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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治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依法治国不仅是提高执政者执政能力、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更是建设好法治队伍的重要一环。为了充分践行依法治国精神,应当练就一支知法、懂法、守法、听党指挥、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高素质社会主义现代化代化法治队伍,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队伍建设
引言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奏响了依法治国的时代“最强音”。结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我们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高标准严要求的法治队伍,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大力践行依法治国。
一、弘扬依法治国精神,强化干部法治观念
1、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①针对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这一点,还提出了:“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②
第一,在工作单位中,积极开展法律问题的探讨,将学习研讨的结果公之于众,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听取群众声音,针对现有的研讨成果不断的加以改进,从而更好的指导日后工作。
第二,在各大高校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举办诸如“法律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征文活动或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等。
第三,在社会舆论上,可以利用纸媒、网络平台的力量扩大宣传范围,让人们感知到法律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而不是遥不可及的。
2、加强法律教育学习,增强队伍法治素养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培训。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同时避免在过程中出现的立法不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形。
第二,在工作内容中增加法律知识比重。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避免工作单位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三,在互联网尤其发达的今天,我们可以借助更多现代化的学习手段,为人们提供学习法律的便利从而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可谓一举两得。
3、坚持德治法治并举,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德治与法治并重是提高执政者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一,坚持法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体系日臻完善的今天,法治命题已经是时代所趋。只有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现代化法治队伍,才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权利。
第二,坚持德治。我们党的基本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了实现这一宗旨,如今更需要加强官德建设。
第三,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执政者视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一般,自会开出一片理想的治国蓝图,执政者的执政能力也会因此而如虎添翼、精进不息、国家也会因此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这是历史的经验教训留给我们的启示。”无论从理论中还是实践上来看,它们是相互促进的。
二、大力培养法律人才,充实壮大法治队伍
1、扩大充实法治队伍,增加法律人才比例
以高校为中心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积极宣扬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学生在法学教育的海洋中畅游,在学校中形成一种优良的法学学术氛围。学校更应当致力于培养出优秀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人才,并为其提供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鼓励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鼓励法治工作者学习法律知识。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主席一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培养全局观念,为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而不懈奋斗。同时更加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手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专家学者参政议政,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全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由公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由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直接聘请专家、律师法律顾问;由各级政府法制办负责,组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而在这三种模式中,第三种模式较为普遍,即通过各级政府的法制部门牵头,整合学者、律师等社会各个领域的法律人才,组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日常的规章制度起草,参与重要的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建议。
三、严格考核干部政績,助推依法行政实效
1、落实法治教育活动,完善科学民主立法
目前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立法领域的问题仍然层出不穷,比如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在工作过程中立法难、立法的质量不高、不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愿等等。这就导致社会矛盾与日俱增,相关的法治教育也无法落到实处。究其原因是因为科学、民主的立法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2、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查处追究违法行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建设法治队伍进程中,应当配备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领导班子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办事能力。同时完善好监督管理机制,提醒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办。
注重培养具备官德的领导干部。应当深入基层了解干部情况,重用那些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优秀官员,对其自身所具有的优良品质进行表彰,号召广大领导干部学习进取。另外,改进干部的选拔机制。应当选拔那些具有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愿意为人民谋福利做奉献、自身廉洁自律的干部。建设一个科学、公正、公平的干部考核机制。对于那些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应予以警醒,对于违反道德、法律法规的干部,应当查处追究违法行为,并且记录在案,并作为日后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3、加强执法队伍考核,建立群众考评机制
建设法治队伍大前提就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建设、法治队伍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对民主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科学分析、科学设计、科学实施,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同时提高群众考评机制的可信度、透明度,拓宽群众的知情渠道,保证让评议内容本身真实可信。这是一个需要长期研究和探索的重大现实问题。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急需的组织和人力保障。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将依法治国精神深入到实践中去,才能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队伍。由此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可以早日实现。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崔永东:《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和谐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4]王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坚持德法并重》,求是网2015年
作者简介
阴晗(1992-),女,汉族,河南郑州市人,法学硕士,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立法学。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队伍建设
引言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奏响了依法治国的时代“最强音”。结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我们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高标准严要求的法治队伍,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大力践行依法治国。
一、弘扬依法治国精神,强化干部法治观念
1、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①针对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这一点,还提出了:“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②
第一,在工作单位中,积极开展法律问题的探讨,将学习研讨的结果公之于众,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听取群众声音,针对现有的研讨成果不断的加以改进,从而更好的指导日后工作。
第二,在各大高校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举办诸如“法律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征文活动或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等。
第三,在社会舆论上,可以利用纸媒、网络平台的力量扩大宣传范围,让人们感知到法律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而不是遥不可及的。
2、加强法律教育学习,增强队伍法治素养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培训。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同时避免在过程中出现的立法不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形。
第二,在工作内容中增加法律知识比重。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避免工作单位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三,在互联网尤其发达的今天,我们可以借助更多现代化的学习手段,为人们提供学习法律的便利从而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可谓一举两得。
3、坚持德治法治并举,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德治与法治并重是提高执政者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一,坚持法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体系日臻完善的今天,法治命题已经是时代所趋。只有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现代化法治队伍,才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权利。
第二,坚持德治。我们党的基本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了实现这一宗旨,如今更需要加强官德建设。
第三,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执政者视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一般,自会开出一片理想的治国蓝图,执政者的执政能力也会因此而如虎添翼、精进不息、国家也会因此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这是历史的经验教训留给我们的启示。”无论从理论中还是实践上来看,它们是相互促进的。
二、大力培养法律人才,充实壮大法治队伍
1、扩大充实法治队伍,增加法律人才比例
以高校为中心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积极宣扬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学生在法学教育的海洋中畅游,在学校中形成一种优良的法学学术氛围。学校更应当致力于培养出优秀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人才,并为其提供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鼓励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鼓励法治工作者学习法律知识。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主席一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培养全局观念,为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而不懈奋斗。同时更加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手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专家学者参政议政,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全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由公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由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直接聘请专家、律师法律顾问;由各级政府法制办负责,组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而在这三种模式中,第三种模式较为普遍,即通过各级政府的法制部门牵头,整合学者、律师等社会各个领域的法律人才,组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日常的规章制度起草,参与重要的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建议。
三、严格考核干部政績,助推依法行政实效
1、落实法治教育活动,完善科学民主立法
目前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立法领域的问题仍然层出不穷,比如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在工作过程中立法难、立法的质量不高、不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愿等等。这就导致社会矛盾与日俱增,相关的法治教育也无法落到实处。究其原因是因为科学、民主的立法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2、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查处追究违法行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建设法治队伍进程中,应当配备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领导班子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办事能力。同时完善好监督管理机制,提醒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办。
注重培养具备官德的领导干部。应当深入基层了解干部情况,重用那些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优秀官员,对其自身所具有的优良品质进行表彰,号召广大领导干部学习进取。另外,改进干部的选拔机制。应当选拔那些具有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愿意为人民谋福利做奉献、自身廉洁自律的干部。建设一个科学、公正、公平的干部考核机制。对于那些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应予以警醒,对于违反道德、法律法规的干部,应当查处追究违法行为,并且记录在案,并作为日后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3、加强执法队伍考核,建立群众考评机制
建设法治队伍大前提就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建设、法治队伍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对民主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科学分析、科学设计、科学实施,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同时提高群众考评机制的可信度、透明度,拓宽群众的知情渠道,保证让评议内容本身真实可信。这是一个需要长期研究和探索的重大现实问题。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急需的组织和人力保障。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将依法治国精神深入到实践中去,才能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队伍。由此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可以早日实现。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崔永东:《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和谐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4]王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坚持德法并重》,求是网2015年
作者简介
阴晗(1992-),女,汉族,河南郑州市人,法学硕士,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立法学。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