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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广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调控、服务职能,全区价格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为促进广西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6年成绩斐然
(一)价格调控成效显著,保持了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继续加强了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价格指数调控措施,有计划地出台地方政府调价项目。2006年广西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仅比上一年上涨1.3%,成为近年来经济实现快速增长,而物价保持平稳运行的良好时期。价格调控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全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一是有序推进油价配套改革;二是积极疏导电价矛盾;三是加大水价改革力度。
(三)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促进广西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继续清理和规范收费秩序;二是规范旅游价格监管行为,对重点旅游景点门票提价实行区、市两级价格协调,确定了由自治区协调的旅游景点目录;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收费改革;四是利用收费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加强价格监管和调控,为办好国际性会议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三会一节”期间,我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可能对市场价格秩序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了会议期间全区市场价格的稳定,让党委政府满意、宾客满意、消费者满意,维护了广西的良好形象,而且锻炼了价格队伍,积累了对重大国际性会议进行市场价格监管的宝贵经验。
(五)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确保国家、自治区稳定农资价格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整顿规范涉农价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对农村农民的收费减免等政策,坚决取缔涉及农村农民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取得新进展。广西先后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农资价格、成品油价格、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通信行业价格欺诈、电力价格、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环保收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费等专项检查。
(七)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进行教材价格改革。二是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三是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四是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五是加强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的管理。
二、2007年广西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7年广西价格工作可概括为“1110”,即:1条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作为今年全区价格工作的主线;1项目标,我区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确定为3%以内;重点抓好以下10项工作:
(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广西要认真落实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价格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工作。要密切关注价格总水平的走势,特别是关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副食品,水、电、油、气等必需品的价格走向,确保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现。
(二)深化资源和环境价格改革,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从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落实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入手,在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可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权限内的各项价格改革。通过价格改革,推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一是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理顺各种比价关系。二是推行促进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电价政策。三是继续推进电价改革,运用价格杠杆鼓励和促进电力消费,降低销售电价总水平,促进我区工业企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快水价改革步伐,逐步建立起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五是推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改革。
(三)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规范交通运输价格管理,推进地方铁路货运价格改革,降低货物运输及港口费用,为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区服务。
(四)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在出台新的调价措施时要注意对低收入群众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提高其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价格调节基金要用于平抑价格和解决价格改革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和完善教育收费管理。
(五)加强和改进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配合国家加快制定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范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企业的定价成本构成,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公用事业和垄断性行业价格调整前必须先进行成本监审。
(六)加强涉农价格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蔗糖价格挂钩联动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利、财政增税,做大做强我区蔗糖产业;合理制定烤烟、桑蚕茧等收购价格,促进农民增收。
(七)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要围绕深化价格改革、维护群众利益、规范市场秩序,抓好资源、环境价格和其他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价格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
(八)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求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活动,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服务工作。
(九)推进价格法制建设。配合国家做好起草《政府定价条例》等价格规章的相关工作,规范政府价格管理。推进物价系统“五五”普法工作。
(十)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