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某于2006年6月初经人介绍到某石灰厂工作。进厂之后石灰厂没有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马某也未按规定办理就业卡。2006年9月17日,马某与另外一名职工在工作时被石头砸伤了左脚,造成左脚大拇指骨折。事故发生后,马某被送往最近的医院接受治疗,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马某要求石灰厂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石灰厂以其和马某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予以拒绝。马某通过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