿病机“水病莫不本之于胃”,“其权尤重于肾”,治疗“水病以脾、肺、肾为三纲”,并为医者订施治规范“律七条”,较重视附子、生姜在方剂中的应用,同时喻氏用方擅于“生心之化裁”,用药不拘一格,较多方剂中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